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5-07 09:11 信息來源:市生態環境局洪江市分局
經審議,我局擬批準《洪江市托口風電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通訊地址:洪江市政務中心綜合窗口
郵 編:418116
聯系電話:0745-773700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洪江市托口風電場項目 |
建設單位 |
洪江能創風力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懷化市洪江市托口鎮、江市鎮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葆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本項目位于洪江市托口鎮、江市鎮,地理坐標介于東經109°39′6.865″-109°42′5.152″,北緯27°05′0.469″-27°05′40.309″,總占地面積為23.6526hm2,其中永久占地為1.1862hm2,臨時占地22.4700hm2。項目設計安裝5臺單機容量6.0MW、6臺單機容量5.0MW的風力發電機組,裝機規模為60MW,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項目總投資3597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89萬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1)廢氣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廢氣主要來源為施工場地揚塵、道路運輸揚塵和施工機械運行產生的無組織排放廢氣。施工期做好施工管理、灑水降塵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揚塵對周邊大氣環境的影響。 (2)廢水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產廢水主要是沖洗廢水以及設備、運輸車輛清洗廢水。生產廢水經沉淀池和隔油池處理后回用于道路灑水和場區綠化。施工期間生產廢水不會對區域內地表水環境造成影響。施工期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可清掏用于周邊植被的灌溉。 (3)噪聲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聲主要包括交通運輸噪聲、施工機械噪聲和爆破噪聲。施工期的噪聲影響是間歇性、且是暫時性的,采取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控制車速、禁止鳴笛等措施。 (4)固廢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來自施工場所產生的棄方和建筑垃圾以及由于施工人員活動產生的生活垃圾等。工程施工產生的棄渣統一堆存于項目規劃的棄渣場內,項目施工期結束后,對棄渣場進行植被恢復。施工期生活垃圾產生量較大,應在施工場地設置垃圾箱,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鄉鎮環衛部門統一收集后處置。 (5)生態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間本項目施工占地造成的土地利用格局變化、對動植物及其生長的影響、水土流失、生物量損失等,采取及時有效的水土保護措施、植被恢復措施、臨時用地復墾措施。對風機機組、升壓站、施工檢修道路區及施工生產生活區四周、路基一側,應開設臨時排水溝,臨時排水溝出口設置臨時沉砂池;在裸露邊坡和臨時土區域應采取防塵網臨時覆蓋;主體工程完工后,在匯水面積較大的挖方邊坡坡腳設置漿砌石排水溝,在排水溝出口設置Ⅰ型沉沙池,在坡度較陡的排水溝出口設置階梯式急流槽等;在風機機組區、施工檢修道路區填方邊坡,采取撒播灌草籽綠化;在挖方邊坡,采取掛網噴播綠化。棄渣場在堆渣前,先對渣場范圍內可剝離的表土進行剝離;并按照“先攔后棄”的原則事先在堆渣坡腳修筑漿砌石擋渣墻;在雨季來臨前,對未綠化的棄渣面采取防塵網臨時覆蓋;堆渣完成后,修整坡面,及時修建漿砌石截排水溝。 2、運營期 (1)廢氣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行期職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電能,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食堂烹飪過程中產生的油煙。經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油煙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的標準限值要求排放。 (2)廢水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行期無生產廢水產生。運營期職工生活污水排入升壓站設置的化糞池、生活污水一體化處理系統內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排放至回收池,用于升壓站及周邊綠化。 (3)噪聲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主要為風機運行噪聲和升壓站噪聲。根據對本項目選用的風機機型預測,不考慮測點與風機基礎處高程差的情況下,6.0MW風機中心水平距離390m處的噪聲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的要求,5.0MW風機中心水平距離340m處的噪聲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的要求;風機在采用尾緣鋸齒和降VG措施后,項目風機疊加影響范圍內敏感點的聲環境質量均可以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本項目采用低噪聲變壓器、風機散熱器。 L1、L2、L4、L9、L10、L11風機以風機位中心點為起點水平距離340m為噪聲控規范圍,L3、L5、L6、L7、L8風機以風機位中心點為起點水平距離390m為噪聲控規范圍;對于噪聲控規距離內現有居民房屋進行租賃(L3、L6、L8風機390米范圍內15戶居民房屋)。對L2、L3、L4、L5、L6、L7、L8、L10風機葉片采用尾緣鋸齒和降VG措施。運行期加強對機組的維護,定期檢修風機轉動連接處,使其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對風電場周邊進行噪聲定期監測,一旦發現周邊居民點存在環境質量超標現象,可立即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如對風機采取降噪、對附近居民點加裝隔聲窗或改變建筑物使用功能等措施減少運營期風機運行對附近居民點的影響。 (4)固廢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升壓站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后,交由鄉鎮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為升壓站主變壓器的廢蓄電池、廢變壓器油,日常維護或故障檢修產生的廢油(廢機油、廢礦物油)、風機更換下的蓄電池以及檢維修產生的廢含油手套、抹布。本項目的升壓站擬建1間危險廢物暫存間,面積約為30m2,分類暫存后委托有資質單位妥善處置。 (5)環境風險影響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的主要環境風險為事故情況下變壓器油泄漏。升壓站內新建25m3事故油池一座,11臺風機箱式變壓器各配套建設符合規范要求的3m3事故油收集裝置。 (6)生態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運營期對鳥類遷徙產生一定的影響,對景觀產生一定的影響,對風機艷化,運營期跟蹤監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