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懷化市委、洪江市委關于自然資源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擬訂城鄉規劃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擬訂土地、礦產、水等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規范性文件,制定相關政策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照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并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和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承擔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和生態保護,做好耕地質量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指導城鄉規劃信息化建設和規劃展示工作,負責本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地圖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工作。負責測量標志保護。承擔全市地理空間數據的匯集、共享工作。負責全市航空航天遙感影像數據的統一獲取、處理、提供。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制定并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組織制定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及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自然資源國際合作與交流,擬定全市對外合作的自然資源政策并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組織城市總體規劃發展戰略研究,提出統籌城鄉規劃、促進兩型社會建設的政策建議,強化城鄉規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引領作用,推動城鄉一體化進程;負責組織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審查及報批工作。承擔市政工程規劃編制和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其他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的可行性論證。承擔全市歷史文化名城相關審查報批和監督工作。
(十五)負責城市規劃區建設項目選址定點、規劃設計方案和建筑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建設用地和工程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參與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可行性論證和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市本級規劃批后監察管理工作。參與城鄉勘察和市政工程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的管理。指導城市規劃專業執業資格管理。
(十七)負責轄區內規劃區的規劃編制指導、規劃控制和規劃實施的監督。
(十八)根據市委授權,對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
(十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局要落實中央關于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頂層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并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洪江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主持自然資源局全面工作。
洪江市自然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四級調研員
分管規劃管理股、城鄉規劃管理辦公室、自然資源管理利用股、土地儲備中心。負責規劃、自然資源管理利用、土地儲備、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洪江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一級主任科員
分管行政審批服務股、耕地保護和生態修復股、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確權登記股。負責信訪、行政執法、耕地保護和生態修復、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確權登記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洪江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財務辦公室、礦業權管理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地質環境監測站。負責財務、礦業權管理、地質災害防治、財源建設、績效考核;牽頭負責全局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洪江市自然資源局一級主任科員
協助局長分管人事辦公室。完成局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洪江市自然資源局一級主任科員
協助局長分管黨建辦公室。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黨建、鄉村振興、統戰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洪江市自然資源局一級主任科員
協助局長分管信息化辦公室、檔案辦公室和地產交易中心。完成局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洪江市自然資源局一級主任科員
協助局長分管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完成局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洪江市自然資源局二級主任科員
協助局長分管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局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洪江市自然資源局城鄉規劃管理辦公室一級主任科員
協助局長分管自然資源測繪隊、抓礦山巡查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洪江市自然資源局城鄉規劃管理辦公室二級主任科員
協助局長分管綜合辦公室和工會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平安建設、計劃生育、政務公開、創文創衛、創森、青年、老齡化、武裝(民兵)和工會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有關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信息綜合、信息公開、后勤保障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做好局領導接待上訪群眾的組織服務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并督促檢查信訪事項領導批示件的落實情況。綜合反映群眾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意見、建議和問題,提供信訪信息。負責維穩工作。
承擔組織編制自然資源和規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與形勢分析。協調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專業統計歸口管理。統籌規劃研究技術工作。負責對城鄉規劃技術指標進行宏觀控制,研究、牽頭協調和組織擬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標準和規定,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設計工作和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專業執業資格管理。負責重要的政府性工程、政府投資項目的規劃服務、統籌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綠色通道”建設項目的統籌協調和辦理等有關工作。
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專項收入征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的規定,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重大裝備。承擔財政和社會資金的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的政策措施,參與重大備選項目。
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各類檔案管理工作。
負責人:馮婷婷;聯系電話:0745-7733356;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作息時間)、3:00-6:00(夏季作息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點:洪江市黔城鎮玉壺路昌齡橋頭自然資源局308室。
(二)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市本級權限內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登記、審核、審批及辦結事項的繳費、制證(文)、蓋章、發證(文)等工作。負責協調行政許可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完善行政許可事項管理監督制度,并組織實施。承辦本部門組織或參與其他部門組織的并聯審批,并按權限簽署審查意見。負責本部門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人員的動態管理。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行政復議代理工作。歸口管理行政應訴工作。
擬訂全市自然資源督察相關政策和工作規則并組織實施,負責落實全市自然資源督察相關政策和制度。承擔全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有關專項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用地批后監管工作。
負責人:賀承華;聯系電話:0745-7731367;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作息時間)、3:00-6:00(夏季作息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點:洪江市黔城鎮玉壺路昌齡橋頭自然資源局312室。
(三)自然資源管理利用股
擬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并監督實施。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組織開展全市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自然資源出讓方案并予實施,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土地利用率監管工作。負責國有土地劃撥轉出讓相關工作。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相關考核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直機關和中央、省、懷化市在洪單位、直屬企事業單位使用土地的資產處置。
擬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提出土地、礦產、森林、濕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管理和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擬訂開展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需報國務院、省、懷化市、洪江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呈報工作。承辦全市新增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查、匯總、資料組卷上報工作。承辦全市涉農用地的集體建設用地和臨時用地許可、涉農用地的農村居民建房審批等工作。
負責全市轄區內集體土地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和安置補償管理工作。
負責人:滕風;聯系電話:0745-7732272;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作息時間)、3:00-6:00(夏季作息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點:洪江市黔城鎮玉壺路昌齡橋頭自然資源局307室。
(四)規劃管理股
擬訂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承擔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并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市級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并監督實施。承擔報國務院、省、懷化市及洪江市本級政府審批的國土空間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等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重大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負責組織城市總體規劃發展戰略研究。負責轄區內規劃區的規劃編制指導、規劃控制和規劃實施的監督。承擔全市歷史文化名城相關審查報批和監督工作。
負責建設項目的選址工作。負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管理。負責建設項目規劃方案審查。負責為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項目提供用地規劃條件,并對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進行核實。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審查。參與相關規劃的編制和審查。
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建筑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和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和審批。負責辦理建筑工程項目工程規劃許可手續。負責建筑工程的放線、驗線和規劃核實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批后違法規劃技術鑒定工作。參與相關規劃的編制與審查。參與建筑工程的初步設計審查。
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道路和橋梁、河湖水系、公園綠地、給排水、通信、電力、天然氣等市政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工程項目規劃方案審查。負責辦理市政工程項目工程規劃許可手續。負責城市市政工程用地范圍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戶外廣告的規劃審查。負責市政工程項目放線、驗線和規劃核實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的相關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工程項目規劃選址工作。參與相關規劃的編制與審查。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審查。
負責人:吳怡芳;聯系電話:0745-7736223;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作息時間)、3:00-6:00(夏季作息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點:洪江市黔城鎮玉壺路昌齡橋頭自然資源局404室。
(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確權登記股
依照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擬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負責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管理登記資料。
擬定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劃的編制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基礎測繪等測繪項目。建立和管理測繪基準、測繪系統。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和衛星遙感。擬訂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信用,管理測繪資質資格,負責測量標志保護。擬定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互聯網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負責全市航空航天遙感影像數據統一獲取、處理、提供。承擔全市地理空間數據的匯集、共享工作,負責自然資源數據集中統一管理和信息化建設。負責指導城鄉規劃信息化建設和規劃展示工作,負責本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負責人:廖羅;聯系電話:0745-7733356;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作息時間)、3:00-6:00(夏季作息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點:洪江市黔城鎮玉壺路昌齡橋頭自然資源局306室。
(六)耕地保護和生態修復股
擬定并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負責全市土地開墾利用工作。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工作。
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工作,擬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
負責人:向廷奎;聯系電話:0745-7733356;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作息時間)、3:00-6:00(夏季作息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點:洪江市黔城鎮玉壺路昌齡橋頭自然資源局202室。
(七)礦業權管理股
擬定礦業權管理相關規定并組織實施,負責市級礦業權出讓及審批登記,統計分析并指導全市采礦權審批登記,調處權屬糾紛。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擬定礦產資源戰略、政策并組織實施,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管理及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檢測預警體系。監督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編制全市地質勘查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全市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勘查專項。
負責人:易浩湘;聯系電話:0745-7733356;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時間)、15:00-18:00(夏季作息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點:洪江市黔城鎮玉壺路昌齡橋頭自然資源局412室。
(八)不動產登記中心
1、貫徹實施《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及國家、省關于不動產登記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2、承辦本級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擬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業務規范和工作流程。
3、負責本級不動產登記統計、分析、依法提供不動產登記查詢服務。
4、負責本級不動產登記數據資料的整理、保管和備份,以及不動產登記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5、承擔市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周蘇;聯系電話:0745-7736865;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4: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點:洪江市黔城鎮冰心路政務中心二樓不動產登記中心受理窗口。
(九)土地儲備中心
1、為調控土地供應及壟斷經營土地一級市場提供保障,負責全市自然資源領域有關土地的收購、儲備及出讓工作。
2、負責根據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配合主管部門擬定土地儲備計劃,土地出讓計劃,儲備土地征地拆遷計劃草案。
3、負責具體承辦政府收回、收購國有土地使用權相關事務性工作。
4、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集體土地的征收與經營性用地的規劃儲備的事務性工作。
5、負責政府土地儲備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6、負責儲備土地的日常管理、前期開發整理和項目包裝。
7、承擔市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楊婷;聯系電話:0745-7733356;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作息時間)、3:00-6:00(夏季作息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點:洪江市黔城鎮玉壺路昌齡橋頭自然資源局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