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2-24 11:44 信息來源:洪江市民政局
辦理流程: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中請并提交相關材料→鄉鎮社會救助服務窗口受理后安排工作人員走訪調查,并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情況提出初審意見并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將申請材料、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結果、初審意見等相關材料報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進行審批作出審核結論將審批結果反饋至鄉鎮并公示→對批準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按月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需提交的資料:本人申請報告、身份證、戶口、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殘疾證、承諾書、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農村商業銀行存折、戶主1寸照片3張、家庭成員2寸照片及民政部門規定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