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3-22 15:43 信息來源:洪江市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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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主體名稱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決定 |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1 |
洪林罰決字〔2025〕第11號 |
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 |
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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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2日,袁**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擅自在洪江市大崇鄉**村**組**焚燒樹葉雜草,該地點屬于森林防火區內。 |
《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和《湖南省林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九部分違反森林草原防火法規案件第四十三條 擅自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行為(二)裁量權基準 |
1、警告;2、處罰款人民幣貳佰元整(200元)。 |
機關:洪江市林業局;日期2025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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