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8-22 09:22 信息來源:市財政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或對市政府部門間的分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決定。(三)為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會議起草工作報告和市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懷化市政府和市政府重要決定、決策、公文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五)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對全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帶全局性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建議;聯系、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調研工作。(六)搜集、研究和綜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市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七)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八)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九)負責國務院、省政府、懷化市政府以及上級政府對口部門領導來洪檢查指導工作和外地政府領導來洪江考察了解情況的接待工作。(十)負責法制、調處糾紛、信訪復查復核、外事僑務、民族、宗教等工作;聯系協調、管理財稅金融等工作。(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十二)承辦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機構設置。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設14個內設機構:綜合信息室、經濟調查研究室、核文室、后勤事務管理辦公室、僑務辦、民族辦、道安辦、宗教辦、法制辦、機要室、優化辦、督查室、公共機構節能辦、財務室;7個二級機構:禁毒辦、愛衛辦、政務中心、應急辦、電子政務、財稅金融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二)決算單位構成。2018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人民政府辦辦公室本級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報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總收入1920.94 萬元比2017年度減少583.14萬元,主要是將行政中心和會議中心的物業管理、水電費、維修(護)等事項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管理,造成預算減少。
2018年度共支出1920.94萬元,比2017年度減少583.14萬元,主要是將行政中心和會議中心的物業管理、水電費、維修(護)等事項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管理,使支出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我辦總收入為1920.94 萬元。其中:本級財政撥款收入1920.94 萬元,占總收入的 100 %;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總支出1920.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94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總收入1920.94 萬元比2017年度減少583.14萬元,主要是將行政中心和會議中心的物業管理、水電費、維修(護)等事項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管理,造成預算減少。2018年度共支出1920.94萬元,比2017年度減少583.14萬元,主要是將行政中心和會議中心的物業管理、水電費、維修(護)等事項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管理,使支出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單位2018年總支出1920.9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1237.76萬元,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共計683.18萬元,比2017年度減少支出583.14萬元,主要是將行政中心和會議中心的物業管理、水電費、維修(護)等事項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管理,使支出減少。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本單位2018年總支出1920.94萬元。按支出性質分類:基本支出1920.94萬元,占本年支出100%。按支出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1204.87萬元,占本年支出62.72%;商品和服務支出638.62萬元,占本年支出33.2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2.89萬元,占本年支出1.71%;資本性支出44.56萬元,占本年支出2.32%。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我辦各項總支出1920.94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557.1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237.76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475萬元,造成年終人員經費支出比預算數增加475萬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因工作需要調入11人,人員增加,工資增加;年終績效獎沒有編入年初預算。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共計683.18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82.18萬元,主要是工作需要造成。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總支出1920.9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1237.76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共計683.1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80.51萬元,支出決算為52.43萬元,完成預算的65.12%,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63.05萬元,支出決算為35.49萬元,完成預算的56.29%,實際發生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7.56萬元減少的原因是本單位嚴格執行中央、省市厲行節約的各項規定,加強內部監督管理。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17.46萬元,支出決算為16.94萬元,完成預算的97.02%。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35.49萬元,占67.69%,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 萬元,占0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6.94萬元,占32.31 %。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5.49萬元,全年公務接待817批次,5724人數。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6.9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94萬元,截至2018年 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今年我辦充分發揮“市長信箱”、“12345市長熱線”、“在線訪談”等網絡平臺的輿論導向作用,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2018年,我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共接聽市民來電3657條次,記錄事件1458條次,有效事件1028條次,辦結1017條次,辦結率98.92%,訴求工單中,涉及咨詢類333件,求助類事件215件,建議類事件45件,投訴類事件403件,其他訴求8件。完成了114份人大代表建議和81份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答復率均為100%。根據中央、省、懷化市文件要求,結合洪江市國有企業公務用車改革的工作實際,截止到2018年12月已經全面完成市屬國有企業公務用車改革的各項工作。車改后市公務用車管理平臺保留一般公務用車92臺,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管理59臺(其中12臺一般行政執法用車暫時由所在執法單位管理),平臺實際管理47臺。從相關事業單位,自收自支單位和社會選調、選考選聘了15名司勤人員,基本保障了相關部門正常公務出行。
十、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83.1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82.18 萬元,增長13.67%。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造成。
(二)一般性支出情況。2018年本部門會議費0.61萬元,比上年增加0.1萬元,主要原因是會議增加;培訓費0.39萬元,比上年減少1.9萬元,主要原因是培訓人員減少。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 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59.38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59.38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金額的0%。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1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其他用車2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后勤保障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