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2 15:00 信息來源:洪江市民政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洪江市民政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見附件)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民政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洪江市民政局作為市人民政府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承擔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社會組織登記和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婚姻登記和管理、殯葬服務和管理、殘疾人權益保護、養老服務、農村“三留守”人群關愛保護、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服務、福彩管理、老區建設和管理等20余大項、100余小項重要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洪江市民政局單位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規劃財務股、社會組織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社會救助股、基政社區和地名區劃股、社會事務股、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股等7個職能股室,下轄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低收入家庭認定中心、救助站、殯葬事務中心、福利彩票事務中心、婚姻登記中心、革命老根據地事務中心、社會福利院等8個事業單位(注:8個事業單位尚未批復)。
(二)決算單位構成。納入2024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民政局部門本級,洪江市民政局單位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民政局本級單位。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1017.22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430.04萬元,增加14.92%,主要是因為加大了困難群眾資金的投入;提高了殘疾人兩補補貼標準,保障殘疾人生存發展權益,改善其生活質量;以及安江殯葬設施建設項目支出。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11017.2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017.22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11017.2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92.78萬元,占8.10%;項目支出10124.44萬元,占91.9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1017.22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430.04萬元,增加14.92%,主要是因為加大了困難群眾資金的投入;提高了殘疾人兩補補貼標準,保障殘疾人生存發展權益,改善其生活質量;以及安江殯葬設施建設項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0592.9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6.15%,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655.38萬元,增加18.52%,主要是因為加大了困難群眾資金的投入;提高了殘疾人兩補補貼標準,保障殘疾人生存發展權益,改善其生活質量;以及安江殯葬設施建設項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0592.9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0503.72萬元,占99.16%;衛生健康支出(類)24.00萬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類)65.22萬元,占0.61%。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70.66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0592.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1.31%,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439.95萬元,支出決算為522.8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8.85%,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經費運轉緊張,財政預算追加專項業務經費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項)
年初預算為10萬元,支出決算為1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25萬元,支出決算為166.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64.4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經費運轉緊張,財政預算追加專項業務經費等。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54.99萬元,支出決算為54.9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93%,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人員退休以及減少了一個行政編制,基數下降。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4.57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未納入年初預算。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4.06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未納入年初預算。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10萬元,支出決算為1.1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63.28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老年福利(項)
年初預算為365.5萬元,支出決算為519.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2.2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殯葬(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94.51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安江殯葬設施建設項目支出未納入年初預算。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養老服務(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78.6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未納入年初預算。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其他社會福利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8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未納入年初預算。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814.93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269.71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最低生活保障(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912.22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臨時救助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822.23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03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69.05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970.11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35.5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農村生活救助(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12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2萬元,支出決算為1.6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3.50%,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人員退休以及減少了一個行政編制,基數下降。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1.65萬元,支出決算為1.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3.03%,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人員退休以及減少了一個行政編制,基數下降。
2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年初預算為29.22萬元,支出決算為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2.14%,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人員退休以及減少了一個行政編制,基數下降。
2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41.25萬元,支出決算為65.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8.1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補發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70.8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51.9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4.87%,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公用經費218.8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5.13%,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注意:“三公”經費不再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口徑,而是財政撥款口徑)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2.09萬元,支出決算為12.08萬元,完成預算的99.92%,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5.09萬元,支出決算為5.09萬元,完成預算的100.00%,與上年相比減少0.41萬元,減少7.45%,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大力壓減三公經費。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7萬元,支出決算為6.99萬元,完成預算的99.86%。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5.09萬元,占42.14%,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6.99萬元,占57.86%。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5.09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71個、來賓435人次,主要是上級單位來我局調研、檢查指導工作,外縣市區民政部門來我局聯系工作、學習交流經驗,鄉(鎮)、村(社區)來我局聯系工作、辦理業務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6.9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99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24.3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424.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萬元,項目支出402.32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4.87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預算,全部為上級下撥。
其他支出(類)彩票發行銷售機構業務費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銷售機構的業務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1.97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預算,全部為上級下撥。
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67.46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預算,全部為上級下撥。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行政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18.82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7.72萬元,增長8.81%。主要原因是工作經費運轉緊張,財政預算追加專項業務經費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為0萬元;開支培訓費為0.1萬元,用于支付行政執法通用法律知識培訓費;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開支為0萬。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89.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3.6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06.98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09.2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89.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89.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24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購項目的支出金額)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門(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自評開展情況。組織對2024年度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11017.2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10592.9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424.3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10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總額的100%;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100%。
(二)績效評價結果。
績效自評結果。2024年度本部門整體支出全年預算數970.66萬元,執行數11017.22萬元,完成預算的1135.02%,績效自評得分100分,評價等級為“優秀”。
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規范困難群眾救助政策實施,合理確定保障標準,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規范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實施,提高殘疾人的生活質量,讓殘疾人感受到黨的溫暖;三是優化養老服務供給,提升養老服務發展質量,讓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
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工作經費不足。低保等人員信息核查、慈善募捐、社會組織開展活動都需要相應經費保障,以及重點項目建設還需加快項目進程,而相關的專項工作經費嚴重不足,還需市財政給予大力支持。二是宣傳方式不豐富。僅通過宣傳單、張貼宣傳標語、網絡為主要宣傳方式,方法簡單,形式單一,傳播范圍不廣,群眾對低保政策、殘疾人兩補政策知曉度不夠。
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市財政加大民政工作經費投入。市財政按照懷化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政工作的決定》文件要求,將民政工作經費足額納入年初預算。二是進一步加大惠民政策的宣傳力度。采取“互聯網+民政”新模式,線上通過洪江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微信公眾號、融媒體中心等新媒體途徑進行宣傳,及時發布民政最新政策。線下通過問卷調查、現場走訪等形式宣傳,切實提高廣大群眾對惠民政策的知曉率和滿意度。
(三)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作為我單位下一年度工作開展的重要依據,并根據自評結果及時總結經驗,改進工作措施,不斷增強和落實績效管理責任,完善工作機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部門決算表
二、2024年度洪江市民政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