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山鄉位于洪江市東部,雪峰山西麓,上瑞高速穿境而過。東接大崇鄉,南鄰雪峰鎮,西接八面山農場,北連塘灣鎮和洞口縣江口鎮。距市治黔城82公里。全鄉轄7個行政村(2016年并村前為13個行政村),114個村民小組,總人口1.03萬,非農人口400人,南北長15.2公里,東西長12.3公里,總國土面積110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4萬畝,林地15萬畝,森林覆蓋率85%,活立木蓄積量36萬m3,全鄉四個村有省級生態公益林面積2.3萬畝,水能資源豐富,有中小型水電站26座,總裝機容量1.2萬千瓦,其中鄉屬電站2個;有小二型水庫2座,總蓄水量 28萬m3,骨干山塘5座,灌溉水渠長162公里;集鄉有水廠一座,供應集鄉及周邊村用戶達700戶。礦產資源豐富,主要礦產資源有黃金、銅、白鎢、鐵、高嶺土等。境內群峰疊嶂,生態良好,山清水秀,自然景觀眾多,除海拔1934米主峰蘇寶頂外,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達4座。
鐵山鄉機構介紹
一、鄉黨委的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級組織的決議;
2、負責鄉、村兩級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總體建設,特別是黨委班子的自身建設,做好本鄉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領導本鄉工作。研究制定本鄉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確定工作目標;審議鄉政府有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檢查和監督規劃的實行情況,帶領本鄉各族群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4、領導和協調人大、政府的工作,領導和管理本鄉的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共青團、婦女、武裝、統戰、僑務、新聞宣傳等工作;
5、正確執行黨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養、考察、選拔和獎懲,負責對干部的教育監督;
6、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設;
7、處理本鄉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各項中心工作,完成上級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鄉人大的主要職責
1、檢查、督促憲法及法律、法規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在職權范圍內通過和發布決議;
2、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民政、民族、社會治安等工作情況的報告,監督本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檢查、督促本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辦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
4、受理人民群眾對本級國家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5、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6、完成上級人大和鄉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政府工作職能
1、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產業生產,協調好本鄉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人才引進項目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
2、制定并組織實施鄉村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4、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6、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鄉紀委的主要職責
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協助鄉黨委政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探討研究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意見建議;監督檢查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政策的決定、命令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檢查和處理管轄區內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案件。
3、受理黨員的申訴和群眾對黨員的檢舉控告,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和對監察對象的單位、個人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4、對黨員、國家干部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政紀教育。
5、經常了解并向黨委、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反映黨員、國家干部遵紀守法、勤政廉政情況。
6、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鄉黨委政府辦交的其他工作。
一、黨政辦公室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論水平;
(2)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參謀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協調組織作用,為黨委、政府獻計獻策;
(3)嚴格按照公文處理辦法,及時做好文件的收發、登記、擬辦、承辦、催辦、傳閱、清退、立卷歸檔等工作;
(4)做好各種宣傳報道工作。保守秘密,認真做好各種會議的會務安排,負責記錄、整理和保存各種會議資料;
(5)協調領導與領導、領導與部門、部門與部門之間的關系,督促檢查各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饋信息;
(6)認真做好考勤、車輛、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認真開展政務公開,做好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
(7)完成鄉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唐曦陽、邵逸凡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黨建辦公室
(1)負責全鄉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管理,研究和提出全鄉基層組織建設的階段性規劃、意見及相關政策建議。
(2)研究、指導全鄉黨組織的設置和調整等工作。
(3)負責鄉黨代會的組織工作,參與人民代表大會、政協會的有關組織工作。辦理鄉黨代表大會的審批手續,對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進行指導。
(4)負責全鄉基層黨建工作的考核和評比表彰工作。
(5)指導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研究和提出黨員隊伍建設的階段性規劃、意見和建議,督促基層黨組織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6)負責全鄉黨內統計、組織關系接轉等工作,做好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
(7)檢查指導基層黨組織堅持黨的民主生活會制度,督促指導各支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8)提出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意見,總結推廣先進典型。
(9)加強調查研究,經常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及時發現并幫助解決基層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人員:竇辛陽、蘇慧芳、李葦薇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紀檢監察室
工作職責:
(1)監督檢查基層黨支部、黨員干部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黨的方針政策、鄉黨委、政府各種規章制度的情況;
(2)協助鄉黨委抓好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3)受理基層黨支部、黨員和領導干部違反黨紀政紀的信訪和舉報;
(4)調查處理基層黨支部和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或提出處理建議;
(5)受理黨員、黨員領導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的教育、宣傳、調研等工作;
(7)做好執法監察工作;
(8)承辦好鄉黨委、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有關工作。
人員:楊 俊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四、鄉村振興辦
工作職責:
(1)負責編制全鄉鄉村振興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確保完成各項任務目標。
(2)負責全鄉鄉村振興項目的論證、評估、申報實施和組織管理工作,監督鄉村振興項目每一分資金都用到實處,產生實際成效,杜絕資金挪用、貪污等問題發生。
(3)負責全鄉脫貧戶小額信貸貸款到戶發展生產生活、改善人居住房環境等用途。
(4)負責全鄉易地扶貧搬遷對象的調查摸底、審查、完善資料匯總上報以及組織實施。
(5)負責銜接和聯絡工作,協調處理鄉村振興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6)負責全鄉鄉村振興工作開展成效匯總、常規工作的對接統計上報。
人員:陳志雄、段芳妤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五、財政所
主要職責:
(1)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2)負責支農資金的預算安排和監督管理使用;(3)管理監督政府預算單位收支;(4)負責涉農資金的發放;(5)負責村級財務管理;(6)負責農村低保資金的發放和新型農村醫療資金的收取和管理;(7)參與和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和綜合配套改革。
人員:唐沖、楊晟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六、司法所
工作職責: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
(2)、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3)、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
(4)、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5)、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6)、負責實施社區矯正工作
(7)、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人員:李冰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七、衛生健康辦
主要職責:
(一)承擔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宣傳與行政執法、流動人口管理和村級計生督導檢查等工作。
(二)負責人口、避孕節育、生殖保健和優生優育等方面的技術服務工作。
(三)負責計劃生育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
(四)完成鄉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趙兵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八、自然資源所
主要職責:
(一)負責鄉村建設規劃的監督管理,負責鄉村建設規劃及鄉村綠化、環衛、環保、鄉容村貌等工作。
(二)負責鄉村道路建設規劃,管理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協助上級主管部門或受上級主管部門委托依法查處違法違章建筑,改善全鄉發展條件。
(三)負責土地和礦產資源監測、調查統計、執法監督;受理轄區內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請,協助做好國家建設需要使用集體所有土地和鄉村
公共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審核和報批工作;承辦土地登記、發證初查初審工作;落實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轄區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管理,實施耕地保護和土地用途管制。
(四)完成鄉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人員:李敦來、黃濤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九、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工作職能:
(1)宣傳貫徹落實國家農業、農業技術和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了解、反映農民群眾在發展農業生產中的問題與要求。
(2)承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農業技術推廣項目,承擔鄉鎮政府委托的農業新技術、新成果的試驗、示范、推廣任務,開展技術宣傳與培訓,支持農民技術協會、研究會等群眾性服務組織并開展科技推廣工作;認真開展本地區化肥、農經、農膜、種子、種苗等農業生產資料的服務工作。
(3)協助鄉鎮政府制定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農業技術措施;積極做好產前、產中、產后的技物配套服務工作。
(4)受鄉鎮政府委托負責做好農業承包合同、合同糾紛仲裁工作;做好農村財務、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審計、農村會計培訓;調查農村經濟收支情況統計工作。
(5)負責本鄉鎮水政、水資源的統一管理,搞好鄉鎮境內水利規劃,協助鄉鎮政府搞好防汛、抗旱、水利興修、鄉鎮供水節水、水土保持以及水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協助做好水事案件的查處工作。
(6)協助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鄉鎮農機安全監理、農業安全生產、監定和農機事故處理工作;做好農機市場的服務工作;搞好基層農機服務體系建設。
(7)承辦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楊國輝、蔣金澍、段祖湘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林業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負責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二)負責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
(三)負責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四)負責林政資源管理和森林“三防”工作(防火、防病蟲、防亂砍濫伐)。
(五)負責管理公益林和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六)協助上級林業部門做好林木采伐區的調查設計和監督作業、造林規劃設計和驗收工作。
(七)完成鄉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謝明峰、易聲國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一、社會事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
(2)實施本鄉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負責全鄉各村、社區的社會救濟救災工作和五保供養工作;
(4)落實城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開展慈善捐助活動;
(6)指導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村(居)民自治活動,積極開展社區服務,努力推進社區建設,負責社區民間組織的備案和管理;
(7)負責雙擁優撫工作,負責安置對象的服務,積極開展雙擁共建活動;
(8)大力發展社會福利事業,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
(9)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街道、村行政區劃和地名、界線管理的相關工作;
(10)負責勞動保障、社保有關政策的宣傳和咨詢工作;
(11)負責民政信訪接待工作,為群眾排憂解難;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盧明新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二、綜治維穩安全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1)開展宣傳培訓。認真做好治保、調解、綜治協管員以及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管理、培訓和考核等工作;形式多樣地精心組織開展政策、法律法規和綜治平安建設系列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綜治維穩和平安建設工作。
(2)掌控維穩信息。依托綜治辦,以情報信息主導維穩工作,多層次,全方位組建維穩情報信息員隊伍,及時廣泛收集,分析研判涉穩情報信息,為鄉黨委、政府會牢牢掌握維穩工作主動權當好參謀助手。
(3)受理群眾來訪。統一受理群眾來訪來信,科學有序分流處置信訪事件,及時反饋辦信辦訪結果,方便群眾訴求,暢通信訪渠道。
(4)排查矛盾糾紛。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依托大調解工作平臺,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職能作用,統一受理、調解、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
(5)加強社會管理。組織做好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和反邪教等工作;協調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的管理、教育與預防工作。
(6)落實防控措施。按照誰管理、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協調、督促指導本轄區村、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提升社會治安防控水平。
(7)指導平安創建。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和平安建設的方針、政策與部署要求,從本地實際出發,精心組織開展“平安村”、“平安企業”、“平安校園”、“平安家庭”等基層系列平安創建活動。
(8)組織專項整治。定期分析治安和社會穩定形勢,排查治安亂點、摸清找準治安突出問題與癥結,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整治,確保一方平安穩定。
(9)處置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苗頭),要積極應對,科學有序組織協調,想方設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果斷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苗頭)。
(10)督導責任落實。認真配合上級部門督促檢查本村、企業、學校等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的執行情況,以及完成鄉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情況,兌現考核獎懲措施。
人員:段承學、蔣紹紅、李洪安、李輝軍
辦公地址:鐵山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0745-75533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