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31 15:34 信息來源:洪江市大崇鄉政府
各村、各鄉屬單位:
為深刻吸取醴陵市板杉鎮“7·11”非法生產爆炸事故教訓, 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視頻調度會議精神和《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八條硬措施〉的通知》(湘安發〔2023〕7 號)、《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煙花爆竹“嚴打非法嚴管合法”專項行動的通知》(湘安辦函〔2023〕64 號)的相關要求,全面落實“打非”工作責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成立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朱城鑫任組長,鄉黨委委員、人大主席易艷梅、副鄉長謝晨任副組長,鄉應急辦工作人員李盼、田宏友,鄉綜合執法大隊廖輝、易武杰、李鈞、李濱、楊建明、欽松為成員,由鄉應急辦和綜合執法大隊共同履行全鄉煙花爆竹“打非”日常具體工作的“大崇鄉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專班”,專門負責全鄉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設立大崇鄉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專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應急管理辦,由鄉應急管理辦李盼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鄉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組織、協調、督促和考核。全鄉“打非”工作專班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聯席會,通報全鄉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情況,研究部署全鄉煙花爆竹“打非”相關工作,研究解決“打非”工作困難和問題。各村要相應成立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班子,負責管轄村的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二、明確打非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明確鄉鎮相關監管部門“打非”工作職責,壓實鄉、村兩級“打非”工作主體責任。
(一)各村、各鄉屬單位負責依法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
(二)各村、各鄉屬單位負責查處非法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組織銷毀、處置沒收的非法煙花爆竹以及生產、經營企業棄置的廢舊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會同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三)各村、各鄉屬單位負責查處無資質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運輸企業、駕駛員、押運員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
(四)各村、各鄉屬單位負責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和有證無照等違法經營行為。
(五)各村、各鄉屬單位按照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本區域或管理區域內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包括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進行摸底排查,及時向鄉應急辦通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情況;協助鄉有關單位或者按照授權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各單位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開展常態化聯合執法檢查。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村、各鄉屬單位要組織好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承諾書的簽訂,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村(社區)兩委干部要向鄉鎮政府作出書面承諾(附件1);各村(村、社區)工作人員要向鄉鎮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承諾(附件2);鄉鎮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承諾(附件3,交市安委辦備存);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要向市應急管理局作出書面承諾(附件4,交市應急管理局備存);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要向鄉鎮政府作出書面承諾(附件5)。以上承諾簽訂工作于9月1日前完成。
四、強化摸底排查。各村、各鄉屬單位要以網格為單位,組織村組(社區)對轄區內關閉的煙花爆竹廠、養殖場、廢棄房屋、其他荒廢廠房等場所全面開展排查“回頭看”,建立工作臺賬。于9月18日前將排查處置情況經鄉鎮長簽字確認后向市安委辦報備(附件8)。根據省市要求,以后每月15日前和30日前上報排查處置情況。
五、嚴查治亂追責。對違法組織或者參與非法生產的單位和個人,一律依法從重處理,涉及刑事犯罪的一律行刑銜接;對因不負責任、工作不力導致非法生產和傷亡事故的,一律依法倒查從嚴追究責任。對因非法生產導致的事故,實行掛牌督辦。
六、加大獎勵舉報力度。各村、各村組(社區)要廣泛張貼嚴厲打擊非法生產有獎舉報公告(參考附件 6),對群眾舉報線索及時核查、及時兌獎。
七、強化督查考核。鄉安委辦將對各村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定期進行專項督查,督查情況向全鄉通報,并將“打非”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重要內容。
洪江市大崇鄉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