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1-13 15:24 信息來源:洪江市灣溪鄉政府
近日,國務院安委辦到我市就礦山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進行了督導檢查,指出了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扎實開展廢棄礦洞排查封堵整治、嚴厲打擊盜采盜挖行為〉的通知》(安委辦〔2025〕2號)《湖南省自然資源廳 湖南省公安廳 湖南省應急管理廳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關于印發湖南省打擊“洗洞”盜采金礦等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回頭看”行動方案>的通知》(湘自資發〔2025〕18號)、《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強化停產停建非煤礦山和關閉廢棄礦硐安全防范措施〉的通知》(湘安辦明電〔2022〕51號)等文件精神,把國務院安委辦對我鄉廢棄礦硐監管和打擊非法盜采礦產資源的督導意見全面落實到位,在前期廢棄礦硐整治的基礎上,持續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止,在全鄉范圍內集中開展廢棄礦硐再排查、再整治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灣溪鄉廢棄礦硐再排查、再整治專項行動,嚴格落實“全面排查、封堵整治、嚴厲打擊、健全機制”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摸清廢棄礦硐底數,嚴格落實封堵整治各項措施,嚴厲打擊盜采盜挖行為,健全完善協同監管和“打非治違”長效機制,形成面上震懾、線上把控、點上管住的工作格局,切實斬斷盜采礦產資源黑色產業鏈,破解“打下去又抬頭”難題,全力遏制非法盜采和亡人事件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夯實監管基礎。各村是轄區內無責任主體廢棄礦硐的排查、監管和封堵的責任主體。要深入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廢棄礦硐數量、分布及現狀,建立“一硐一檔”動態管理臺賬,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和具體責任人。
(二)嚴格進行封堵,消除安全隱患。按照“一硐一策、應封盡封”原則,對廢棄礦硐實施規范化封堵,封堵后及時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加強日常巡查維護,嚴防人員誤入引發安全事故。
(三)嚴厲進行打擊,形成高壓震懾。加大違法舉報力度,嚴厲打擊盜采盜挖、違法開采、擅自開啟封閉礦井、廢棄礦硐的行為。對排查發現的盜采行為,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從重從快查處;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健全長效機制,提升監管效能。加強日常巡查管控,重點強化易發生盜采時段和區域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門協同監管和“打非治違”長效機制,強化對涉礦人員的防范、教育、訓誡,構建“面上震懾、線上把控、點上管住”的全方位監管格局。大力開展“打非治違”政策宣傳,營造濃厚整治工作氛圍。積極發動群眾參與廢棄礦硐排查,加大有獎舉報力度,對排查發現廢棄礦硐的第一人分別按照村干部200元/個的標準,群眾500元/個的標準,由鄉人民政府獎勵到位(金昌礦業范圍內的廢棄礦硐由企業負責監管和封堵,不在排查范圍內)。
(五)嚴格按標準要求,確保封堵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打擊“洗洞”盜采金礦專項整治行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的《封堵廢棄金礦礦井(硐)指導意見(試行)》和懷化市自規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明確廢棄礦硐(井)封堵標準要求的緊急通知》文件執行,對廢棄礦洞一律按標準實施封堵,確保封堵質量達標,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
三、行動分組
本次廢棄礦硐再排查、再整治專項行動由上級部門牽頭,市財政負責后勤保障,由公安局1人,應急局1人,自然資源局1人,灣溪鄉政府工作人員10人,村干部4人。共17人參與此次專項行動,專項行動分組如下:
第一組
組 長:李軍
副組長:王文彪、鄧艷鳳
成 員:田鋒、殷南海、蒲加斌、劉柯岑、楊凱、周時永、向海亮,由鄉政府自行落實車輛。
第二組
組 長:李軍
副組長:王文彪、鄧艷鳳
成 員:廖賢忠、易鵬、向其軍、鄒歸航、楊維銘、向孫云、楊龍喜,由鄉政府自行落實車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壓實責任。各村要深刻認識廢棄礦硐專項整治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村黨組織書記要親自部署、親自督辦、狠抓落實。
(二)排查到位,確保實效。各行動小組對所負責的區域內排查做到全面、真實、準確,嚴禁虛報、瞞報、漏報,對發現的非法采礦等違法線索移交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對新發現的未封堵廢棄礦硐形成清單(見附件)交鄉政府,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封堵,消除安全隱患。
(三)強化協同,形成合力。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加強橫向溝通與縱向聯動,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對于跨區域、跨部門的難點問題,要主動會商,協同推進,確保整治工作無縫銜接,高效順暢。
(四)標本兼治,確保長效。集中力量解決當前突出問題的同時,要注重總結經驗,深挖問題根源。要建立“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廢棄礦硐長效監管機制,繼續執行發現廢棄礦硐獎勵制度,推動從源頭防范化解風險,實現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