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溫津貼!請查收這份“清涼”指南→

發布時間:2025-07-30 08:11信息來源:懷化新聞網

?三伏天已至,湖南持續開啟“炙烤”模式。在這樣酷熱的天氣里,依然有許多勞動者堅守崗位,揮灑汗水。為保障高溫天氣下勞動者的健康權益,法律法規對高溫津貼發放進行了明確。今天,就帶您全面了解關于高溫津貼的那些事兒,讓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清涼”守護!

一、 什么是高溫津貼?

答:高溫津貼是國家為保障在高溫天氣下堅持工作的勞動者權益,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及湖南省相關規定,由用人單位向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發放的特定津貼。它是對勞動者在特殊環境下額外付出的一種補償,屬于工資總額的組成部分,不是可有可無的福利!

二、 誰能享受高溫津貼?

答: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下從事露天作業(即室外露天環境工作)的;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三、 湖南省高溫津貼標準是多少?

答:湖南省執行的是按月發放的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發放時間:用人單位需在每年7月至9月按月向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關鍵點:這個標準是最低標準!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在政府規定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發放標準。

四、 高溫津貼能代替清涼飲料或防暑藥品嗎?

答: 絕對不能!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高溫津貼:是現金補貼,屬于工資性補償。防暑降溫飲料和藥品:是勞動保護措施,用人單位必須按規定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如含鹽飲料)及必需的防暑藥品(如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等),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健康安全。

結論:用人單位不得以防暑降溫飲料或藥品沖抵高溫津貼。兩者必須同時提供!

五、 高溫天氣下,我的工作時間有什么特殊規定?

答:是的!除了發放津貼,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還必須調整作業時間,保障勞動者休息: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一般是11:00至15:00)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六、 單位不發高溫津貼或者少發,我該怎么辦?

答: 如果您符合領取條件但單位未按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您可以:

1、與單位溝通協商:首先向單位人力資源或財務部門反映情況,了解原因,要求補發。 收集證據: 保留好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尤其是高溫天氣下的工作記錄)、工資條(顯示未包含高溫津貼或金額不足)、工作環境溫度證明(如有)等證據。

2、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懷化市勞動者可通過微信小程序“懷化人社碼上辦”線上提交投訴或前往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現場投訴舉報。

3、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如果協商和投訴無效,可以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 除了高溫津貼,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還應提供哪些保障?

答: 用人單位必須履行主體責任。提供防護用品: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

改善工作條件:合理布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

設立休息場所:設立休息室,配備座椅、風扇、空調等設施,提供清涼飲料和防暑藥品。

健康檢查:對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應及時調整崗位。

健康宣教:組織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健康知識的培訓教育,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高溫津貼是高溫下勞動者的法定權益,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保障勞動者在高溫季節的安全健康,需要企業和勞動者共同努力。

用人單位應自覺遵守法規,落實好各項高溫勞動保護措施;勞動者也應了解自身權益,做好自我防護。

如遇權益受損,請勇敢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