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鄉位于洪江市南部,沅水河西岸,東與安江鎮隔沅水相望,南鄰沙灣鄉,西接黔城鎮,北界安江鎮、中方縣。鄉人民政府駐太平村一組龍潭坪,距安江鎮城區14公里,距市治黔城36公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名為太平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屬一區、三區。1956年撤區并鄉分別屬土溪、老屋背、補順3個鄉。1958年建立太平人民公社。1984年3月撤銷太平公社后建立太平鄉人民政府至今。
全鄉轄松板、太平、補順、黎溪、溶溪、磨回、福興7個村與太平社區1個社區,共98個村民小組,全鄉有5068戶共14456人。太平鄉總面積77平方公里,境內大部分是丘陵山地,呈西高東低態勢,最高峰梁山坡位于太平社區道理坪,海拔797米。全鄉屬于亞熱帶季風氣候,氣候溫和,降水充沛,日照充足,年平均氣溫約16.5℃,最高氣溫38℃,最低氣溫-3℃,年平均降水量約1370毫米,全年無霜期300天左右。全鄉耕地面積15301.3畝,林地面積82695畝,森林覆蓋率達71%,活立木蓄積量7萬立方米,有林地60439畝,經濟林9000余畝,楠竹6246畝。有小(一)型水庫1座,小(二)型水庫7座,骨干山塘11座。
太平鄉傳統支柱產業主要為糧食、柑橘、山核桃、家禽家畜養殖等。
太平鄉物產豐富,每年九月,浙江、福建等外地老板云集太平搶購山核桃;本地有300多人組成柑橘銷售隊伍前往全國各地銷售柑橘;磨回村的黑斑蛙、松板村的浙江烏梅、福興村的紅心獼猴桃,“一村一品”特色產業發展初具規模。2023年來,太平鄉堅持黨建引領鄉村振興,依托沅水之濱得天獨厚的優勢,以補順村和美村莊建設、太平村和松板村農文旅產業、太平社區集鎮小城鎮建設為重點,串點成線,形成沅水河畔初具特色的一條“黨建+”鄉村振興示范帶,太平村依托得天獨厚的千古沅水自然資源,打造“云水悠悠”特色民宿項目,探索結合鄉村自然美景、發展農文旅融合產業的新路徑,為群眾致富增收創造新機遇;懷化市和美村莊補順村打造水韻丹霞·順然鄉村旅游區,發展龍蝦養殖、水域養魚,以鄉村旅游為抓手持續壯大村集體經濟,補順村婦女文化集市讓文明鄉風蔚然成風,鄉村振興“她力量”品牌更成為太平鄉的一張特色名片;太平鄉松板村挖掘二次創業資源,招商引資建設中國南方梅花鹿繁養中心盤活閑置資源,發展特色梅花鹿養殖產業,建成后將形成集養殖、加工、銷售、研發、文化旅游于一體的綜合發展全產業鏈條,為太平鄉農文旅產業發展注入全新活力。
隨著人居環境整治日漸深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穩步推進,原生態的鄉村田園風光、美味的鄉村美食,加之梁山坡、古明山的秀麗風景,普明寺、張氏宗祠、周氏宗祠等歷史人文景觀,更有著那古老而美麗的傳說,太平鄉正吸引著越來越多的游客到此經商、游玩。
黨委書記
主持全鄉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鄉長
主持政府工作,分管財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工作。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分管黨建、組織、統戰、績效考核,協助人大工作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鄉長
分管意識形態、宣傳、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優化營商環境、發改、移民等工作,協管項目建設工作。
副鄉長
分管農業農村、林業、水利、畜牧、電力通訊、農機監管、統計、農經、團委等工作。
副鄉長
分管工會,協助開展黨政辦工作。
副鄉長
分管文化、教育、衛生、生態環保、自然資源、住建、交通、市場監督管理、人社等工作。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主 任:鐘瑩歡
主要職責:主要承擔黨委、政府日常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會務、檔案、信息、信息安全、績效考核、督查督辦、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綜合協調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審核。
二、黨建辦公室
工作人員:丁海燕
主要職責:負責基層黨的建設、黨員教育管理、老干、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基層黨的代表大會和選舉黨代表以及黨代表日常管理服務有關工作;負責村(社區)干部隊伍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指導村(社區)開展“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組織、宣傳、意識形態和網絡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統一戰線、民族宗教、群團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人才、干部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
主 任:張克花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經濟發展規劃的制訂和落實;負責一二三產業的指導、管理和發展;負責招商引資、商貿流通、交通運輸、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為企業發展、招商引資提供各項政策服務,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村集體經濟發展、集體資產管理;負責指導農村專業合作社組織發展;負責貫徹執行鄉村振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負責擬定鄉村振興發展戰略、工作措施、發展規劃、目標任務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鄉村振興工作的統籌協調、服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鄉村振興資金和項目的監督管理;負責美麗鄉村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負責生態、農業等工作的行政管理。
四、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 任:尹 勇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社會治理、信訪維穩、平安建設、禁毒、掃黑除惡、網格化服務管理、鐵路護路聯防、反邪教、國家安全等工作;負責協調推動預防化解社會矛盾和風險、社會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負責轄區應急管理工作,加強基層綜合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負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轄區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抗震救災、防汛抗旱、消防安全、森林防滅火、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衛生、食品藥品安全、動(植)物疫情等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等工作;負責社會事務、退役軍人服務等工作行政管理;負責社會事務、退役軍人服務等工作行政管理。
五、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主 任:段招福
主要職責:為太平鄉所屬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為農業農村發展、提高農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務;負責農業、畜牧水產、農機技術推廣應用與指導、農產品質量監管服務、農村經營服務等事務性工作;負責動物疫情排查、畜禽強制免疫與農作物病蟲害防治的組織實施、防疫宣傳、疫情報告與應急處置、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等事務性工作,受委托開展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農業植物檢疫等事務性工作;負責轄區水利基本建設規劃與實施,水利工程和水利設施建設管理及開發利用、協調組織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移民開發、河長制等事務性工作;負責保護森林資源、林政林地管理、造林綠化、林長制、林業科學技術推廣、加強林區生態建設、森林防火與病蟲害防治等事務性工作。
六、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所)
主 任:黃先軍
主要職責:為太平鄉所屬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轄區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教育、衛生健康、社會工作、助殘、民政、社會救助、兒童福利和養老服務、老齡、慈善、革命老區管理、統計、科技科普、公共服務等事務性工作;負責轄區內文化宣傳、旅游開發、廣播影視、文物保護、體育、文化隊伍建設、傳統文化保護傳承等事務性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公共文化服務活動和文藝演出等公益服務工作;負責新時代文明實踐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務服務管理、電子政務、大數據管理、信用體系建設等事務性工作;負責鄉鎮本級和上級下放的所有政務服務、公共服務、便民服務、“一件事一次辦”事項辦理;負責協助承辦"12345"市長服務熱線的交辦事項;負責政務服務導辦、幫辦、代辦等工作;負責按要求完成鄉鎮便民服務大廳及網上服務平臺建設,確保鄉鎮本級和上級下放的所有政務服務事項進駐便民服務大廳辦理業務;負責對進駐便民服務大廳審批和服務事項、委托事項集中辦理的組織、協調和指導服務;負責進駐窗口人員的管理培訓和日常考核工作;負責受理、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和中介服務事項的投訴舉報;負責政務信息統計匯總工作;負責協助指導、督促轄區村級便民服務點建設和管理服務。
七、生態環境事務中心
主 任:楊 灝
主要職責:為太平鄉所屬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等事務性工作;負責收集村(社區)的環保信息和問題,受理群眾關于生態環境問題的來信來訪,上報本鄉鎮內各類生態環境問題等事務性工作;負責開展常態化污染隱患排查,督促企業三廢治理和達標排放;負責秸稈、垃圾等禁燒工作;負責轄區內餐飲、汽修、家具食品加工等地方油煙、噪音、廢氣、污水等污染防治;負責督促落實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措施等事務性工作;負責轄區內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等事務性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環境保護工作,督促、引導村(居)民參與各類環境保護活動。負責轄區內自然資源保護與利用、國土空間規劃、村鎮規劃及建設、集鎮改造、地質災害、耕地保護、農村建房、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等事務性工作。負責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維護等事務性工作;負責田長制相關工作。
八、退役軍人服務站
主 任:鄭 軍
主要職責:為太平鄉所屬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轄區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來訪接待、來信辦理、心理疏導、權益維護、政策解答、法律服務以及涉退役軍人輿情的收集、引導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優待經費發放、走訪慰問、數據采集、資料管理、匯總分析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就業創業服務和政策咨詢,協助開展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承辦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招聘會、推介會、就業論壇等,搭建就業創業、困難退役軍人軍屬幫扶援助平臺;協助做好退役軍人戶籍關系、組織關系轉移等工作,配合做好基層黨組織以及退役軍人流動黨員納入基層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信息服務管理及其他退役軍人服務等事務性工作。
九、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主 任:向 明
主要職責:為太平鄉所屬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鄉鎮名義開展執法工作,同時作為綜合執法平臺,統一領導轄區內派出(駐)機構的執法力量和資源,實行聯合執法;負責轄區內日常執法活動和重大案件線索巡查,主要負責轄區內衛生健康、文化旅游廣電體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城鎮管理、應急管理(含安全生產、消防、森林防火等)、交通運輸、市場秩序、農業、水利、林業、自然資源、農村住房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行政處罰及相關行政強制和監督檢查工作,并接受有關上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十、司法所
所 長:蒲 霞
主要職責: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復雜民間糾紛。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黨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鄉鎮黨委、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黨委、政府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十一、財政所
所 長:朱 恒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財政、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擬訂和執行鄉鎮財政發展規劃及其他有關政策,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編制鄉鎮年度財政預算并組織執行;負責鄉鎮財政預算管理和收支管理;負責鄉鎮國有資產、鄉村債權債務和村級財務核算管理;管理各類政策性補貼等資金,負責財政票據管理,負責惠民惠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的發放,負責鄉鎮財政所信息化建設,參與鄉村振興與農村綜合改革等財政事務管理工作;完成鄉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統一辦公電話:0745-7422182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