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4 08:13 信息來源:市生態環境局洪江市分局
經審議,我局擬批準《年產2000萬套食品級玩具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通訊地址:洪江市政務中心綜合窗口
郵 編:418116
聯系電話:0745-773700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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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2000萬套食品級玩具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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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洪江桑尼森迪玩具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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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洪江市安江鎮安江生態科技產業園4號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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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長沙格潤環??萍及l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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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本項目租賃安江生態科技產業園4號棟已建標準廠房作為生產車間,地理坐標為110°9′19.812″E,27°20′20.952″N,總占地面積為2558.11m2,總建筑面積為7500m2,廠房共3F。購置注塑機、破碎機、移印機等生產設備,新建1條食品級玩具生產線,項目建成后,年產2000萬套食品級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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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項目租賃安江生態科技產業園4號棟已建標準廠房作為生產車間(共3層)。施工期主要內容為廠房布置、車間隔斷、裝修以及設備安裝調試等,不涉及新增土建施工。因此施工期對環境的影響較小。本次環評要求建設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規范進行施工期作業,做好廢氣、廢水和噪聲的控制,并規范處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二、運營期 (1)廢氣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混料粉塵、破碎粉塵設置“集氣罩+布袋除塵器”TA001收集處理后,顆粒物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4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尾氣經18m高排氣筒DA001排放;注塑廢氣設置“集氣罩+過濾棉+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2收集處理后,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等污染因子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4相關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中排放標準值,尾氣經18m高排氣筒DA002排放;移印、粘合廢氣設置“集氣罩+過濾棉+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收集處理后,非甲烷總烴、MDI、臭氣濃度可分別滿足《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43/1357-2017)表1中相關排放限值、《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4相關排放限值、《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中排放標準值。項目廢氣排放對周邊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項目運營期無生產廢水外排,外排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依托4#廠房已建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排入懷化國家農科園生態科技產業園污水處理廠處理,最終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洪江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安江)深度處理后排入沅江。生活污水納管標準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參照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B級標準。項目生活污水排放屬于間接排放,對周邊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來源于各類生產設備及配套設備運行噪聲,主要包括:混料機、破碎機、注塑機、移印機等生產設備;空壓機、凍水機、冷卻水塔、廢氣處理設備風機等輔助設備。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減震、廠房隔聲等措施后,項目廠界四周噪聲預測值均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限值。項目噪聲排放對周邊聲環境影響不大。 (4)固廢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固廢、危險廢物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廢包裝物、清潔廢料、廢模具、除塵灰等一般固廢收集后定期外售專業物資回收公司綜合利用;廢包裝、廢過濾棉、廢活性炭、廢抹布、廢移印鋼板、廢潤滑油、廢液壓油等危廢密封袋裝或桶裝收集,分區暫存于廠區危廢暫存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設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園區環衛部門處置。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廢均可得到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理,去向明確,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