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8-13 18:03 信息來源:洪江市司法局
一、出臺背景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通知》《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政辦函〔2009〕144號)精神和省、懷化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做好我市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出臺的必要性
(一)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的必然要求。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就是通過全面梳理、查找并著力解決規范性文件與法律規范之間、規范性文件相互之間存在的不適應、不一致的問題,確保政令暢通。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必然要求。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必須從源頭上解決行政依據合法、合理、有效的問題,按照法制統一的要求,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能有效推進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三)規范性文件清理是優化發展環境的必然要求。我市發展環境的優與劣,很大程度上與當地制定出臺的有關經濟、社會發展的規范性文件有直接的關系,“文件”優,發展環境可能優,“文件”劣,發展環境肯定劣。
三、主要內容解讀
(一)規范性文件清理范圍。洪江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
(二)規范性文件清理原則。一是主要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政策規定相抵觸的,或者已被新的規范性文件所替代的,宣布廢止;二是經實施評估,文件的可操作性不強,已經沒有繼續實施必要,或已實際停止實施的,宣布廢止。三是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的,宣布失效。四是個別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位規范性文件不一致的,重新制定。
(三)規范性文件有效期。規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為5年。因實施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需要超過5年的,最長不得超過10年。標注‘暫行’、‘試行’和部署階段性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過2年。專用于廢止原有的規范性文件或者停止某項制度實施等的規范性文件長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