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1-17 15:16 信息來源:洪江市公安局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對洪江市公安局黨委進行了(提級)巡察。6月25日,市委巡察組向洪江市公安局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巡視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洪江市公安局黨委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當前首要工作任務,深入思考、認真領會、不折不扣、全面認領、深入貫徹、扎實整改,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措施,做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先后召開黨委會議、全局巡察整改調度推進會議,傳達巡察組反饋意見,把全局民警思想統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來,切實增強抓好整改落實工作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黨委班子、各黨支部、黨委班子成員、各黨支部書記主動認領問題、深刻自我剖析、制定詳細措施、認真整改落實。二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領導小組,由副市長,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志斌任組長,局黨委副書記、政委趙敏任第一副組長,其他局黨委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及各黨支部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隊伍管理中心,明確辦公室主任、副主任,聯絡員具體負責。整改以來,我局黨委召開多次協調推進會議,專題研究反饋意見中提出的各項問題、意見和建議,督促整改進度,認真逐條梳理,逐項推進落實。三是明確工作目標。以懷化市委第一巡察組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為重點,制定《關于懷化市委第一巡察組巡察洪江市公安局黨委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層層分解任務,將整改任務具體落實到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各責任部門,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各分管領導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各部門負責同志具體負責本部門的整改落實工作,嚴格壓實責任,傳導壓力,實施臺賬清單管理、逐項問題銷號,整體推進整改工作。四是認真督促檢查。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我局黨委會重點調度事項,一月一調度,聽取整改進展匯報,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要事項、關鍵環節和疑難問題,抓好日常督導調度和審核把關。對復雜問題,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對短期難以解決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研究解決方案,對能夠立即整改的問題,迅速整改,確保取得扎實成效。五是強化成果運用。堅持標本兼治,在抓好整改、解決問題的同時,及時總結經驗,深化成果運用,舉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學、管用、長效的工作機制,扎緊織密制度籠子,鞏固好整改成果,推動全面從嚴管黨治警等長效機制建設。
黨委書記李志斌堅決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主動承擔領導責任,帶領黨委班子成員認真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從自身找不足,從思想層面找根源,全面認領問題,帶頭整改問題,真正將問題整改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好落實。一是迅速部署,統一認識。迅速組織召開局黨委會,認真學習貫徹懷化市委第一巡察組關于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對巡察指出問題和反饋意見進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形成對新形勢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極端重要性的思想共識。二是調查研究,制定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由黨委書記李志斌擔任組長,每月牽頭召開工作推進會議,分析整改工作。在工作部署會、部門例會、局務會、民警走訪、談心談話等活動中,深入調查研究,逐條對照,舉一反三,深挖根源,研究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三是全力督察,全面整改。對照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推進制度,每半個月聽取一次整改工作情況匯報,每月召開一次整改工作調度會。根據具體情況,適時召開難點問題整改推進會,專題研究反饋意見中提出的各項問題、意見和建議,督促整改進度,認真逐條梳理,逐項推進落實;嚴格對照方案逐一整改,對賬銷號,確保了整改工作得以保質保量完成。
截至12月18日,巡察反饋的4個方面15個問題44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40個,階段性完成整改4個,未完成整改0個;巡察移交的4個立行立改問題,已完成整改4個,正在整改0個;巡察移交的2件信訪件,已辦結2件,正在辦理0件;通過巡察整改完善制度6項,挽回損失73.05萬元,清退資金18.46萬元,問責追責25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內已完成的整改事項(含整改完成事項和階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項)
(一)反饋問題:學習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履職盡責不夠到位方面
1.問題1:關于政治建警抓得不牢問題的整改
(1)針對“政治理論學習不夠用心”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專題補學2021年、2022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公安部、省廳近年來關于政治建警工作相關會議精神。②開展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11次、落實“第一議題”制度23次,第一時間學習傳達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公安部、省廳重要文件及會議精神。③黨委辦對黨委及局屬各黨支部政治理論學習進行調研督導4次,反饋問題10個,均立行立改到位。
(2)針對“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制定完善了《中共洪江市公安局黨委落實“第一議題”制度的實施辦法》,并嚴格遵照執行。②嚴格規范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今年以來,共落實“第一議題”制度23次。③局屬各黨支部已嚴格對照局黨委要求,規范落實“第一議題”制度。
(3)針對“政治輪訓抓得不實”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結合本局工作實際,完善政治輪訓機制,全體民警開展為期4天的政治輪訓及交流研討和為期4個半天的專題培訓。②今年以來,對全局各黨支部開展政治輪訓情況開展了2輪次督促指導,各黨支部均嚴格按照上級黨委安排落實各項政治輪訓任務,有效提升了全警政治理論素養。③依托“干教在線”、“學習強國”APP等常態化開展政治學習。
2. 問題2:關于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力度不夠問題的整改
(4)針對“掃黑除惡常態化工作落實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積極開展掃黑除惡常態化宣傳,并聯合市自然資源局、市森林公安局等多部門在雪峰山礦區周邊鄉鎮開展為期一周掃黑除惡常態化及打擊礦產資源領域各類違法犯罪宣傳活動,發放掃黑除惡宣傳手冊2000余份。
(5)針對“推進‘利劍護蕾’專項行動力度需加強”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護學崗”設置率達100%,做好“高峰勤務”聯動,上放學高峰時段堅持“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②聯合教育、市監、文旅等部門檢查校外培訓機構、旅館業、網吧電游、娛樂場所等行業場所開展集中清查、聯合執法等行動30余次。③我局聯合學校、社區開展重點關愛兒童入戶走訪工作,落實“三長”聯動工作機制,做好源頭防范。④充分發揮警務室、法治副校長作用,開展安全教育課180余節次,覆蓋師生5萬余人,發放宣傳海報、資料11000余份,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防護墻”。
(6)針對“打擊新型違法犯罪力度不夠”的問題
整改結果:階段性完成
整改情況:我局持續開展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項行動,統籌推進打防管控宣綜合治理,抓獲電詐犯罪嫌疑人40余名。扎實推進守護人民群眾的“錢袋子”,利用微信公眾號、視頻號等社交媒體平臺進行線上宣傳,持續推送反電詐詐騙知識和案例,擴大覆蓋面;線下通過面對面講解、發放資料等方式,在人員密集區域顯著位置張貼海報,累計積極開展反詐宣傳60余次,發放宣傳冊1800余份。
3. 問題3:關于落實執法為民的理念有差距問題的整改
(7)針對“有‘索拿卡要’現象”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警務督察大隊、執法監管中心對民警聚焦未及時受立案、違反執法辦案“四個一律”、執法慢作為等等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執法問題,每月編發督察通報和督察快報對部門和民警扣分情況進行公示,使民警自覺樹牢法治意識。
(8)針對“工作作風有待改進”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警務督察大隊圍繞安保維穩、隊伍管理、執法辦案等方面,采用實地檢查、網上巡查等方式,對所有警務活動進行嚴督細察、每日通報,將發現問題立即推送至責任單位,跟蹤盯辦整改情況,通過定期 “回頭看”的方式鞏固督導效果,2024年開展現場督察 184次,發現并整改各類問題200個,編發督察通報24期,警示提醒民警244人次。
(9)針對“主動服務意識不強”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加強廣大民警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宗旨意識、大局意識,提高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從源頭上解決和遏制上訪案件的發生。②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格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發現的違法違紀人員,今年來受理和核查群眾檢舉投訴案件7起,均已按程序辦理完畢。③2024年,我局110接處警回訪報警群眾6530起,其中產生不滿意樣本32個,均已整改到位。
(10)針對“便民政策宣傳需加強”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在洪江市政務中心受理點、安江政務中心受理點及各派出所受理點前臺醒目位置擺放、張貼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和宣傳資料,開展了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的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各派出所利用趕集日到集市上開展了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的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發放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宣傳資料900余份。
4.問題4:關于維穩管控存在漏洞問題的整改
(11)針對“維穩管控存在漏洞”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相關派出所已嚴格按照規定開展矛盾糾紛摸排調處并建立臺賬資料,進一步加強了部門協調聯動,強化預警管控,未出現漏管失控情況。
5. 問題5:關于治安亂點亂象屢禁不止問題的整改
(12)針對“賭博問題未得到有效遏制”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強化社會面宣傳,利用“趕集日”宣傳、走訪入戶等方式,向群眾宣傳涉賭違法犯罪法律知識,發動電子滾動屏宣傳100余處,發放相關宣傳資料1萬余份,不斷鞏固和擴大打擊整治成效。②開展行業整治,常態化開展集中清查,我局組織集中統一清查30余次,清查重點場所6000余家次,巡查重點部位600余處。③辦理賭博刑事案件17起、行政案件56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50人、行政處罰231人。
(13)針對“賣淫嫖娼現象禁而不止”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積極動員廣大群眾、從業人員舉報違法線索,不斷鞏固和擴大打擊整治成效。②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棋牌室、足浴按摩店、娛樂場所等涉黃賭重點場所進行重點巡防。常態化開展集中清查,將茶樓、棋牌室、旅館、出租房、足浴按摩店、美容美發店等作為清查整治重點,對違規經營場所堅決取締,最大限度擠壓黃賭違法犯罪活動空間。③偵辦涉黃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17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人、行政處罰32人。
(14)針對“吸販毒治理需加強”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組織警力對易涉毒娛樂場所進行檢查,對從業人員進行毛發檢測,聯合相關部門對麻精藥品進行檢查,未發生易制毒化學品漏管流失。②強化溝通銜接,對涉毒人員做到底數清、去向明,落實好社區康復措施,確保涉毒人員在管在控。③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涉毒刑事案件33起,抓獲涉毒嫌疑43人,移送起訴30人;查處吸毒人員109人,強戒57人,強制執行57人,強戒執行率100%,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強制隔離戒毒決定率100%。
6. 問題6:關于執法不規范問題時有發生問題的整改
(15)針對“壓案不查、查案不力”的問題
整改結果:階段性完成
整改情況:完善《洪江市公安局執法巡查機制》,規范受立案管理等9項巡查流程。按照《洪江市公安局案件受害人回訪工作規則》開展案件受害人回訪工作,通過群眾監督反饋規范執法活動,對全局刑事、行政案件開展月考評,依法依規處理相關責任人1人。扎實開展隊伍警示教育活動,結合黨紀學習教育,增強民輔警法紀觀念。
(16)針對“案件辦理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依托執法監管中心、執法風險管控等大數據平臺,對疑似存在執法問題的警情、案件預警及時下達指令。②加強法制、指揮中心、警務督察等部門的溝通協作。③完善案件辦理流程,明確辦案責任人和辦理時限。構建派駐法制員、法制部門、執法管理委員會“三級”法制審核體系。④建立案件辦理質量評估體系,所隊兼職法制員、局駐所法制員對超期未受立案、超期未辦結的案件進行定期通報和督辦。⑤加強民警法制知識培訓。
(17)針對“執法主體不合法”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完善《洪江市公安局辦理案件程序規定》等11項執法辦案機制。②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培訓,提高民輔警執法辦案水平和法律業務素質,開展法制業務培訓30余次,辦案民輔警人均受訓4次以上。③加強民輔警規范接處警程序及辦案程序規定教育,針對個案審核中發現的典型案例,開展以案釋法和案件評查工作,全面提升民輔警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
(18)針對“違法超期羈押”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堅持“一日清制度”。充分發揮派駐法制員和所隊法制員職責作用,依托“一日清”工作制度,對接處警、案件開展常態化、地毯式跟蹤巡查,及時查糾問題隱患。強化責任監督。根據“法治公安建設”的要求,對各辦案單位行政和刑事案件開展了案件評查工作,巡查警情5674起,發布預警提示347次,100%整改到位。
7. 問題7:關于“智慧公安”推進不夠有力問題的整改
(19)針對“‘智慧公安’推進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派駐法制員在辦案單位所務會上對該平臺應用培訓,解決民警因無法登陸懷化執法辦案平臺的情況14次。②科信部門已解決民警因權限問題無法登陸懷化執法辦案平臺的網絡連接問題。③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組織辦案民警開展執法辦案系統操作技能培訓考核2次,提升了辦案民警執法辦案水平。
(二)落實從嚴管黨治警政治責任不夠有力,鞏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有差距方面
1. 問題9:關于履行“兩個責任”不夠有力問題的整改
(23)針對“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制定了《洪江市公安局202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責任分工安排。②制定了《洪江市公安局2024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要點。③黨委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并對防范廉政風險提出要求,對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點進行細致梳理和排查,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控措施,進一步加強監督和制約。
(24)針對“內部督察運用第一種形態不夠”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對違反《洪江市公安局積分督察考核辦法》且積分考核被扣8分以上的5名民警,由局領導分別對5人進行了約談提醒,開展批評教育,制作了約談記錄,被約談民警撰寫書面檢查5份。
(25)針對“以案促改工作抓得不實”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制定了《洪江市公安局以案為鑒以案促改工作任務清單》,明確了整改任務、責任單位和時間節點,確保工作有的放矢。②駐局紀檢組組長為民警上黨風廉政建設暨警示教育專題黨課3次,用身邊事這個“活教材”,教育和警示身邊人。③指導局屬各部門按規定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全面檢視整改政治紀律教育、警示教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等風險隱患問題,著力推進公安機關全面從嚴管黨治警。
(26)針對“執行處分決定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駐局紀檢組牽頭對黨紀政紀處分民警進行檢查研判,并進行臺賬化管理。②建立執紀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駐局紀檢組牽頭,對3名民警黨紀政紀處分執行情況進行反饋和研判。③已對處分民警執行情況進行了一次監督檢查,確保了各項執紀工作落實到位。
(27)針對“派駐監督的作用發揮不夠”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駐局紀檢組組長常態化列席參加局黨委會;駐局紀檢組組長對關鍵崗位民警進行了集體廉政談話;紀檢組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文件要求,做好“三重一大”決策事項議中監督,監督公安局“三重一大”各類決策事項21項。
2. 問題10:關于風險內控機制有待完善問題的整改
(28)針對“隊伍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警務督察大隊會同駐局紀檢組采取現場督察與網上督察相結合的方式,對局各派出所值班室、辦案區等重點部位開展不定時網上巡察,及時查糾問題,重點圍繞各單位值班備勤、酒后駕車、八小時外可能存在的隱患問題開展督察,及時掌握民警思想動態和可能存在的隱患問題。②加強廉潔文化建設和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主題教育月和清廉機關創建等系列活動,宣傳廉潔理念、廉潔典型,集中開展典型案例通報、常態開展集中警示教育工作。③組織開展清廉家訪、清廉家屬座談會、清廉家風主題黨日、廉政黨課學習等活動。對提拔、新進、重點崗位人員開展廉政家訪;召開民警家屬代表廉政座談會,鼓勵黨員家屬在八小時工作時間外發揮監督、提醒作用。
(29)針對“警容警貌有待改進”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加強隊伍管理大提升專項教育,每月對民輔警警容風貌進行督察,對不規范著裝、行為不雅等現象進行自查批評,增強民輔警的行為規范。警務督察大隊通過現場督察和視頻督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現場督察 184次,發現并整改各類問題200個,編發督察通(快)報24期,警示提醒民警244人次,警務督察大隊不定期開展突擊酒精檢測3次,未發現民警有違規飲酒、酒后駕車等現象。
(30)針對“保密管理存在漏洞”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壓實黨委保密工作主體責任,召開局黨委專題會議1次,局務會議5次,專題培訓會1次,明確工作職責,做到職責分明,責任到人。②警務督察大隊經常與指揮中心、科信部門對全局保密工作開展全面細致的檢查,建立了整頓工作臺賬。③召開了教育培訓會,涉密人員參訓率達到全覆蓋。制作張貼了宣傳海報40余張,切實筑牢了全體民輔警的思想防線。
(31)針對“槍支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治安部門及槍管辦對配槍民警開展使用槍支理論測試,提升民警安全意識。督察大隊常態化開展公務用槍專項督察工作,通過實地抽查各部門公務用槍管理相關臺賬,及時了解掌握配槍民警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及時解決,徹底消除不穩定因素。局領導帶領警務督察大隊、治安槍管專干到轄區九個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隊等單位開展為期5天安全檢查,并印發《公務用槍專項整治工作督察情況通報》。
(32)針對“報告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相關部門組織全體民輔警重溫了《洪江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落實請示報告的通知》《洪江市公安局請銷假管理制度》,要求全體民輔警應認真遵守請示報告和請銷假制度,所在單位未發生未按要求報告重大事項情況。警務督察大隊常態化開展報告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督察工作,對不按規定報告備案的,依規追究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
3.問題11:關于執行財經紀律不嚴問題的整改
(33)針對“存在虛列支出現象”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虛列的管理費、規費已退繳洪江市紀委,已整改到位。②2024年看守所報告5次維修計劃,全部按先審批后開工的原則開展維修。③加強了財務人員責任意識,對報銷票據按規定嚴格審核把關。
(34)針對“存在大額現金借款現象”的問題
整改結果:階段性完成
整改情況:我局對歷年來往來借款進行清理復核,并舉一反三開展整改催收,已將所有催收函發放至單位和個人,已收回借款375835元,局黨委正在按既定措施,加大往來賬款催收力度。
(35)針對“財務把關不嚴”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多支付醫保統籌部分的0.8萬元已退回, 已整改到位。②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嚴格審核按照實際支出報銷相關費用,審核借款憑證借款用途的完備性,并仔細核對借款相關報告的內容。③依據財務管理規定,今后原則上不予借款。
(36)針對“合同審批流于形式”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已制定《洪江市公安局基建類項目管理辦法》,并嚴格按實施合同內審制度辦事,2個派出所辦公樓維修等重大合同報送司法局審查,確保工程項目依法依規實施。1個派出所辦公樓維修重要合同由警務保障、執法監管及審計部門層層審核把關,工程項目建設嚴格按制度執行。
(37)針對“看守所代管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結果:階段性完成
整改情況:①看守所代管金已于2024年7月1日開始繳納進財政非稅賬戶,每月經財政審批后再退付至看守所,杜絕大額現金的使用。②看守所按月到局賬務室對在押人員給養費進行報賬,羈押人員伙食費不再對看守所對公賬戶進行轉賬,按照支出項目明細對公付款。③代管金和在押人員給養費均基本上做到按月結賬,對公付款。
(38)針對“工程項目審核把關不嚴”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我局就該問題向洪江市財政局咨詢,洪江市財政局答復我局稱:懷建發〔2018〕14號文件中規定的是指懷化市本級政府投資的項目工程,洪江市未強制要求執行該文件,現執行洪政辦發〔2023〕24號文件下發的《洪江市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預結算評審管理辦法》,根據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確定:經財政部門評審的預算評審價應下浮后作為招標控制價,下浮比例由建設單位按工程項目的類型商財政部門評審中心確定。我局對該問題的整改措施是制定了《洪江市公安局基建類項目管理辦法》,嚴格執行洪政辦發〔2023〕24號文件,對今后的工程項目嚴格把關。
(三)落實習近平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有差距,基層黨組織弱化虛化問題仍然存在方面
1.問題12:關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欠到位問題的整改
(39)針對“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欠到位”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已專題研究基層黨建工作4次。②民主生活會會前均嚴格按照上級要求開展了談心談話,因上級裝訂資料要求不同,現將2023年談心談話記錄重新整理成冊。③黨委辦每季度對局屬各黨支部基層黨建工作進行調研指導,今年已開展4次,對存在的問題均已立行立改到位。
2.問題13:關于落實民主集中制有差距問題的整改
(40)針對“落實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修訂完善了 “三重一大”集體議事制度,并要求各單位嚴格遵照落實。②召開黨委會議時,嚴格執行“末位表態。③指定專人負責記錄黨委會議內容,會議記錄原件長期保存在檔案室。
3.問題14:關于基層黨建工作不夠扎實問題的整改
(41)針對“‘三會一課’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3個派出所黨支部均對照巡察反饋的問題進行了情況說明,并表示將嚴格對照上級要求,切實抓好基層黨建工作。②黨委辦每季度對局屬各黨支部基層黨建工作進行調研指導,今年已開展4次,對存在的問題均已整改到位。③黨委辦每月按時下發工作提示及專項工作通知,已發出黨建工作提示等通知 32期。
(42)針對“發展黨員工作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機關三支部已將1名發展黨員材料整改完畢,并將整套黨員檔案移交主管部門歸檔。②舉辦黨務干部培訓會,全體黨委班子成員及局屬各黨支部書記、黨務兼干參會。③舉辦發展黨員培訓會議,17名新警及4名入黨積極分子參加。
(四)落實上級巡察整改有差距,推進問題整改不徹底方面
1.問題15:關于落實上級巡察整改有差距的問題的整改
(43)針對“對民警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導致問題頻發”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局黨委班子成員和局屬各部門負責人常態化開展談心談話工作,駐局紀檢組組長對關鍵崗位民警進行了集體廉政談話。②督察大隊會同法制部門開展了執法活動財物審計和執法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專項整治工作。③我局主動向市紀委監委移交民警違反工作紀律線索4人次,均已依紀依規處理到位。
(44)針對“存在發案不立、查案不力現象”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①完善執法考評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執法問題的監管、問責,依法依規處理相關責任人1人。②不斷完善執法考評工作機制,堅持常態化開展執法檢查工作,全年開展執法檢查10余次,發布執法督察通報10余期。③分管局領導帶隊開展執法督導,切實強化辦案單位依法、依規辦案意識。
三、集中整改期內未完成的整改事項
無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洪江市公安局黨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但與懷化市委第一巡察組的反饋意見要求、與新時代公安工作的發展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黨委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增強從嚴管黨治警意識,落實從嚴管黨治警責任,持續深入抓好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切實把整改成果轉化和體現到各項實際工作中。一是提高認識,增強擔當,進一步落實“兩個責任”。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嚴明黨的紀律和政治規矩,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樹立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切實履行“一崗雙責”。二是深化整改,常抓不懈,確保每項反饋意見落實到位。緊扣懷化市委第一巡察組反饋意見,持續深入推進整改,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認真開展“回頭看”,鞏固已有成效,防止問題反彈,并對長期整改任務,明確責任、研究措施,確保問題整改形成長效機制,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三是建章立制,健全機制,鞏固維持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做到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著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決具體問題與推進制度建設緊密結合,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構建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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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江市公安局委員會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