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4-03 15:44 信息來源:洪江市林業局
|
|||||||||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主體名稱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決定 |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1 |
洪林罰決字〔2025〕第14號 |
非法利用(僅食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
廖** |
|
2025年3月25日下午6時至7時左右,廖**在洪江市安江鎮**市場**餐館將撿來的1條死蛇加工成菜并食用。經我局調查取證以及林業專業技術鑒定,屬于《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生態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三有動物”,湖南省重點保護動物,系爬行綱有鱗目游蛇科錦蛇屬黑眉錦蛇。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十三條 |
1、沒收加工成菜的蛇;2、并處罰款人民幣陸佰元整(600元,300元*2倍)的罰款。 |
機關:洪江市林業局;日期2025/04/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