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1-27 17:01 信息來源:洪江市公安局
2020年,洪江市公安局深入貫徹《洪江市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以及上級相關政策的規定和要求,按照推動行政權力規范、透明、廉潔、高效運行的工作思路,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做好各項公安業務工作的同時,不斷鞏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深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現將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向社會公布。
一、總體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著眼于建立政務公開長效機制,使政務公開成為一種自覺的意識和行為。一方面,繼續加強和完善組織領導機制。充實和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配備了專門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和網上信息發布管理員,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健全了組織領導機制。另一方面,健全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文件和會議精神,根據全市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要求,制訂了《洪江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務信息公開實施方案》,確定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內容、工作措施、目標效果以及工作責任,明確了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編制、審核,社會監督等各項內容,細化工作措施,嚴格審核程序,完善公開方式,增強公開實效。
(二)完善公開渠道,政務公開更加及時。一是強化網站信息公開。通過市公安局網站和市政府網站公安局專欄公開相關政務信息,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維護工作,及時更新本單位領導名錄、信息公開制度及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有效性。2020年,公安局網站共發布各類信息46條。二是強化應用信息公開。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全力推廣“湖南公安服務平臺”手機APP應用,利用APP對外公開公安辦事辦證業務流程,實現網上辦證、預約服務,在線解答群眾咨詢。今年來,我市湖南公安服務平臺注冊推廣人數已達12萬人,共辦理網上預約服務140人次,解答群眾咨詢713條。三是強化宣傳信息公開。通過報紙、電視臺、廣播、網絡、警務“雙微”平臺等新聞媒體,將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行全方位宣傳,將公安工作成果、疫情防控、警方提示等相關警務信息,通過各類新聞媒介公開宣傳報道,增加群眾對轄區治安形勢的知情權,提高群眾對違法犯罪行為的防范能力。2020年,共在中央級媒體發稿60條,省級媒體發稿159條,懷化市級媒體發稿140條,在新媒體平臺共發布作品350余篇,編發政治建警、縣域警務工作專刊65篇。四是強化窗口信息公開。通過在公安業務辦理大廳、辦證窗口、派出所辦事窗口等區域設置警務公開欄,公開警務人員相關信息,接受群眾監督;公開行政辦理事項相關程序及注意事項,引導群眾正確、高效辦事;設置宣傳展板、發放便民利民服務公開信、警方提示等宣傳資料,給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三)做實陽光警務,警務公開迅速透明。一是扎實做好交辦件處理。每份交辦件均由主要領導親自審閱、簽署交辦意見交由相關單位進行辦理,并及時進行回復。針對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迅速協同有關單位進行會商,共同解決難點。今年來,共辦理回復市長熱線、市長信箱交辦件23件,群眾滿意度100%。二是常態化開展“陽光警務”工作。對外公開“陽光警務”受理熱線電話,接受群眾舉報、投訴、案件信息查詢等警務公開工作,以群眾需求為導向、以群眾滿意為根本,扎實做好警務公開。共受理涉及各類案件的群眾投訴11條,均在第一時間進行了詳細回復,群眾滿意度達100%。三是優化“互聯網+”辦事機制。深化“互聯網+”公安行政管理服務,共內部梳理行政審批服務561件,同時加強與政務中心的對接,確保服務事項確保在年底前全部上網,進一步優化企業、個人辦證辦事環境。四是優化重大案事件公開機制。對重大刑事案件、敏感治安案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重大案事件信息,能夠做到依法辦理、依法公開,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的問題,及時消除不良影響。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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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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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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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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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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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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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51 |
增31 |
16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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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20 |
增5 |
17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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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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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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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322 |
減15 |
18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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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57 |
減17 |
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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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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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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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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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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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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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6 |
1070.78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鉤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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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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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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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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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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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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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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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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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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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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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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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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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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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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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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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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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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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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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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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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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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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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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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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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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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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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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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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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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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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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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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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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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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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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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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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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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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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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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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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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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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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電子政務辦的要求,不斷加強政務公開管理、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豐富網站信息內容,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體現在:個別部門領導和少數民警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還不夠,認識還不到位;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化建設水平有待進一步加強。
2021年,我局將繼續加強和改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加大公開載體建設力度,拓寬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新臺階。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