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2 10:17 信息來源:洪江市交通運輸局
目錄
第一部分 洪江市交通運輸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交通運輸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的政策、法規,擬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負責交通運輸執法檢查和監督,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2、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3、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機動車報廢政策、標準制定工作,參與擬訂物流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
4、承擔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客運及出租車行業管理工作。
5、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治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全市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6、負責公路路政、運政管理;負責道路運輸、營運性客貨運輸站(場)、汽車維修、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道路運輸服務、汽車(含摩托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7、負責航道的航政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港航監督、船舶檢驗、船舶防污、船舶代理、船員培訓、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8、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資金安排方案,按市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橋梁、渡口、隧道的行業管理。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9、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指導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10、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重要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市重要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人民武裝運輸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11、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規劃和規范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檢測分析運行情況并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12、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經外貿工作。
13、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洪江市交通運輸局內設辦公室、法制股、計劃基建股、運輸安保股(加掛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財務會計股5個股室。
(二)決算單位構成。洪江市交通運輸局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交通運輸局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總計9734.91萬元,支出總計9734.9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074.27萬元,增長165.93%,主要是因為2024年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投資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9734.9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734.91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9734.9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89.91萬元,占6.06%,項目支出9145.00萬元,占93.94%。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734.9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074.27萬元,增長165.93%,主要是因為2024年農村公路建設工程投資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734.9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6074.27萬元,增長165.93%,主要是因為2024年農村公路建設工程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734.9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2.76萬元,占0.33%;交通運輸支出9668.81萬元,占99.32%;住房保障支出33.34萬元,占0.35%。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709.92萬元,支出決算數為9734.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26%,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年初預算數32.76萬元,支出決算32.76萬元;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2.7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交通運輸支出類
(1)行政運行支出年初預算為498.82萬元,支出決算為523.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0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農村公路建設工作及交通安全監管支出增加。
(2)公路建設支出年初預算為9125.00萬元,支出決算為9125.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公路養護支出年初預算為20.00萬元,支出決算為2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類
住房公積金支出年初預算為33.34萬元,支出決算為33.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89.9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19.6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1.14%;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養老保險繳費、醫療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住房公積金、退休人員生活補助等。
公用經費170.2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8.86%,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費、租賃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9.9萬元,支出決算為7.64萬元,完成預算的77.27%,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與上年相比,持平。
2、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5.00萬元,支出決算為2.76萬元,完成預算的55.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在公務接待費年初支出預算數之內控制公務接待費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1.19萬元,降低30.13%,減少的原因是2024年我局未創建省級示范縣或先進單位,上級部門來人督查、考核相應減少,同時從2024年12月起單位實行零接待制度,從而進一步壓縮了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與上年相比,持平。
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4.9萬元,支出決算為4.88萬元,完成預算的99.5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之內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與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76萬元,占36.13%;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4.88萬元,占63.87%,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76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38個,來賓228人次,主要是上級主管部門來我局檢查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及交通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等用餐開支。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4.8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88萬元,主要是燃料費、維修費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0.22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4.99萬元,增長17.06%,主要原因是:2024年交通安全監管及農村公路建設工作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單位開支會議費0.00萬元。開支培訓費0.24萬元,用于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省交通運輸廳、懷化市交通運輸局等上級主管部門參加農村公路建設及交通法規等相關業務法規培訓,共有8人次參加培訓。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7.0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0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9.3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2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為執法執勤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組織對2024年度本單位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項目1個,涉及資金1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1個1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1.66%;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總額的0%;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
(二)績效評價結果
2024年度本單位整體支出全年預算數564.92萬元,執行數589.91萬元,完成預算的104.42%,績效自評得分94分,評價等級為優,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成果豐碩。安江高鐵綜合客運樞紐項目于5月1日投入試運營,作為旅發大會首個建成投用項目,它將客運站與游客接待中心有機融合,實現了主要景點的無縫對接和旅客的“零距離”換乘,為全市旅游經濟發展提供強大助力。高標準推進重點民生實事,順利完成岔頭、鐵山、灣溪等3個鄉17.6公里鄉鎮通三級路項目,建成39.4公里資源產業路和115.53公里安防工程。全面完成市委交辦的任務,對Y990線隆平大道經太和村接新安茅路、S249線隆平大道經新安茅路至仁建東路等6條道路進行提質改造,同時完成安江鎮高鐵站廣場環線中修工程。通過積極爭取,安江高鐵站新增3趟高鐵列車和1趟綠皮火車,極大地方便了游客出行。二是交通運輸行業管理不斷強化。全年承辦行政處罰案件270件,全部辦結,累計罰款100萬元。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主動接受人大工作監督評議,高質量承辦26件人大代表議案和7件政協委員提案,見面率、答復率、滿意率均達100%。“放管服”改革成效顯著,實現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達100%,普貨車輛“跨省通辦”辦結率、成功率均為100%,電子證照激活率達100%。建立12328與12345熱線訴求辦理機制,暢通投訴渠道,全年共受理信息咨詢、投訴舉報、意見建議等428件,即時答復滿意率、回訪滿意率均為100%,一次性辦結率達95%。三是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打非治違”等專項行動,實施交通運輸企業全面積分制與賦碼管理。全年共出動執法人員3500人次,檢查交通運輸企業530家次,立案271起,處罰96余萬元,排查并整改重大安全隱患16處、一般隱患145處,確保了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穩定。面對6月強降雨導致的公路嚴重受損情況,交通部門迅速響應,組建50余人的“老專家”隊伍,加大資金、人員、設備投入,及時搶通道路,保障群眾出行安全。災后積極向省廳爭取水毀資金20萬元,并制作水上交通防汛重點位置和公路重點災害作戰圖,提升應急保障能力。公路養護工作要精細精準。持續開展道路運輸領域“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查處非法營運車輛13輛、超限超載車輛203輛。高效完成2024年度省下達的8處鐵路隱患整治任務,對洪江市域內74.642公里鐵路沿線進行全面隱患排查,排查出的11處隱患全部整改到位。完成江市鎮、黔城鎮2處公鐵并行地段護欄補缺、補強工作,并聯合多部門開展鐵路安全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8000余份。積極推進托口庫區標準化客船更新改造,爭取改造資金300余萬元,新建船舶4艘、改造船2艘,消除船舶不適航安全隱患。托口黔城2處垃圾收集處置站有效運行,船舶污染物處理實現規范化管理。成功打造“黔城三江四岸游”水路客運精品旅游航線,成為我市旅游新名片。同時,加強水上娛樂項目安全監管,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四是國省干線養護質量顯著提高。2024年度公路PQI優良路率從96%提升至98%,完成國省道大中修30公里、預防性養護4.7公里、小修保養20000余平方米、清灌縫17.5公里。農村養護推行市場化運作,利用智慧管養系統進行日常巡查,及時處理問題,完成鄉道377.411公里及村道638.892公里養護任務。成功申報市美麗農村路縣級樣板路-X156線安江大橋至岔頭公路和6條路線,為鄉村振興增添新動力。加強超載超限治理,專項治理期間共出動執法人員618人次,檢查貨運源頭企業25家、貨運車輛4100輛,查處違規源頭企業1家、公路超限超載車輛205臺次、非法改裝車輛6臺,卸載貨物2468.92噸。五是運營服務提質增效成果顯著。成功創建省級城鄉客運一體化示范縣,合理規劃線路100條,投入運營車輛186臺,打造了“2+3+6”的客運場站體系,建設站牌80個、充電樁47個,城鄉客運線路票價較創建前平均下降20%-30%,讓廣大群眾切實享受到實惠,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圓滿完成春運、節假日運輸任務,累計發送道路運輸32.75萬人次,統籌安排包車運力組織農民工返崗“點對點”運輸54趟2268人次。開通農耕文化旅游金三角旅游專線8條,投入車輛24臺,全年未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六是招商引流激活旅游活力。圍繞“旅發大會年”活動,積極強化招商引流,新增定制旅游專線8條,開行班次、客運量分別增加19.1%、21.1%。開通安江大畬坪、洪江古商城、黔陽古城旅游金三角水上旅游航線。大畬坪民宿招商項目知青小院、禾舍投資100萬元高標準建成并運營,黔陽古城招商項目與中南建設集團達成合作協議,預計總投資800萬元,將打造高端酒店。通過多種方式開展旅游旅居、工會團建等引流活動,成功引流350人,為安江旅游經濟注入新活力。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近年來我局農村公路建設任務繁重,公路建設工作開支較大,但由于財政非常困難,年初無公路建設工作經費預算,導致我局工作運轉困難,機關公用經費嚴重不足。二是交通安全是我局的生命線。交通安全監管點多、線長、面廣,監管任務非常繁重,財政年初預算的交通安全監管工作經費10萬元,遠不能滿足監管工作之需,制約了交通安全工作進一步的推進。三是單位資產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購置、輕管理重使用、輕績效”等問題,對一些超過使用年限或者損壞的資產未能及時盤點清查處置,導致賬實不一致,資產管理規范性有待提高。改進措施及建議:一是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洪江市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方案》和《洪江市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辦法》等制度,進一步提高對預算績效管理的認識和重視,加強預算績效運行監控及評價運用,最大限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二是在當前財政非常困難的情況下,要進一步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格控制預算支出,厲行節約,增強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預算執行的約束性。三是建議財政加強預算單位績效管理業務培訓,提高績效評價質量,發揮績效評價作用。
(三)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1、根據2024年度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建議財政在2025年度機關公用經費預算安排中,適當調高機關公用經費人均水平,保障單位正常運轉。
2、當前因財政運行困難,單位在推進項目績效目標的實現過程中,項目的專項財政資金撥付往往滯后,建議市財政加快專項財政資金的撥付,以匹配專項工作的進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是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