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2 11:39 信息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目錄
第一部分 洪江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概況
一、部門職責
1、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組織安排實施轄區內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標準;
3、受理工程建設項目的委托監督報監手續并實施質量安全監督;
4、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受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告,核發《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評定書》;
5、執行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近期目標,組織建筑安全生產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應用;
6、負責對建筑企業升級和報評先進企業的安全資格進行審查;
7、負責建筑業職工因工傷事故的統計和上報工作,參與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參與或組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大檢查,對建設各方的工程質量安全違規行為采取行政措施。對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工程與建設各方,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委托進行行政處罰;
9、負責預制建筑構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質量監督,負責施工現場構配件生產車間等質量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檢查、定期檢查,查處隱患,糾正違章作業;
10、負責工程質量的鑒定管理工作,包括受損質量檢測鑒定的管理,未按工程報建程序報建的工程質量鑒定;
11、參與組織開展建筑企業的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12、對申報省、市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的條件進行初審。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洪江市質安站無內設機構。
(二)決算單位構成。洪江市質安站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質安站本級單位,本單位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8名,實有在職人數11人,另有退休人員10人。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22.0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4萬元,降低18.2%,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減少了人員經費。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22.0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2.00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22.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萬元,占0%;項目支出0萬元,占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2.0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4.00萬元,降低18.2%,主要是因為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減少了人員經費。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2.0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4.00萬元,降低18.2%,主要是因為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減少了人員經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2.00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2.00萬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2.0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2.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2城鄉社區支出21206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2120601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機制
年初預算為22.00萬元,支出決算為22.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2.00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37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8%,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公用經費13.6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2%,主要包括辦公費3.9萬元、電費0.54萬元、郵電費1.10萬元、差旅費5.3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39萬元。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注意:“三公”經費不再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口徑,而是財政撥款口徑)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32萬元,支出決算為2.32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增加1.32萬元,增長132%。決算數大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為監督安江旅發大會建設項目增加的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精確到個位數),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2.32萬元,支出決算為2.32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增加1.32萬元,增長1.32%。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2.32萬元,支出決算為2.32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增加1.32萬元,增長132%。決算數大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為監督安江旅發大會建設項目增加的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2.32萬元,支出決算為2.32萬元。
主要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增加1.32萬元,增長132%。決算數大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為監督安江旅發大會建設項目增加的開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三公”經費支出口徑應在專業名詞解釋中予以說明)
3.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2024年度共接待來訪團組0個、來賓0人次(精確到個位數)。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無政府性基金收支也需要說明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比年初預算數(或者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萬元,(具體增減原因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填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口徑應在專業名詞解釋中予以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用于召開0會議,人數0人,內容為0;開支培訓費0萬元,用于開展0培訓,人數0人,內容為0;舉辦0等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注:三類會議、培訓活動,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請分項列明活動計劃及經費預算情況)。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24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購項目的支出金額)。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門(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壖耙陨项I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洪江市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一是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組織對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0%;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0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總額的0%;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二是部門評價開展情況:無。
(二)績效評價結果。一是績效自評結果:無。二是部門績效評價結果:無。三是事前績效評估結果:無。
(三)評價結果應用情況: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是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名詞解釋應包含本部門專有名詞,如省財政廳應有對“財政事務”科目的解釋,可參考中央相關部門的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