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7-30 14:46 信息來源:洪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HJDR—2024—01002
洪政辦發〔2024〕8號
洪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洪江市糧食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洪江市糧食應急預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洪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洪江市糧食應急預案
目 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應急指揮機制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制
2.2應急工作指揮機制成員單位職責
3.監測預警
3.1市場監測預警
3.2信息報告
4.應急響應與處置
4.1應急狀態分級與響應
4.2處置措施
4.3信息發布
4.4響應調整與終止
5.恢復和重建
5.1總結評估
5.2應急經費和清算
5.3應急補償、補助和撫恤
5.4應急能力恢復
6.應急保障
6.1糧食應急儲備
6.2糧食應急保障渠道
6.3加強區域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6.4信息保障
6.5宣傳、培訓和演練
7.附則
7.1獎懲與責任
7.2預案解釋與更新
7.3預案實施
附件
引發糧食應急狀態的分類說明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指導和規范全市糧食應急處置工作,提升糧食安全領域風險防范能力和應急保障能力,有效監測和控制市內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確保糧食市場平穩供應,保持糧食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家糧食應急預案》《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糧食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出現的糧食應急狀態,原糧及成品糧(含食用油,下同)采購、儲存、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和進出口等方面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稱糧食應急狀態,是指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及特殊情況引起的糧食供求關系突變,在較大區域范圍內出現糧食脫銷斷檔、供應中斷、價格大幅度上漲、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底線思維。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糧食安全和應急供應作為首要任務,加強糧食應急保障體系建設,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調得快、用得上”。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統一領導下,根據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對不同等級的糧食應急工作,相關部門按照糧食事權各負其責。
(3)科學監測,預防為主。要提高防范突發事件的意識,加強對糧食市場的跟蹤監測,強化風險防范化解,出現前兆及時預報,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防患于未然。
(4)反應及時,高效處置。出現糧食應急狀態立即作出反應,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并迅速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取得實效。
2.應急指揮機制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制
本市內出現重大糧食應急狀態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建立洪江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在市應急救援總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為總負責人,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應急管理局局長為負責人,新聞出版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局、財政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洪江市支行、洪江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單位。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本市糧食應急工作,建立并完善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系統和糧食應急防范處理責任制,及時如實上報信息,安排必要的經費,保障糧食應急處置工作正常進行,必要時提請有權機構依法采取價格干預措施。
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工作指揮機制成員單位職責
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承擔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做好糧食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糧食市場和糧食儲備調控、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市級儲備糧和市級應急成品糧動用方案;負責監測市場糧情;負責應急糧源的組織、加工、調運和供應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市級儲備糧和市級應急成品糧的管理和動用機制,及時提出動用市級儲備糧和市級應急成品糧的建議;組織協調應急糧食的進口和出口;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市統計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負責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建立糧食供需抽查制度,發布糧食生產、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負責監控市場糧食價格,及時掌握糧食市場價格動態,制定糧食銷售最高限價或采取其他價格干預措施,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開展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穩定。
市應急管理局:在糧食應急預案啟動時做好統一調度、協調應急保供工作;組織落實應急情況核查,統籌糧食應急供應地點、數量等,配合落實糧食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確保調運糧食應急車隊的道路交通暢通;協同有關部門及時打擊擾亂糧食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審核實施本預案所需經費,并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市商務局:負責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建立健全全市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調查核實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情況。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糧食應急工作的道路通行管理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決糧食應急短缺狀態的糧食生產。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糧食加工環節、市場以及流通環節糧油食品安全的監管,確保糧油產品質量符合食品安全指標;對食品生產許可和食品經營許可辦理工作進行監管,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開展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穩定;依法查處糧食加工、銷售、消費環節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無照經營、商標侵權、非法廣告、不正當競爭和壟斷價格、超范圍經營及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擾亂市場秩序和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市統計局:負責統計監測與應急工作相關的糧食生產和消費工作。
市新聞出版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制定市糧食應急新聞發布預案,負責組織發布相關新聞。
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加強互聯網的管理監督和有害信息的封截、刪除工作,正確引導輿論。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洪江市支行:負責落實采購、儲存、加工、調撥、供應應急糧食所需貸款。
洪江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負責市級儲備糧計劃的執行。
各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對轄區糧食生產、需求、庫存、價格及糧食市場動態的監測分析,加強對本轄區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的日常管理,并按市有關部門要求及時報送市場監測情況。特別要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監測,出現緊急狀態隨時報告。
其他市直有關部門在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3.監測預警
3.1 市場監測預警
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全市糧食供需及市場價格監測預警系統,充分利用各部門所屬信息平臺等信息資源,加強對糧食市場供求及價格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及時報送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為制定糧食生產、流通和消費政策措施提供依據。市場監測應充分利用各部門所屬信息平臺等現有信息資源,加強整合,實現共享。加強對重特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的跟蹤和監測,出現緊急狀態及時報告,并提前做好應對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3.2 信息報告
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會同市商務局建立健全全市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商務局等部門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并通報相關部門。
4.應急響應與處置
4.1 應急狀態分級與響應
糧食應急狀態按其影響范圍和程度劃分為一般應急狀態(Ⅳ級)、較大應急狀態(Ⅲ級)、重大應急狀態(Ⅱ級)、特別重大應急狀態(Ⅰ級)四個級別。
4.1.1 一般應急狀態(Ⅳ級):是指在一個縣市行政區域內(不含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主城區)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縣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要以一般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出現一般糧食應急狀態時,由縣市發展和改革或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縣市統籌落實Ⅳ級應急響應處置措施,并由縣市人民政府及時報告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報告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動用地方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格;
(2)動用地方儲備糧的資金安排、補貼來源;
(3)動用地方儲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如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價銷售、低價供給或無償發放,以及保障運輸的具體措施等;
(4)費用結算、其他配套措施等;
(5)其他配套措施。
4.1.2 較大應急狀態(Ⅲ級):是指一個市州兩個以上縣市行政區域或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主城區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市州人民政府認為需要以較大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出現較大應急狀態時,在市州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的統一指揮和部署下,開展各項糧食應急工作。
4.1.3 重大應急狀態(Ⅱ級):是指在兩個以上市州或省會城市出現較大糧食應急狀態,或超出市州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以及省人民政府認為需要以重大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出現重大應急狀態時,在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的統一指揮和部署下,開展各項糧食應急工作。
4.1.4特別重大應急狀態(Ⅰ級):一般指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現糧食應急狀態的情況,具體按照《國家糧食應急預案》規定的標準確定。
出現特別重大應急狀態時,在國家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的統一指揮和部署下,開展各項糧食應急工作。
4.2處置措施
4.2.1發生一般糧食應急狀態(Ⅳ級),由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統籌落實Ⅳ級應急響應,根據具體情形可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隨時掌握糧食應急狀態發展情況,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做好應急行動部署,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并通報市相關部門。必要時會同新聞部門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統一發布相關新聞,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社會預期,防止恐慌心理產生和蔓延;
(2)根據糧食市場出現的應急狀態,增加市場供給,平抑糧價,保證供應;
(3)在必要時首先動用市級企業社會責任儲備,不足時由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動用市級儲備糧并負責市級儲備糧動用計劃的執行,具體落實糧食出庫地點,擬定上報重點運輸計劃,協商市直有關部門合理安排運輸,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調撥到位,并將有關落實情況通報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各成員單位。市級儲備糧實行送貨制或取貨制,調運費用由調入方承擔;
(4)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可根據需要依法征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并依法給予補償,有關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必要時在重點區域和有關鄉鎮對糧食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5)確需動用懷化市其他縣市區儲備糧或懷化市級儲備糧的,由市人民政府向懷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和動用方案,經懷化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6)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接到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通知后,要按職責迅速落實相關應急措施,進入一般糧食應急狀態(IV級)后,24小時監測糧食市場動態,重大情況第一時間報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辦公室;按職責分工及時做好糧食調配、加工和供應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秩序;執行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下達的各項應急指令。
4.2.2 發生較大應急狀態(Ⅲ級),按照懷化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要求執行。
4.2.3 發生重大應急狀態(Ⅱ級),按照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要求執行。
4.2.4 發生特別重大應急狀態(Ⅰ級),按照國家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要求執行。
4.3信息發布
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按照省、懷化市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做好糧食應急狀態下的新聞發布工作。
4.4響應調整與終止
市糧食市場供應恢復正常,應急狀態消除后,由原提請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終止本級糧食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批準后,調整工作措施并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5.恢復和重建
5.1 總結評估
糧食應急狀態解除后,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應及時對糧食應急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分析原因,研究改進措施,提高糧食應急能力。
5.2 應急經費和清算
市財政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交通運輸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洪江市支行等部門,對應急狀態下動用糧源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依法緊急征用經營者的糧食、交通運輸工具等相關設施及與應急工作相關的各項費用開支經初審、復核、審計,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及時進行清算。
對應急動用的市級儲備糧占用的貸款,由農發行洪江市支行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及時清算并收回。
5.3 應急補償、補助和撫恤
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置工作期間動用的企業社會責任儲備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的物資、資金和勞務依法給予補償;對因參與應急處置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和撫恤。
5.4 應急能力恢復
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等情況,及時采取促進糧食生產、增加糧食收購或適當調入等措施,補充市級儲備糧及商業庫存,恢復糧食應急能力。
6.應急保障
6.1 糧食應急儲備
市人民政府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保持必要的市級儲備規模和企業周轉糧庫存,按要求建立成品糧儲備,加強對儲備糧食庫存的監督檢查,增強對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6.2 糧食應急保障渠道
進入Ⅳ級應急響應狀態后,有關應急糧源的加工、運輸及成品糧供應工作在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的統一指揮協調下由市直相關部門通過糧食應急網絡組織實施。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應根據實際,完善健全全市糧食應急保障系統,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1)建立和完善糧食應急加工網絡。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糧食應急加工的需要,由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掌握、聯系并扶持一些靠近糧源及重點銷售地區、交通便利、設施較好且常年具備加工能力的糧油加工企業,作為市應急加工指定企業,承擔應急糧食加工任務。
(2)建立和完善糧食應急供應網絡。根據城鎮居民、駐地武警和城鄉救濟的需要,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擇優選擇一些信譽好的國有糧食企業和連鎖超市、商場及其他糧食零售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完善市糧食應急銷售和發放網絡。
(3)建立和完善糧食應急儲運網絡。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布局,由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選擇一些經營信譽好、運輸能力強的運輸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運輸任務;市糧食應急儲運企業應根據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要求,確定好運輸線路、儲存地點、運輸工具等;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對應急糧食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要確保應急糧食運輸暢通。
(4)市糧食應急保障系統名單由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另行發布。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應與應急加工企業、供應網點、承運企業簽訂應急保供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并隨時掌握企業動態。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指定的應急加工企業、供應網點和承運企業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加工、優先運輸和重點供應。
6.3 加強區域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依托綜合性儲備基地、國有糧食企業、糧食物流園區等,統籌整合加工、儲運、配送、供應、鐵路專用線等資源,加強糧食應急保障中心建設,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形成層級響應、逐級保障、小災自救、大災互助的糧食應急保障機制。
6.4信息保障
市人民政府要綜合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現代物流信息等技術,加強糧食應急信息化建設,積極融入應急資源管理平臺,發揮綜合應急調度作用,確保在應急狀態下實現重大信息統一發布、關鍵指令實時下達、多級組織協調聯動、發展趨勢科學預判。
6.5 宣傳、培訓和演練
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要加強對本級預案的宣傳和培訓,模擬突發事件情景構建,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重點演練應急指揮、響應機制、協調聯動、綜合保障等工作,提高糧食應急保障能力。
7.附則
7.1 獎懲與責任
對在糧食應急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作為評優獎先、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對在糧食應急保障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在本市依法征用保障糧食供應的物資、設備設施,給予合理補償。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7.2 預案解釋與更新
本預案由洪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承擔。
7.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12月印發的《洪江市糧食應急預案》(洪政辦發〔2018〕21號)同時廢止。
附件:引發糧食應急狀態的分類說明
附件
引發糧食應急狀態的分類說明
自然災害引發糧食應急狀態,指發生地震、洪水、泥石流、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及其衍生災害,導致出現糧食應急狀態,電力、水利等基礎設施遭損壞,公路、鐵路等運輸路線遭破壞。各級發展和改革部門、糧食和儲備部門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商務部門、應急管理部門以各種可能實現的糧食物流運輸方式向災區供應主食及各類即食食品,緩解災區糧食應急需求。同時結合災區地形、災情等實際情況,靈活采用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等各種交通運輸方式,以及郵政、快遞等社會化物流運輸資源,就近調運成品糧保障后續應急需要。
事故災難引發糧食應急狀態,指由于生產、生活過程中發生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或環境污染等意外事件導致的事故災難,如核泄漏、重金屬污染等,引發環境破壞,種植土地和灌溉水源被污染,糧食種植、生產、加工、儲存、運輸等環節受到影響,大批量或大范圍市場流通糧食遭受重金屬、真菌毒素、核輻射等影響出現質量危機時,威脅受災地區群眾飲食安全。農業農村部門、糧食和儲備部門應立即會同市場監管部門、新聞宣傳部門,將重金屬、真菌毒素等指標納入糧食檢驗項目,加強糧食質量檢測,嚴格把控糧食質量,及時控制和切斷受災地區問題糧源,開展替代性糧源供應;及時公布相關信息,包括危機原因分析、問題糧源控制情況、質量監測情況等,向社會傳遞正確輿論導向。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糧食應急狀態,指由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短期糧食應急狀態,出現因群眾恐慌搶購導致糧食市場階段性、局部性供應短缺、糧食價格大幅上漲等情況。應對措施重點在保供環節,發展和改革部門、糧食和儲備部門會同商務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首先要穩定糧食市場供應和市場預期,調度和增加短缺地區成品糧供應,及時發布糧食市場保供信息,穩定市場預期;其次做好糧食價格、庫存監測預警,及時掌握糧食應急加工企業、供應網點、儲運企業等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開啟應急糧食運輸快速通道。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長期糧食應急狀態(一般超過15天),出現群眾恐慌心理加劇,糧食市場供應持續緊張,糧食價格大幅上漲等情況。應對措施重點在擴大應急加工生產、加大調度運輸企業配送能力、保持供應網點持續穩定供應上。糧食和儲備部門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做好糧食應急加工能力、配送能力和網點庫存情況跟蹤監測,持續開啟應急糧食運輸快速通道,及時公布企業生產能力和市場保供情況,穩定糧食市場供應和預期,防止供應中斷,適時啟動本級糧食應急預案。必要時可向國家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提出支援申請。
社會安全事件引發糧食應急狀態,指由于重大社會安全事件、恐怖襲擊事件、涉外突發事件、金融安全事件、規模較大的群體性事件、民族宗教突發群體事件、學校安全事件以及其他社會影響嚴重的突發性社會安全事件原因導致短期糧食價格過快上漲,引發局部糧食供應不足、民眾集中搶購糧食、糧食脫銷斷檔等糧食應急狀態,發展和改革部門、糧食和儲備部門會同商務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及時做好糧食調運、成品糧投放工作,積極穩定市場供應;開展糧食價格監測、庫存預警監測。糧食和儲備部門會同新聞宣傳部門通過信息媒體、新聞發布會、網絡等多種手段正向引導社會輿論,及時公布市場保供情況,消除民眾恐慌心理。糧食和儲備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惡意抬高價格、散播不實言論等行為,必要時適時開啟糧食應急加工生產,保障糧食供應數量。
特殊情況引發糧食應急狀態,指由于耕地被大量占用、水資源嚴重短缺等特殊情況造成糧食減產,進而導致省內糧食供給局部失衡引起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向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制和省人民政府報告相關情況,并針對當前階段全省各地區糧食全口徑庫存開展應急保供能力評估,根據應急狀態程度和保障能力強弱,適時組織糧食調撥,穩定供應,平抑糧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