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24 16:19 信息來源:洪江市政府辦公室
一、制定的必要性
1.2022年9月,根據上級安排部署,以市政府辦名義印發公布《洪江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洪政辦發〔2022〕14號),現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懷化市委、懷化市政府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的修訂,調整了清單中的部分行政許可事項。
2.貫徹落實《關于開展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和實施規范填報等工作的通知》(湘職轉辦發〔2023〕1號)及《關于開展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和實施規范填報等工作的通知》(懷職轉辦函〔2023〕1號)要求:市、縣兩級清單在省級清單公布后于8月底前盡快公布。
3.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推動行政許可權力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運行,減少企業、群眾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營商環境。
二、起草過程
(一)組織相關單位認領調整事項。2023年6月29日,市政務服務中心召開首席審批員會議,就我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明確了調整工作要求。7月24日,根據《懷化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結合實際情況認領調整實施機關涉及市、鄉鎮的事項,并在與相關單位多輪溝通討論的基礎上,形成了《洪江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
(二)召開會議協商溝通、征求意見。一是7月25日召開首席審批員會議,會上向參會單位發放了《洪江市行政許可清單(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并進行了溝通討論。會后,根據會議要求和各單位反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審稿。二是7月28日至8月4日將《洪江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全文公布,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在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相關意見建議。
三、需要說明的問題
《洪江市行政許可清單(2023年版)(送審稿)》因省、懷化市清單的調整,結合洪江市實際在2022版的基礎上變動了5個事項,共從懷化市清單2023版中認領259項,其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由洪江市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252項,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7項,共涉及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城管局等31個市直單位及各鄉鎮人民政府。
《洪江市行政許可清單(2023年版)(送審稿)》經過近1個月的研究起草、反復征求意見和反復討論修改,已趨于成熟,符合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與上位法不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