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1-10 11:03 信息來源:洪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目錄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單位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說明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單位職能職責
1、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和全市鹽業發展規劃、計劃及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質量管理和應急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維護全市工業企業穩定工作。
2、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經濟運行調節,編制并組織實施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態勢,統計并發布相關信息;統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
3、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推進全市工業園區的建設與發展。
4、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推進工業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
5、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客觀指導,制訂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全民創業;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改革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負責管理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指導中小企業的法律顧問工作。
6、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相關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的推廣應用;負責新型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和散裝水泥的管理工作。
7、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工業經濟運行;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負責全市工業招商引資工作。
8、統籌推進經濟和社會領域信息化工作;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協調全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絡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絡資源共享。
9、擬訂全市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0、負責推動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11、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管理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12、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推進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產業化工作;落實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相關的財稅優惠政策;承擔全市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的監督管理。
13、承擔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產許可等監督管理職責;承擔核事故應急管理職責;指導協調并監督檢查市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安全生產、保密、保衛和維護穩定工作。
14、指導、協調全市工業化、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和培訓工作。
15、負責全市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
16、擬定電力(含水電)、醫藥、食品等行業的規劃和行為規范,實施行業管理;負責包裝和室內裝飾裝修行業管理;負責協調或管理市內國有工業、信息化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企業。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洪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作為部門預算單位,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綜合法規股)、經濟運行股(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股)、科技投資股、能源電力股、信息產業股。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洪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只有本級預算,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洪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5年部門預算包括洪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收入、支出及專項經費安排情況。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機關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專項補助經費。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89.5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89.5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58.21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89.5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3.17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1.73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支出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2.71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92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預備費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轉移性支出0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債務發行費用支出0萬元。支出較去年預算減少58.21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為289.52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為223.17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為29.22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2025年預算為1.21萬元。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項)2025年預算為0.58萬元。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2025年預算為0.72萬元。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為12.71萬元。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5年預算為21.92萬元。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預算數為288.32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5年年初預算數為1.21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為0萬元。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3.13萬元,比去年預算數減少6.52萬元,降低16.44%,主要因為在職人員減少。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4年預算數減少0.3萬元,主要因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厲行節約的號召,壓縮開支。
(三)一般性支出預算
2025年洪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一般性支出預算21.9萬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務支出中的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其他交通費用等。2025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5萬元,用于召開工業企業會議,人數30人,內容為工業企業交流培訓等。開支培訓費0.5萬元,用于召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崗培訓會,人數23人,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崗職業技能培訓。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洪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說明: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2025年,本部門擬新增資產具體為:公務用車0輛,價值0萬元;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按照我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5年我單位整體支出289.52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1個,涉及項目支出1.21萬元,其中2025年遺屬生活補助1.21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一)機關(事業)單位運行經費:是指機關(事業)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