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1-10 14:55 信息來源:洪江市衛生健康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單位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說明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單位職能職責
1.主要職責
根據洪辦〔2024〕10號文件精神,在洪辦〔2019〕18號文件基礎上:
增加職責:一是負責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的監督管理;二是統籌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
強化職責:一是依法開展生物安全監督檢查;二是統籌協調全市健康促進工作。
劃出職責:將老齡工作職責劃入市民政局。
職能轉變:進一步轉變職能,堅持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領導,貫徹習近平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全面推進健康洪江建設,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弘揚偉大抗疫精神,認真總結疫情防控中經過實踐檢驗的經驗和模式,著力提高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戰結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織牢全市公共衛生防護網。
2.機構設置情況
內設機構調整后設11個內設機構:辦公室(宣傳股)、規劃財務股(信息化股)、人事和科技教育股(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股)、法規和行政審批服務股、綜合監督股、基層衛生和婦幼健康股、醫政醫管理股(藥政股)、愛衛辦、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辦)、中醫藥管理股。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部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5年部門預算包括衛健局的收入、支出及專項經費安排情況。收入僅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無政府性基金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機關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衛健局歸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等專項經費。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2113.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113.4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7777.7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預算批復與2024年預算批復口徑不一樣。2024年度將涉及人的獎補類資金如計劃生育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資金納入社保專戶進行批復未在批復文件一起下達,而2025年將這類資金一并在預算批復中進行批復下達并含其中央省級資金。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2113.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30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支出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991.29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89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預備費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轉移性支出0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債務發行費用支出0萬元。支出較去年預算增加7777.7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預算批復與2024年預算批復口徑不一樣。2024年度將涉及人的獎補類資金如計劃生育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資金納入社保專戶進行批復未在批復文件一起下達,而2025年將這類資金一并在預算批復中進行批復下達并含其中央省級資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為12113.48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為497.99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為67.85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項)2025年預算為1.76萬元。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2025年預算為1.68萬元。
5.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服務(項)2025年預算為3933.20萬元。
6.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2025年預算為132.80萬元。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2025年預算為291萬元。
8.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鄉鎮衛生院(項)2025年預算為3374萬元。
9.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項)2025年預算為208.6萬元。
10.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支出(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2025年預算為3191.77萬元。
11.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支出(款)其他公共衛生服務(項)2025年預算為332.10萬元。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為36.06萬元。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4年預算為50.90萬元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預算數為650.01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5年年初預算數為11463.47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為0萬元。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0.91萬元,比去年預算數減少4.18萬元,減少6.42%,主要原因為進一步壓減日常性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4年預算數減少0.7萬元,主要原因為進一步減少三公經費開支。
(三)一般性支出預算
202年單位一般性支出預算60.91萬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務支出中的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其他交通費用等。2025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5萬元,用于年度內舉辦系統內工作會議等。開支培訓費0.5萬元,用于召開系統內年度工作培訓會。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單位采購預算總額1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說明: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2025年,本部門擬新增資產具體為:公務用車0輛,價值0萬元;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按照我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5年我單位整體支出12113.48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19個,涉及項目支出11991.29萬元,其中:武陵山片區衛生人才津貼280.3萬元、差額單位包干經費3374萬元、基本公共衛生配套經費3347.19萬元、老年鄉村醫生生活困難補助配套經費155.1萬元、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扶助配套經費2276.16萬元、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配套經費1063.96萬元、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769.6萬元、獨生子女保健費3.2萬元、鄉村醫生等級評定待遇保障75萬元、行政村衛生室執行補助經費116.4萬元、計劃生育入托補貼18萬元、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節日慰問94.3萬元、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改革經費208.6萬元、特殊人群參合(計生特扶人員)38.5萬元、村醫團體意外傷害險2.8萬元、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獎勵及定點醫院醫療救治130萬元、城區病媒生物防治30萬元、醫療廢物集中處置70萬元、手術并發癥治療費14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一)機關(事業)單位運行經費:是指機關(事業)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