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24 17:19 信息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洪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單位概況
一、 部門職責
(1)承擔牽頭推進新型城鎮化戰略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市推進新型城鎮化、城鄉建設、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規范性文件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并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2)貫徹執行國家關于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根據國家批準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并組織實施,審核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規劃;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4)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指導群眾防空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建設和訓練、防空防災演習演練、疏散體系建設,協助軍事部門指導城市防衛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斗爭。
(5)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和信息化建設,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和信息化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確保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負責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6)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根據國家制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推廣應用人民防空科技成果。
(7)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訓。
(8)承擔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利用人民防空設施和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為應急救援服務。
(9)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責任。組織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市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及其相關的管理制定,制定和發布我市工程建設地方定額及其具體實施辦法和管理規定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負責發布工程造價信心。
(10)負責監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動。執行國家和省、懷化市住建行業法律規章制定。組織實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設施、消防設計、防雷裝置設施、人防設計等施工圖審查的核準、備案、驗收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報建,負責建筑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合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指導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工程防雷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勘察設計、工程質量安全及其開發和利用。
(11)負責擬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的規章制定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12)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勘察設計企業、房產開發企業等建設類企業的資質管理。
(13)負責全市建筑裝飾裝修行業質量安全監督和管理。
(14)承擔推進全市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與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組織制定全市建筑節能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制定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利用,負責管理行業科技成果,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機械環境污染防治及施工工地噪聲和揚塵污染監管。
(15)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擴建、改建工程;負責全市城建檔案管理。
(16)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落實國家、省、懷化市和我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督促指導各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鄉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省、懷化市重點鎮的建設。
(17)承擔規范、監督和管理房地產開發市場的責任。牽頭組織擬訂房地產開發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開發建設行業發展計劃;負責協調、監督房地產開發市場的管理。
(18)負責商品房預售、銷售、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銷售備案;負責全市物業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監督和管理,審核和核發資質等級證書;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督,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商品房網簽合同備案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和房地產開發資質認證工作;負責管理和培育房地產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發布全市房地產市場價格信息。
(19)指導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及年度建設計劃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保障性住房資金計劃安排和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全市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管理;指導和監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運營管理;組織建設并管理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統。
(20)負責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審批后違法建筑(指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規劃審批進行建設的違法建筑)的查處工作,承擔權限內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復議代理職責;負責全市房產開發和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房產開發和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各類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21)負責城建資金、新型城鎮化資金、人民防空經費的使用監督和管理,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民防空易地建設費等行業行政規費的征收。
(22)擬訂行業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組織指導建設系統、人民防空干部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職稱考評和行業職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行業安全生產培訓和崗位技能鑒定工作;指導開展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建設行業協會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本部門包含局屬二級機構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城建檔案館、污水排放處理監督管理站、人民防空結建站、建設工程服務中心、燃氣辦、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政府購買服務)供水公司、污水處理廠。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防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建設工程管理股、城鄉建設管理股、房地產業監督管理股、政策法規股、計劃財務股、人事股。
(二)決算單位構成。洪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2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單位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4373.8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49.09萬元,增長17.43%,主要是因為人員工資的上漲及排水防澇項目、塘灣、雪峰污水處理廠建設等項目經費支出。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合計4373.8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373.88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支出合計4373.8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64.28萬元,占17.47%;項目支出3609.60萬元,占82.5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373.8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49.09萬元,增長17.43%,主要是因為人員工資的上漲及排水防澇項目、塘灣、雪峰污水處理廠建設等項目經費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373.8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649.09萬元,增長17.43%,主要是因為人員工資的上漲及排水防澇項目、塘灣、雪峰污水處理廠建設等項目經費支出。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373.8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373.88萬元,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034.4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4373.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22.8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城鄉社區支出(款)城鄉社區管理(項)。
年初預算為1034.40萬元,支出決算為4373.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22.84%,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為項目經費支出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64.2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92.1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4.39%,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等。
公用經費272.17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5.61%,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等。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0萬元,支出決算為8.10萬元,完成預算的40.5%,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經費嚴格控制,與上年相比減少0.19萬元,減少2.2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經費嚴格控制。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10萬元,支出決算為2.87萬元,完成預算的28.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經費的嚴格控制,與上年相比增加0.98萬元,增長51.85%,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各項檢查及自建房工作開展增加相應的接待。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10萬元,支出決算為5.23萬元,完成預算的52.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經費嚴格控制,與上年相比減少1.17萬元,減少18.28%,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經費嚴格控制。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87萬元,占35.43%,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5.23萬元,占64.57%。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87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58個、來賓348人次,主要是自建房檢查等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5.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23萬元,主要是燃料費、維修費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72.17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1.21 萬元,增長8.45%。主要原因是:自建房工作等相應增加的各項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關于2022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1、完成塘灣、雪峰污水廠建設,我市7個建制鎮已經在懷化市內率先完成建設任務。黔城污水處理廠玉皇閣社區污水管網改造工程現已完成了工程量98%。2、對黔城、巖垅等10個鄉鎮供水情況進行了全面調研,目前,黔城城區及周邊雙溪集鎮、玉皇閣、蓮塘及鐵坑村部分區域、托口三里村、新塘村移民點、沅河鎮清水清村移民點、沅河十里村及沅河集鎮均已供水。
2、一是上下聯動,出臺措施,促進銷售;成立房地產去庫存工作領導小組,組建房地產去庫存工作專班,形成工作機制和合力;出臺了《洪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商品房銷售“十條措施”的通知》,擬定《洪江市促進商品房銷售工作實施方案》,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一城一策”的長效機制,合理引導市場預期;二是積極發力,突出“因城施策”,促進銷售。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人員的缺少是我單位面臨的一個問題,住建部門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沒有人員導致工作推進存在一定困難。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