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8-23 16:06 信息來源:湖南省自然資源廳
各市州、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測繪資質單位:
現將《湖南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聯系人:測繪處 成勇翔;聯系電話:0731-89991235
湖南省自然資源廳
2024年8月5日
湖南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辦法
(湘自資規〔2024〕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測繪資質單位誠信自律,維護公平有序市場環境,保障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根據《湖南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辦法》《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指標體系》《湖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單位信用信息的征集、評價、發布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測繪資質單位信用信息的征集、評價、發布和管理,應當遵循合法、公正、準確、及時的原則,依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測繪資質單位合法權益。
第四條 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內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與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互聯互通機制,指導監督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展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活動,核實、發布信用信息。
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征集、評價、上報本行政區內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信息,督促測繪資質單位填報信用信息。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每季度將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相關信用信息報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委托相關機構從事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中的事務性工作。
第二章 信用信息征集
第五條 測繪資質單位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構成:
(一)基本信息是指單位名稱、注冊地、法定代表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等基本情況信息。
(二)良好信息是指測繪資質單位受到表彰、取得榮譽、科技創新、社會貢獻等信息。
(三)不良信息是指測繪資質單位違反測繪地理信息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產生失信行為的信息。不良信息分為一級不良信息、二級不良信息和三級不良信息。
第六條 信用信息按季度征集,征集途徑如下:
(一)測繪資質單位通過省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平臺主動申報;
(二)市州、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填報;
(三)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公開;
(四)省、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共享;
(五)測繪地理信息領域學會、協會等社會組織共享;
(六)經查實的公眾(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含舉報);
(七)其他合法的征集途徑。
填報單位對所填報的測繪資質單位信用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 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湖南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對本行政區內測繪資質單位的信用信息進行評定,記錄不良信息要以生效的司法裁判文書和仲裁文書、行政處罰和行政裁決等行政行為決定文書,以及法律、法規或者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規定可作為失信行為認定依據的其他文書為依據,并將計分情況書面告知測繪資質單位。
一個評定周期內,獲得資質未滿三個月或已注銷、吊銷的單位不納入評定。
第三章 信用評價和發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單位信用信息年度基礎分值為75分,有良好信息的予以加分,有不良信息的予以減分。
信用等級分為四等九級。詳見下表:
等次 |
等級 |
評分區間 |
優 |
A |
信用分>90 |
A- |
85<信用分≤90 |
|
良 |
B+ |
80<信用分≤85 |
B |
75<信用分≤80 |
|
B- |
70<信用分≤75 |
|
中 |
C+ |
60<信用分≤70 |
C |
50<信用分≤60 |
|
C- |
40<信用分≤50 |
|
差 |
D |
信用分≤40 |
第九條 測繪資質單位存在下列情況的,直接認定為D級信用單位:
(一)在從事測繪活動中,因泄露國家秘密被國家安全機關查處;
(二)發生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三)受到通報批評、警告、罰款以外其他行政處罰;
(四)單位法定代表人因測繪活動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每年1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區內測繪資質單位上年度的信用評價,并將信用評價等級信息書面告知測繪資質單位。
第十一條 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每年3月1日前通過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和省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平臺向社會公開發布上年度信用等級信息。相關評價信息按有關規定依法查詢。
第四章 異議處理和信用修復
第十二條 測繪資質單位對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評定的信用信息計分情況或信用等級信息有異議的,可在收到信用信息相關情況15個工作日內,向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異議申請,輔以相關佐證材料。
第十三條 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經核實異議信息確需更正的,及時更正,并書面告知異議申請人;
(二)經核實異議信息無需更正的,書面告知異議申請人。
第十四條 測繪資質單位主動糾正不良信息行為、消除不利影響的,可在信用等級發布生效6個月后,向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信用修復申請,輔以相關佐證材料。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結合失信行為的嚴重程度,在收到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反饋處理結果。經審查符合修復條件的,確認信用修復。
第五章 結果應用
第十五條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日常監管、行政許可、政府采購、政府投資項目招標、資金扶持、公共資源交易、表彰獎勵等工作中應查詢測繪資質單位的信用檔案,依法采取激勵或懲戒措施。
第十六條 對A、A-級信用測繪資質單位,在以下方面給予鼓勵:
(一)降低“雙隨機、一公開”測繪資質巡查和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檢頻率或免除抽檢;
(二)在測繪地理信息評獎活動中,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
(三)其他應當予以鼓勵的措施。
第十七條 對C-、D級信用測繪資質單位,在以下方面給予處理:
(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當采取懲戒性措施的;
(二)不得參與當年度自然資源領域評優評獎等活動;
(三)直接納入下一年度測繪資質巡查和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檢必檢單位。
第十八條 在本行政區內從事測繪活動的省外測繪資質單位的信用信息由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征集并報送至省自然資源廳,不進行信用評定。省自然資源廳按規定分別報送至自然資源部、該單位注冊所在地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我省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
信息 類型 |
評價項目 |
代碼 |
指標內容 |
計分標準 |
基本信息 |
注冊信息 |
1-101 |
測繪單位名稱、注冊地、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基本信息不計分 |
資質信息 |
1-102 |
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 |
||
良好信息 |
測繪地理信息市場行為良好信息 |
2-101 |
①為政府、公眾提供防災減災、援疆援藏、應急保障等測繪地理信息服務 ②為政府提供公益性測繪地理信息服務 ③遵守測繪地理信息領域合同約定完成業績且無經查實不良舉報 |
①項加2分/次 ②項加1分/次 ③項加3分/次 (最高不超過6分) |
2-102 |
測繪地理信息領域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檢結果合格且樣本質量達到優級 |
國家級檢查加10分,省級檢查加5分,市級檢查加3分 |
||
信用等級信息 |
2-201 |
上一信用評價年度信用等級達到A-及以上 |
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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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 |
截至上一信用評價年度,連續兩年信用等級達到A-及以上 |
加2分 |
||
2-203 |
截至上一信用評價年度,連續三年信用等級達到A-及以上 |
加3分 |
||
不良信息 |
一級不良信息 |
3-101 |
未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在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平臺進行項目備案的 |
扣0.5分/項目(最高不超過5分) |
3-102 |
不及時、準確填報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相關統計信息以及測繪資質單位變更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技術裝備未在三十日內申請更新的 |
扣2分/次 |
||
3-103 |
因測繪地理信息有關不良行為(除二級、三級不良信息涵蓋行為)被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扣5分/次 |
||
3-104 |
因測繪地理信息工作中不良行為被提起民事訴訟,法院終審判決測繪資質單位承擔責任或者履行義務且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 |
扣5分/次 |
||
二級不良信息 |
3-201 |
不符合其測繪資質等級或專業類型條件、未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運行、落實不到位,逾期未改正的 |
扣6分/次 |
|
3-202 |
未按規定匯交測繪成果資料,被依法責令限期匯交的 |
扣6分/次 |
||
3-203 |
不配合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隱瞞、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的 |
扣12分/次 |
||
3-204 |
因測繪地理信息有關不良行為(除三級不良信息涵蓋行為)受到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的 |
扣12分/次 |
||
三級不良信息 |
3-301 |
編制、出版、展示、登載、更新的地圖或互聯網地圖服務不符合國家地圖管理有關規定的 |
扣15分/次 |
|
3-302 |
違反保密規定加工、處理和利用涉密測繪成果,存在失泄密隱患被查處的 |
扣15分/次 |
||
3-303 |
使用未經檢定合格的測繪設備和儀器從事測繪活動的 |
扣15分/次 |
||
3-304 |
將中標的測繪項目轉讓或違規分包的 |
扣15分/次 |
||
不良信息 |
三級不良信息 |
3-305 |
未經批準擅自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或者采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立地理信息系統的 |
扣15分/次 |
3-306 |
未經備案擅自建設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或運行維護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 |
扣20分/次 |
||
3-307 |
“雙隨機、一公開”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檢或經測繪地理信息質檢機構判定為批不合格的 |
扣25分/次 |
||
3-308 |
“雙隨機、一公開”涉密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監管抽查結果不合格的 |
扣25分/次 |
||
3-309 |
以其他測繪資質單位名義從事測繪活動,或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從事測繪活動,或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或偽造、變造測繪成果的 |
扣40分/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