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規范性文件、規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并實施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實施辦法,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制定全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并組織實施。
(五)組織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實施辦法,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辦法并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指導、監督全市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含職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國內外合作交流。
(九)職能轉變。市醫保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鞏固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與洪江市衛生健康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醫療保障局全面工作。負責全局深化改革、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和網絡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安全生產、信訪維穩、平安建設、鄉村振興、法治建設,落實“一崗雙責”制度。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發展規劃、機關黨建、意識形態和網絡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黨管武裝、信用體系建設、機要保密、組織人事、科協、黨群工作、檔案、新聞宣傳、機關財務、基金監管、綜合績效考核、招商引資、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紀檢監察、巡察、審計、后勤、互聯網+監管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信訪維穩、平安建設、安全生產、法治建設、深 化改革、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建設、創建工作(含文明單位 創建和“四創”)、醫藥服務和定價采購工作、基金預決算 及結算、財源建設、信息化建設、醫療救助、鄉村振興(行 業鄉村振興、鄉村振興駐村)工作、政務公開、優化營商環境、大抓落實、禁毒、環保、未成年人保護、網絡安全、統 計、青年、“四上企業”培育、工會、雙聯幫扶、助企紓困、 計劃生育、婦聯、老齡、統戰工作。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聯系電話:0745-7733312
(二)規劃財務和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承擔規范局機關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代理、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有關工作。聯系電話:0745-7733311
(三)待遇保障股。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辦法,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含職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離退休醫療保障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辦法。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聯系電話:0745-7733659
(四)醫藥服務和定價采購股。擬訂全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并組織實施。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辦法。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負責組織實施醫藥價格改革;承擔政府定價藥品、醫用材料和有關制品、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的管理。承擔醫療機構價格等級評定工作。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及結算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推進招標采購平臺建設。制定全市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方案和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監督管理藥品企業、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交易活動。
(五)基金監管股。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聯系電話:0745-773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