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9-22 09:12 信息來源:洪江市農業農村局
序號 |
行政處罰 決定案號 |
案件 名稱 |
違法主體 名稱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主要 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 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決定 |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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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農(獸藥)罰〔202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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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石獸醫技術服務部涉嫌銷售獸用處方藥未開處方箋一案 |
石東峰 |
石東峰 |
我局在查處牛蛙養殖戶瞿仕冬涉嫌使用獸藥禁用藥以及常規藥物殘留超標一案時,發現其獸藥來源于洪江市石獸醫技術服務部。2025年7月16日10許,我局執法人員在石東峰的陪同下,對其經營的洪江市石獸醫技術服務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銷售給養殖戶瞿仕冬獸用處方藥“硫酸新霉素”26元/包共10包計260元、“乳酸環丙沙星可溶性粉”1包計60元、“鹽酸多西環素可溶性粉”36元/包共5包計180元、“鹽酸恩諾沙星可溶性粉”22元/包共5包計110元、“阿莫西林可溶性粉”22元/包共10包計220元、“氟苯尼考可溶性粉”16元/包共7包計112元,銷售所得總計942元;銷售時沒有開具處方箋。 |
處罰種類: 處罰款 依據: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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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收違法所得942元整; 2、處罰款5000元整; 罰款沒收總計5942元整 |
機關: 洪江市農業農村局 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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