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9-06 11:31 信息來源:洪江市政府辦公室
問:什么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時效中斷?
本期提問來自網友“小龍蝦”
答: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七條規定:在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時效中斷:
(一)一方當事人通過協商、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的;
(二)一方當事人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等方式請求權利救濟的;
(三)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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