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0-08 08:39 信息來源:洪江市司法局
2021年度
洪江市司法局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一)部門主要職責
洪江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單位。主要職責是:擬訂全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和全市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主管全市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仲裁登記工作,管理局機關和基層司法所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2021年洪江市司法局下設8個內設股室,3個二級機構。本單位獨立編制機數1個,獨立核算機構數1個。我局實有人數57人,局機關在職27人。其中行政編17人,事業編10人。派出機構20個,實有在職人數30人,行政編30人。
(二)決算單位構成
洪江市司法局2021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司法局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672.91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00萬元,減少23%,主要是因為減少法律援助、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法律咨詢服務等項目投入,2021年獎金未支付到位。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672.9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72.91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672.9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39.6萬元,占80%;項目支出133.3萬元,占2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72.91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00萬元,減少23%。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72.9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00萬元,減少23%。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72.9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40.68萬元,占95.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8萬元,占0.8%;衛生健康支出2.33萬元,占0.3%;農林水支出4.6萬元,占總支出0.7%;住房保障支出20.12萬元,占3%。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706.84萬元,支出決算數為672.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706.84萬元,支出決算為451.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4%,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的增長和基本支出的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29.93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基層司法業務的增加和人員的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社區矯正(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84.2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社矯人員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73.1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司法業務的增加。
5、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國家司法救助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1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沒有做這項預算,救助人數的增加。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93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支出(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25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33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9、農林水(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6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沒有做這項預算,駐村扶貧費用的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0.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47%,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的增長。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39.6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2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8%,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公用經費118.6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2%,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4萬元,支出決算為5.88萬元,完成預算的42%,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2021年無此項開支。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4萬元,支出決算為2.03萬元,完成預算的50.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減少不必要的學習交流接待,節約公務接待開支。與上年相比減少0.32萬元,減少30.77%,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格,嚴格控制公務接待。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10萬元,支出決算為3.85萬元,完成預算的38.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減少不必要的公務用車,節約公車運行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1.94萬元,減少31.7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公車使用頻率。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03萬元,占35%,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3.85萬元,占65%。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出行。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03萬元,全年共接待接待20批次、接待總人數45人。主要是迎接省司法廳和市司法局關于規范化司法所、普法宣傳、社區矯正等方面檢查及周邊縣市來考察學習的接待活動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8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未更新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85萬元,主要是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4.6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5.61萬元,增長17%。主要原因是:辦公用品和宣傳資料的增加還有工會經費的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1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2萬元,用于召開業務培訓會議,人數500人,內容為業務工作培訓等;開支培訓費0萬元;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2.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48.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項目數量3個,共涉及資金84.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
組織對“人民調解服務經費”、“法律援助經費”、“社區矯正經費”等3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4.8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充分發揮了資金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已達到95%。
組織對“人民調解服務經費”、“法律援助經費”、“社區矯正經費”等3個單位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4.8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洪江市司法事務支出績效水平整體良好,完成了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保證了單位的正常運轉,降低了事業運行成本,促進了全市司法工作健康發展。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人民調解服務經費”、“法律援助經費”、“社區矯正經費”等3個項目績效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87.5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84.8萬元,執行數為84.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目標1:充分發揮鄉村和機關人民調解職能,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目標2: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管理和對刑事解教人員進行安置。目標3:通過法律援助,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目標4:進一步創建“法治洪江”,做好法制宣傳工作。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雖然我單位支出績效水平總體較好,但還是存在一些問題,1、人員嚴重不足。一是人員及編制不足;二是司法所人員不穩,外流較多。2、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工作還存在一定的薄弱環節。3、工作經費緊張。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大績效評價工作,深入對績效評價的工作認識,樹立績效管理理念,增強做好績效評價工作的主動性;二是加大對司法局各專項工作的宣傳力度,建立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健全經費保障機制,爭取多渠道的經費保障,以確保司法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進一步加強財務人員培訓,提高財務人員運用績效評價效果的能力和水平,從而推動財務工作上水平、上臺階。
(3)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本單位部門評價項目數量3個,項目績效自評綜合得分87.5分,績效評價等次良好。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單位)概況
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單位。主要職責是:擬訂全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和全市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主管全市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仲裁登記工作,管理局機關和基層司法所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1.機構情況
2021年洪江市司法局下設8個內設股室,3個二級機構。本單位獨立編制機數1個,獨立核算機構數1個,洪江市司法局本級。
2.人員情況,包括當年變動情況及原因
我局實有人數57人,局機關在職27人。其中行政編17人,事業編10人。派出機構20個,實有在職人數30人,行政編30人。
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72.9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40.68萬元,占95.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8萬元,占0.8%;衛生健康支出2.33萬元,占0.3%;農林水支出4.6萬元,占總支出0.7%;住房保障支出20.12萬元,占3%。
2021年基本支出中的工資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員工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及社會保障費繳費;商品和服務支出主要用于全局的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主要用于員工的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住房公積金及購房補貼。
(二)專項支出
1、專項資金安排落實、總投入等情況分析
2021年項目總支出為133.3萬元,主要開支包括社市矯正工作、人民調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
2、專項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分析
2021年專項業務工作經費總支出為133.3萬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機關各專項的業務培訓費、會議經費,文書制作印刷費用和檔案保管費,律師的補助經費,人民調解員的補貼等、社市矯正、普法宣傳資料、宣傳費、檔案費、辦案費等。
3、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2021年我局成立了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制定各項工作責任制。一是定期全面自查。每年底,我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從自查情況看,基本做到了專款專用。二是主動接受審計,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加以了整改。三是隨時接受專項清查。根據工作安排,加強了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三、部門(單位)專項組織實施情況
(一)專項組織情況分析
我局嚴格按照省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強專項項目組織管理,嚴格落實各專項支出相關制度,確保各項目的工作質量。
(二)專項管理情況分析
我局嚴格按照上級部門及本級財政專項工作資金的相關規定辦法進行開支,做到專款專用。確保各類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1、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協調召開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了《洪江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實施辦法》《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實施意見》等相關文件。開展公職律師參與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為國投公司提供債務風險防控法律服務,審核協議8個。進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嚴把合法性審查關,制定規范性文件8件,報備率100%,對我市現行繼續有效的141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2次專項清理,共審查重大政府合同41件,非政府規范性文件 50件。協調完成了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全年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5起,行政應訴案件5件,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完成了行政執法證遺失的補辦工作,對全市執法單位進行具體案件指導60余起,為全市招商引資、重大行政執法及處理遺留問題提供法律服務40余次。
2、全面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之以恒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務,納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督促開展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和領導干部任前考法、年終述法制度,推動領導干部發揮示范帶頭作用,2021年我市學法考法成績達到參考率100%。聯合鄉鎮、市直機關,以有獎問答、集中宣傳、法制講座等方式,深入開展了憲法宣傳日、元旦春節送法下鄉、國家安全教育日、農村法治宣傳月等大型法治宣傳活動。拓寬宣傳渠道,與融媒體中心合作開設全民普法訪談欄目《法潤洪江》,目前已播出5期。積極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推薦安江鎮下坪村參加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評選工作,目前懷化市初級評選已經通過,正在等待最終評選結果。同時積極開展全省“最美公益普法集體”“最美公益普法個人”“最美守法公民”推薦工作,發揮全市法治文化廣場的法治教育作用。2021年來,累計發放宣傳資料4萬余份,開展講座60余場,向群眾贈送法治環保袋、紙巾3萬余份,微推送法治新聞20余條,在全市積極營造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圍。
3、扎實推進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全市20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和218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點,實現了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完善律師坐班制度,針對我市律師短缺的情況,從長沙聯合天成律師事務所引進律師志愿者一名來我市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強化為民服務,于10月10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證處進駐政務中心集中辦公。同時,今年法律援助工作納入了重點民生實施項目,進一步暢通“綠色通道”,使“請不起律師、打不起官司”的弱勢群體享有平等的法律保護,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82件,辦結公證案件517件。
4、強化特殊人群監管幫扶。2021年新入矯92名社區服刑人員,解除社區矯正124人,目前我市在冊社區矯正人員82人,開展適用社區矯正社會調查評估158件,舉辦技能培訓班4期,除嚴格日常監管外,每月定期開展集中教育,全年沒有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情況,沒有社區服刑人員違法出境。進一步強化執法留痕意識,對社區矯正工作流程突出痕跡管理,健全社區矯正工作體系,堅持每月召開社區矯正監管安全分析會,每季度由政法委帶領公檢法司對全市社區矯正工作進行聯合督查,保證了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加大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扶,目前我市在冊刑釋解教人員2389人,今年共回歸刑釋解教人員579人,幫教率達100%,其中銜接安置重點幫教對象21人,全市無脫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現象發生,刑滿釋放人員的重新犯罪率始終控制在3%以內。順利完成了“智慧矯正”項目建設和省廳驗收,啟動了“遠程視頻探監系統”,目前已開展70余例。
5、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圍繞大局,主動作為,認開展慶祝建黨100周年安保信訪維穩工作,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重點人群管控、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處理、值班執勤等工作。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進一步健全市鄉村三級調解網絡,強化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預防、聯動協調、回訪和責任追究等機制。今年全市各人民調解組織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10948次,化解矛盾糾紛1247件。完成人民調解“以獎代補”案卷審核400余件,并對部分案件進行電話回訪。采取集中培訓和分層培訓相結合的方法,對全市人民調解員開展一輪培訓,有效提高了人民調解員調解矛盾糾紛的水平和能力。同時進一步完善司法所建設,對司法所標志標牌進行了統一。
6、全力助力“五大攻堅戰”。積極參與信訪接待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定期陪同市委、市政府領導進行涉法涉訴信訪接待,并安排專門人員定期在信訪局值班,積極幫助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有效促進糾紛妥善解決。積極開展鄉村振興工作,安排2名工作人員進駐鄉村振興聯系村,組織干部職工對相關政策進行了集中學習,嚴格督促幫扶責任人開展大走訪。積極按要求開展“四城同創”各項工作,結合工作職能為四城同創提供法律服務、法制宣傳,通知組織干部職工參加責任區衛生清掃、交通文明勸導、義務植樹等活動。認真開展掃黑除惡常態化工作,在今年的掃黑除惡工作中被評為洪江市先進單位。認真開展新冠疫情防控,根據要求迅速落實疫情防控值班值守、疫情排查、疫苗接種等各項措施,確保了全系統零風險、零事故、零負面,干部職工新冠疫苗接種完成率10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1、人員嚴重不足。一是人員及編制不足;二是司法所人員不穩,外流較多。2、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工作還存在一定的薄弱環節。3、工作經費緊張。
六、改進措施和有關建議
加大對司法局各專項工作的宣傳力度,建立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健全經費保障機制,爭取多渠道的經費保障,以確保司法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