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灣鎮坐落于雪山腹地,位于雪峰山東麓,洪江市東北部。東臨洞口縣渣平鄉,南連洞口縣江口鎮,西界雪峰鎮、鐵山鄉,北臨洗馬鄉、國家森林公司雪峰山管理處。總面積68平方公里,鎮人民政府駐文峰村塘灣組,距黔城100公里。
塘灣鎮屬于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區,雨量充沛、氣候溫和、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年平均氣溫15.6℃,年平均降雨量1545毫米,無霜期250天左右,常年主導風向東北風。全鎮屬山區,峰巒重疊,谷深坡陡東西寬6.4公里,南北長10.2公里。地勢西北高,東南低最高點在里木沖村白石界,海拔1400米,最低點在水源村店上組,海拔410米。
塘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屬于太平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屬二區(雪峰區),1956年撤區設立塘灣鄉。2001年12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撤鄉設塘灣鎮人民政府至今。
塘灣鎮有耕地面積14500畝,林地面積73000畝,森林覆蓋率達56%,活立林蓄積量38萬立方米,有用材林68000畝,經濟林200畝,楠竹3000畝。水能資源較豐富,有大小溪流7流,匯集平溪流入資水,全鎮有大小水電站7座,地下富含金、銻、錳等多種礦產資源。
黨委書記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鎮長候選人
主持政府全盤工作,分管財政、應急與安全生產;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和網絡意識形態。
黨委副書記
分管基層黨建、發改、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生態環境、村集體經濟、重點民生實事、聯系審計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和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
黨委副書記(掛職)
分管鄉村振興、人居環境、鄉村旅游、改廁;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和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
黨委委員、政法委員、武裝部長、人大主席候選人
分管人大、政法(掃黑除惡、反邪教、平安創建、反恐、輔警、禁毒、電信犯罪、頑瘴痼疾治理)、武裝、工會、市場監督(食藥安全、打擊傳銷)、優化營商環境、固投、優撫、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和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主持鎮紀委(監察室)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督查問責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鎮長人選
分管宣傳、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教育、文化、衛健(衛生院、醫保)、疫情防控、統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交通安全及交通頑瘴痼疾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安全生產工作。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人大副主席候選人。
分管黨建、組織、人事、統戰、科協、關工委(老科協)、綜合績效、協助人大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
副鎮長
分管國土規劃、人防、民政、婦聯、辦公室、后勤、政務公開政務服務、經管、數據等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和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
副鎮長
分管農業農村、林業、水利、供銷、糧食安全、團委、執法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和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
一、機構設置
(一)根據工作職責,設下列黨政內設機構:
1.黨建黨政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的建設、宣傳思想、意識形態、文明創建、統一戰線工作;協調轄區內群團組織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齡老干、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的代表大會和選舉黨代表以及黨代表日常管理服務有關工作;負責村干部隊伍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指導村(居)開展“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督促落實抓黨建促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工作。承擔黨委、政府日常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會務、檔案、信息、信息安全、績效考核、督查督辦、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綜合協調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審核。
2.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濟發展規劃的制訂和落實一、二、三產業的指導、管理;負責招商引資、商貿流通、交通運輸、科技科普、統計等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鄉村振興、精準脫貧等方針、政策;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集體資產管理、村集體經濟發展、農民減負監督管理、農村土地管理、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農機監管等農業農村工作;負責水利移民、扶貧開發等工作;指導農村專業合作社組織發展;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
3.生態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執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建設、林業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協助編制、實施區域內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管理、住房建設等工作;監督、指導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生態環境保護、林政管理、造林綠化、河長制等工作。
4.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社會治理、信訪維穩、平安建設、掃黑除惡、網格化服務管理、鐵路護路聯防、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和反邪教等工作;協調推動預防化解社會矛盾和風險、社會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交通安全、防汛抗旱、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報災、地質災害、消防、森林防滅火、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等工作。
(二)根據工作職責,設下列直屬事業單位:
1.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為農業農村發展、提高農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務。負責農業、畜牧水產、動物防疫、農機技術推廣應用與指導,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防治,農產品質量監管服務,農村經營管理服務;承擔轄區水利基本建設規劃與實施、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相關服務性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轄區水利設施防洪保安、開發利用、防汛抗旱、移民開發的事務性工作;負責保護森林資源,推廣林業科學技術,加強林區生態建設、森林防火與病蟲害防治;負責扶貧開發的事務性工作
2.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所)。負責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社會工作、基層政權建設、社會救助、兒童福利和養老服務、慈善、革命老區、助殘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務工作;負責社會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創建、矛盾調處、聯防聯治、服務群眾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務工作;負責文化旅游廣電、文藝演出、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務工作。
3.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退役軍人基礎數據采集、創業就業、申訴維權、政策宣傳等事務性工作,協調做好退役軍人社會保障等工作。
4.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本轄區日常執法活動和重大案件線索巡查;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鄉鎮名義開展執法工作,并接受有關市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同時作為綜合執法平臺,統一領導轄區內派出(駐)機構的執法力量和資源,實行聯合執法;負責轄區內衛生健康、文化旅游廣電體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城鎮管理、應急管理(含安全生產、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場秩序、農業、河長制、路長制、環境整治等監督檢查和執法工作。
(三)其他機構:在鄉鎮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依法依章程依規定設置人大政協機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監察機構、人民武裝部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
(四)鄉鎮財政所不計入鄉鎮黨政機構限額,維持屬地管理體制不變,編制在鄉鎮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外單列。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財政、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擬訂和執行鄉鎮財政發展規劃及其他有關政策,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編制鄉鎮年度財政預算并組織執行;負責鄉鎮財政預算管理和收支管理;負責鄉鎮國有資產、鄉村債權債務和村級財務核算管理;管理各類政策性補貼等資金,負責財政票據管理,負責惠民惠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發放,負責鄉鎮財政所信息化建設,參與鄉村振興與農村綜合改革等財政事務管理工作;完成鄉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公地點及時間
地點:洪江市塘灣鎮文峰村
春夏季作息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秋冬季作息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聯系方式
黨政辦電話:0745-751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