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10-12 09:12 信息來源:洪江市民政局
目錄
第一部分 洪江市民政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件)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民政局單位概況
洪江市民政局作為市人民政府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承擔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社會組織登記和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婚姻登記和管理、殯葬服務和管理、殘疾人權益保護、養老服務、農村“三留守”人群關愛保護、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服務、福彩管理、老區建設和管理等20余大項、100余小項重要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洪江市民政局單位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規劃財務股、社會組織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社會救助股、基政社區和地名區劃股、社會事務股、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股等7個職能股室,下轄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低收入家庭認定中心、救助站、殯葬事務中心、福利彩票事務中心、婚姻登記中心、革命老根據地事務中心、社會福利院等8個事業單位(注:8個事業單位尚未批復)。
(二)決算單位構成。納入2023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民政局部門本級,洪江市民政局單位2023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民政局本級單位。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9587.1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54.60萬元,增加6.14%,主要是因為加大了困難群眾資金的投入;提高了殘疾人兩補補貼標準,保障殘疾人生存發展權益,改善其生活質量;以及安江殯葬設施建設項目前期經費。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合計9587.1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587.18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支出合計9587.1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29.35萬元,占8.65%;項目支出8757.83萬元,占91.3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587.1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93.99萬元,增加6.60%,主要是因為加大了困難群眾資金的投入;提高了殘疾人兩補補貼標準,保障殘疾人生存發展權益,改善其生活質量;以及安江殯葬設施建設項目前期經費。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8937.5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3.22%,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27.06萬元,增加1.44%,增幅在正常范圍內。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8937.5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8875.04萬元,占99.30%;衛生健康支出(類)25.01萬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類)37.49萬元,占0.42%。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296.18萬元,支出決算數為8937.5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89.53%,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491.45萬元,支出決算為544.2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0.74%,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預算追加專項業務經費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項)
年初預算為20萬元,支出決算為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50萬元,支出決算為135.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70.4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追加專項業務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72.35萬元,支出決算為58.3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0.6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人員退休。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4.03萬元,支出決算為14.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7.94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未納入年初預算。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10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未納入年初預算。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42.58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老年福利(項)
年初預算為55.8萬元,支出決算為540.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8.4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一體化系統問題導致專項資金高齡老人生活補助未入年初預算。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殯葬(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7.9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安江殯葬設施建設項目前期經費未納入年初預算。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養老服務(項)
年初預算為195萬元,支出決算為214.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7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期結轉。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717.71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60萬元,支出決算為1236.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72.8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最低生活保障(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60萬元,支出決算為2553.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96.14%,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臨時救助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46.63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8.84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31.97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784.52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農村生活救助(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06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3.76萬元,支出決算為33.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82.1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指標下達在財政局經建股專戶。
2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30.59萬元,支出決算為25.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1.7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人員退休。
2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43.19萬元,支出決算為37.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6.8%,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部分住房公積金在下年度進行支出。
23、其他支出(類)彩票發行銷售機構業務費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銷售機構的業務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0.63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24、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19萬元,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撥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98.7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97.6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4.82%,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公用經費201.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5.18%,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3萬元,支出決算為5.5萬元,完成預算的42.31%,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6萬元,支出決算為5.5萬元,完成預算的91.67%,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大力壓減三公經費,與上年相比增加1.16萬元,增加26.73%,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上級檢查、鄉鎮來局匯報工作等比去年增加,公務接待支出增加。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7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主要原因是我單位2023年無公車。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5.5萬元,占1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5.5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67個、來賓477人次,主要是上級單位來我局調研、檢查指導工作,外縣市區民政部門來我局聯系工作、學習交流經驗,鄉(鎮)、村(社區)來我局聯系工作、辦理業務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我單位2023年無公車。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49.63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649.6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萬元,項目支出619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其他支出(類)彩票發行銷售機構業務費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銷售機構的業務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0.63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預算,全部為上級下撥。
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19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預算,全部為上級下撥。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行政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01.1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17.53萬元,增長140.64%。主要原因是財政追加了專項業務經費預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為0萬元;開支培訓費為1.25萬元,用于開展洪江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培訓采取線上培訓與線下培訓相結合,以線上培訓為主的方式開展,培訓內容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國共產黨黨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政策法規;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開支為0萬。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38.3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4.8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57.27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46.2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38.3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46.2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4.32%。(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23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購項目的支出金額)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關于2023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通過加強預算收支管理,不斷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梳理內部管理流程,部門整體支出管理情況得到提升。
1、經濟性分析
支出嚴格依照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特別重視量財辦事、量力而行,嚴格控制標準、注重節約,少花錢辦好事。一來年,我局及直屬單位各項支出都在合理范圍內,部分項目支出因加強管理與以前年度相比大幅度下降。
2、效率性分析
全市民政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以民為本、民政愛民“工作理念,按照“抓改革、創特色,抓重點、求突破,抓規范、上水平,抓隊伍、樹形象”的工作思路,始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民政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大膽創新,主動作為,推動了全市民政事業在新常態下的又好又快發展。
3、有效性分析
民政部門是社會民生保障的重要部門,通過財政部門的資金支撐,為解決民生關注的社會問題,充分發揮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對提高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是非常有效的。2023年初設定質量指標:指標1,城鄉低保救助對象9000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率95%;指標2,2022年度社會組織年檢數量在80次以上;指標3,開展公益慈善活動次數2次以上;指標4,敬老院和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規范率90%以上。及時有效100%完成了以上指標。
4、可持續性分析
整體支出既嚴格遵循了上級相關文件要求,又結合了我市的民政工作實際,在資金安排使用上還是比較科學合理的,具有可持續性。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工作經費不足。現有低保、特困等各類社會救助對象1.5萬人左右,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水平每年將增加500—700萬元支出;低保等人員信息核查、慈善募捐、社會組織開展活動都需要相應經費保障,而專項工作經費嚴重不足。
2、宣傳方式不豐富。僅通過宣傳單、張貼宣傳標語、網絡為主要宣傳方式,方法簡單,形式單一,傳播范圍不廣,群眾對低保政策、殘疾人兩補政策知曉度不夠。
3、民政工作轉型困難。面對新時期新形勢下,市委、市政府對民政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以及人民群眾的更多期盼,需要民政人更多地適應時代變化、積極探索、主動創新。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