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8-16 11:18 信息來源:洪江市自然資源局
行政處罰
決定書文號 |
違法主體名稱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洪自然資罰〔2024〕10號 | 洪江市五溪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 易帶良 | 非法占地 | 洪江市五溪旅游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洪江市黔城鎮小江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等土地進行尚禺谷非農業項目建設,改變了農用地用途,損害了國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實。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 沒收 | 一、限期15日拆除《洪江市黔城鎮尚禺谷野奢度假區違法用地勘界圖》中地塊二、三、四、八、九、十、十二等7個地塊所對應的實地5759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棚架、游樂場、屾野故事吧(燒烤棚外)、公共廁所、娛樂設施電競屋等構筑物和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二、沒收《洪江市黔城鎮尚禺谷野奢度假區違法用地勘界圖》中地塊一、五、六、七、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等12個地塊所對應的實地6743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棚架、游泳池、游客服務中心房屋附屬建筑、生態停車場等建(構)筑物和設施。 |
機關:洪江市自然資源局
日期:2024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