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11-19 16:04 信息來源:洪江市教育局
洪江市教育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 | |||||
序號 | 審核事項 | 審核依據 | 提交部門 | 應提交的審核材料 | 審核重點 |
1 | 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6年修訂) 第六十二條。 | 承辦股室 | 1.案件調查報告; | 1.行政執法機關主體是否合法,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 |
2.證據資料; | 2.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 | ||||
3.如有申辯的,提交當事人申辯材料 | 3.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執行裁量基準是否適當; | ||||
4.處罰告知書; | 4.程序是否合法; | ||||
5.執法決定建議或者意見及其情況說明; | 5.行政執法文書是否規范、齊備; | ||||
6.經聽證或者評估的,還應當提交聽證筆錄、評估報告; | 6.其他應當審核的內容。 | ||||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
2 | 撤銷教師資格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十四條; | 承辦股室 | ||
2.《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 | |||||
3.《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1998年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27號) 第十八條。 | |||||
3 | 擬對公民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或是沒收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6年修訂) 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 | 承辦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