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1-06 09:27 信息來源:洪江市司法局
目錄
第一部分
洪江市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司法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一)洪江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單位。主要職責是:擬訂全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和全市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主管全市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仲裁登記工作,管理局機關和基層司法所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洪江市司法局內設6個職能股室,分別是辦公室(計財股)、基層股、法治宣傳股(政策法規股)、社區矯正股(安幫辦)、政工室,行政復議股。我局實有人數63人,行政編在編50人,事業編在編13人。鄉鎮司法員編制在司法局本級。行政編退休一人,新招錄公務員5人,事業新招全額事業編1人,差額事業編1人,比去年增加6人。
洪江市司法局有二級事業單位3個,其中法律援助中心1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室1個,公證處1個(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決算單位構成。
洪江市司法局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司法局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805.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3.52萬元,增長2%,主要是因為今年購置了一臺新車和工資的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805.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05.7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80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58.2萬元,占69%;項目支出247.5萬元,占3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05.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3.52萬元,增長2%,主要是因為今年購置了一臺新車和工資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805.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3.52萬元,增長2%,主要是因為今年購置了一臺新車和工資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805.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類)支出675.3萬元,占8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0.84萬元,占9%;衛生健康(類)支出26.32萬元,占3%;住房保障(類)支出33.28萬元,占4%。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83.3萬元,支出決算數為80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7%,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40萬元,支出決算為60.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0%,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鄉鎮司法員的工資預算在鄉鎮,保險支出在司法局本級。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95萬元,支出決算為0.95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未足額納入預算。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0.54萬元,支出決算為0.5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財政配套失業保險事項。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1.22萬元,支出決算為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鄉鎮司法員的工資預算在鄉鎮,保險支出在司法局本級。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22萬元,支出決算為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4%,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鄉鎮司法員的工資預算在鄉鎮,保險支出在司法局本級。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30.62萬元,支出決算為33.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0%,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員導致公積金的增加。
(7)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388萬元,支出決算為6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的增加和各項支出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58.2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95.0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9%,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保險支出等。
公用經費63.1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1%,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工會經費等。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8.98萬元,支出決算為24.93萬元,完成預算的86%;與上年相比增加17.88萬元,增長25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的原則。決算數大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購置了一臺執法執勤用車。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25.98萬元,支出決算為22.44萬元,完成預算的86%;與上年相比增加17.94萬元,增長400%。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17.98萬元,支出決算為17.9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增加17.98萬元,增長10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的原則,決算數大于上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購置執法執勤用車一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8萬元,支出決算為4.46萬元。
主要是公車加油、保險和維修的支出,完成預算的56%;與上年相比減少0.04萬元,降低0.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的原則。決算數小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的原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3萬元,支出決算為2.49萬元,完成預算的83%;與上年相比減少0.06萬元,降低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的原則。決算數小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的原則。2024年度共接待來訪團組25個、來賓186人次,主要是行政司法、普法、社矯、法治建設各類業務檢查和業務學習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3.1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13.29萬元,降低17%。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的原則。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開支培訓費4萬元,用于開展業務司法各項業務的培訓,人數380人,內容為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普法、行政執法等;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7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3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洪江市司法局共有車輛3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一是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組織對2024年度洪江市司法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項目7個,共涉及資金805.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7個805.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總額的0%;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二是部門評價開展情況。組織對所屬單位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行政復議”等7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05.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三是事前績效評估開展情況。無。
(二)績效評價結果。一是績效自評結果。2024年度洪江市司法局整體支出全年預算數483.27萬元,執行數805.7萬元,完成預算的167%,績效自評得分96分,評價等級為“優”??冃繕送瓿汕闆r:1.人民調解組織全年調解案件2000件,調處率100%。2.法律援助全年目標數150件,援助率100%。3.社區矯正在冊人員132人,所有社區矯正服刑人員未發生脫管、漏管情況。4.安置幫教在冊人員1042人全部建立檔案,落實無縫銜接機制。5.糾紛調解率和調解成功率進一步提高,鄉鎮(街道)、村(社區)無因矛盾糾紛調解不及時或調解不當而引發“民轉刑”、非正常死亡、群體性械斗和群體性上訪等事件發生。
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對于項目資金管理比較規范,實行??顚S?,無截留、滯留、挪用和串用現象,但由于資金管理環節過多,影響了資金的時效性,且由于項目實施的特殊性,項目資金結算有時存在跨期結算的現象,并且由于市級財政困難,有時存在撥付滯后的現象,也無法安排太多資金用于林業生產發展。
下一步改進措施:為加快創建法治社會,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堅實基礎,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和市級財政加大普法相關資金投入力度,進一步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及時按進度撥付項目資金,強化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三)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經過績效評價組綜合評價,自評得分96分,等級為“優”。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是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