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審計局是洪江市人民政府正科級工作部門,履行維護全市財政經濟秩序、保障經濟健康發展、推進廉政建設的綜合性經濟監督職能。下設8個職能股室(中心),共有在職干部職工28人。
根據《中共洪江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洪江市司法局等4個政府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洪辦〔2019〕16號)文件精神,設立洪江市審計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懷化市委、懷化人民政府、洪江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中央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市審計政策,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審計、財政經濟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的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市人民政府市長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直有關部門、鄉鎮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
1.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懷化市委和市政府、洪江市委和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
2.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3.使用市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5.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6.市屬國有企業監事會和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屬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我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7.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8.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負責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八、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九、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市審計系統的應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兼任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秘書股)、建設項目審計中心、重大項目與政策跟蹤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鄉村振興、招商引資、稅收共治、優化營商環境、支持市高新區建設和發展、人事、政治建設、思想建設(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新聞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城市創建、政務服務、績效考核、政府工作報告、督查督辦、史志、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衛生健康、公共節能、防范重大風險、辦公用房、檔案、保密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財政金融和社會保障審計股、行政事業企業外資審計股、財務、平安建設、禁毒、信訪、武裝、應急管理、移民、涉農領域、團委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法制股(行政審批服務股)、法治洪江、法規審核、內審、審計統計、審計整改、檢察建議、工會、計劃生育、婦女兒童、科協、雙聯幫扶、統戰等工作。
根據職責,洪江市審計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秘書股),主任:易武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綜合治理、計劃生育、醫保、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把關等工作;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的會務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工作,管理審計事業經費,對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和工會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負責建立有關審計監督對象的數據庫;負責制定、調整、下達中長期和年度審計計劃,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分析;負責辦理授權審計計劃并檢查完成情況;負責全市審計統計工作并對統計數據進行定期分析研究;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收據的采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市直有關部門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市審計系統的應用,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審計系統“金審工程”項目實施工作。負責處理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法制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股長:田秋強。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初步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復議代理、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市內部審計工作制度;指導和監督市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內部審計工作人員;指導、監督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內部審計理論研討和學術交流,培訓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為內部審計人員提供業務咨詢;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和跟蹤落實;負責檢查督促落實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負責審計執行情況的統計分析,研究和協調審計執行的相關問題;負責行政審批有關工作。
(三)財政金融和社會保障審計股,股長:韓娟。組織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政府相關部門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及其直屬單位資產、負債和損益。
(四)行政事業企業外資審計股,股長:尹戰洪。組織審計市直相關部門及所屬單位、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或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及其下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及財務收支情況和相關績效情況;組織審計我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項目的財務收支情況及相關績效情況。
(五)經濟責任審計室,主任:李蓉。組織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組織開展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承擔經濟責任審計中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六)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股,股長:胡鵬。組織開展市管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
(七)重大項目與政策跟蹤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股長:李澤杜。組織開展對重大項目的稽查審計,對市級政府性建設投資計劃安排及實施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市直有關單位、鄉鎮落實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情況實施跟蹤審計。組織審計政府性投資、以政府性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系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
以上各股室工作時間為: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時間為15:00-18:00)
洪江市審計局聯系電話:773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