發布時間:2023-10-31 11:38 信息來源:洪江市政府辦公室
一、起草目的
(一)出臺文件的必要性
為進一步加強投資評審項目工程預結算評審管理,我局召集相關單位對辦法進行修訂完善,形成了《洪江市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預結算評審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稱“辦法”)。辦法的修訂對規范評審程序、提高評審效率、規范社會中介機構參與政府投資項目預算評審行為、確保評審結果公平公正和合理合法具有重要的意義。
1.進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完善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預結算評審工作程序;
2.進一步加強時效管理。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預結算實行限時評審制度;
3.進一步規范變更程序。嚴格控制工程預算變更,規范變更資金審批程序;
4.進一步明確評審限額、范圍。對政府投資項目預結算評審限額進行修訂,明確評審范圍;
5.進一步厘清各方職責。規范建設單位、資金管理機構、市財政部門以及審計部門、市紀委監委、市發改局、市住建局等部門職責。
(二)文件的起草過程
辦法由市財政局牽頭擬稿,市審計局、市發改局、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和支持。2022年,根據政府安排部署,由我局負責草擬辦法,為了切實做好辦法草擬工作,我局成立了起草工作領導小組,先后三次召開辦法起草工作會議,經領導與各股室討論后,于2022年下半年草擬出辦法初稿,我局將辦法印發至市直各單位征求意見,并深入基層調研,經過數十稿的修改完善,最終形成。
(三)文件的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國家審計準則》和財政部《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規定》《湖南省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實施辦法》(湘財辦〔2011〕 16號)《懷化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預結(決)算管理辦法》(懷政發〔2018〕 1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三十條,辦法主要從規范工程預結算的評審、審計流程,明確相關單位的職責,確定評審限額,嚴格評審時限,加強評審規范化、標準化管理等方面進行設計。其主要內容為以下七個方面:
(一)明確政府投資項目評審、審計范圍。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項目,是指利用政府性資金或政府參股(含國有企業)占主導的投資建設,且建設單位為市本級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評審范圍為30萬元(含)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EPC項目。3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建設單位自審或委托第三方評審,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對項目進行隨機抽查。
(二)明確預結算依據以及招投標控制價。財政部門或審計部門出具的評審報告作為預算控制、工程招標、資金撥付、價款結算、辦理財務決算的依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工程預算評審價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相關計價文件規定計價。采用綜合評分法(招投標有價格競爭)的建設項目,經財政部門預算評審價下浮后作為招標控制價,下浮比例不得低于本辦法附表中規定的50%,投標單位在投標環節自行考慮下浮比例;采取抽取法(招投標沒有價格競爭)的建設項目按本辦法附表中規定比例下浮后形成合理價。
(三)規范各方職責分工、規范評審送審流程。明確建設單位的職責,補充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漏項,評審期間資料一律不得更換、補充或退回。送審的預算造價原則上不得超過資金安排額度的110%。厘清資金管理機構、財政部門、審計部門職責,明確市紀委監委、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住建局等部門參與對工程建設過程的監管。
(四)明確評審時限管理。項目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工程項目資料經評審中心審核正式接收登記后開始計算審核時限。補充若因建設單位提交的基礎資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自接到審核工作聯系函15天之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回復的、施工單位拒不配合審計的,評審資料作退回處理,審核時限重新開始計算。
(五)嚴格變更資金審批程序。確因調整建設方案、變更設計、增加隱蔽工程量、調整特殊材料等原因引起的預算變更,應按照先審批后實施的原則,明確相關項目變更程序流程。
(六)嚴格進度款撥付。在財政或審計結算評審報告出具之前累計支付工程款不得超過合同價款的70%。
(七)補充并明確了相關單位及評審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