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5-10 08:39 信息來源:洪江市林業局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單位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國土綠化的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以及懷化市人民政府關于林業建設的方針政策;擬定林業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擬定全市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大林業及工程建設的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工作;負責全市各類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2、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業可持續發展;擬定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相關市級標準和規程并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工業原料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開發利用;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和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3、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市林木采伐限額;指導、監督、檢查林木的憑證采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并對依法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林地征用、占用進行初審。
4、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合理開發利用以及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擬定及調整縣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組織指導全市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等類型自然保護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瀕臨物種進出口和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物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市狩獵許可的報批工作并監督狩獵情況。
5、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和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工作,擬定濕地保護規劃和濕地保護的有關市級標準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責任,指導全市林業重大案件的查處;指導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檢疫工作。
6、承擔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承擔指導林業專業合作社的工作;指導監督實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擬定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建設、指導管理林業產權交易。指導林權糾紛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調處。
7、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經濟發展的調節意見;制定全市林業產業發展政策,合理調整林業產業發展布局,促進林業產業協調發展;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編制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全市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市級國有林業資產;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8、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市級林業產業調查和標準擬定。
9、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的建設工作。
10、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洪江市林業局作為部門預算單位,內設機構有:辦公室、人事教育股、計劃財務股、營林股、資源林政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2022年洪江市林業局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包含:林業局本級以及所屬二級事業機構12個:市林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市山林糾紛調處辦公室、市林業信息管理辦公室、市林地管理站、市公益林管理站、市資源林政管理站、市營林管理站、市森林動植物保護站、市林業產業管理站、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林業調查勘察設計隊、市林業科技推廣站 。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2044.57萬元,其中經費撥款2044.57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0.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0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00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補助2044.57萬元;政府性基金補助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上年結轉0.00萬元。收入較去年預算減少118.35萬元,其中經費撥款減少118.3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2044.57萬元,其中,一般服務支出0.0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00萬元,教育支出0.0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0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2.60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支出0.0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0.58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0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00萬元,農林水支出1643.52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00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00萬元,金融支出0.0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0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7.87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0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00萬元,預備費0.00萬元,其他支出0.00萬元,轉移性支出0.00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0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00萬元,債務發行費用支出0.00萬元。支出較去年預算減少118.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減少54.35萬元,項目支出減少64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為2044.57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預算數為1989.07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784.08萬元、津貼補貼418.74萬元、辦公費7萬元、印刷費10萬元、水電費7萬元等。其中黨組織活動經費21.31萬元。
(二)項目支出:2022年年初預算數為55.5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森林防火專項經費10萬元,主要用于預防森林火災、加強全市市民森林防火意識等;退耕還林還濕試點工程地方配套資金15.5萬元,主要用于退耕還林還濕土地租金15.5萬元;林長制專項經費30萬元,用于林長制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2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三)2022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13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減少153萬元,下降71.83%,原因是今年預算無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
(二)“三公”經費
2022年本部門安排“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2年我單位一般性支出預算151.64萬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務支出中的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其他交通費用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類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類預算0.0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0.00萬元。
(五) 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1、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2022年,本部門擬新增資產具體為:公務用車0輛,價值0萬元;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六)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我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2年我單位整體支出2044.57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3個,涉及項目支出55.5萬元,其中森林防火專項經費10萬元,退耕還林還濕試點工程地方配套資金15.5萬元,林長制專項經費3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