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6-19 10:14 信息來源:洪江市農業農村局
序號 |
行政處罰 決定案號 |
案件 名稱 |
違法主體 名稱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主要 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 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決定 |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1 |
洪農(農藥)罰〔2025〕3號 |
洪江市土溪農資店經營過期農藥案 |
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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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我局執法人員在當事人陪同下發現門店內擺放有超過有效期農藥“2甲4氯鈉”數量100包,生產日期:2023年3月1日,質量保證期:2年,發現貨架上面擺放農藥“吡蟲啉”數量72包,生產日期:2023年1月29日,質量保證期:2年;兩種農藥總貨值272元。均已超過質量保質期,農藥過期后沒有銷售,無銷售收入(違法所得) |
處罰種類: 1、沒收過期農藥,2、處罰款; 依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第六章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之規定處罰 |
一、沒收過期農藥“2甲4氯鈉”100包、“吡蟲啉”72包。 二、處罰款3000元整。 |
機關: 洪江市農業農村局 日期: 2025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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