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5-27 10:32 信息來源:洪江市統計局
填報單位: 洪江市統計局 單位:萬元
|
部門名稱 |
洪江市統計局 |
||||
|
年度預算申請 |
資金總額:356.67 |
||||
|
按收入性質分: |
按支出性質分: |
||||
|
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356.67 |
其中: 基本支出:334.17 |
||||
|
政府性基金撥款: |
項目支出:22.5 |
||||
|
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
||||
|
其他資金: |
|
||||
|
部門職能 職責概述 |
統計的職能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咨詢意見;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運行狀況實行統計監督。統計的職責包括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劃和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檢查監督全市統計法規的實施;在市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并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其他有關部門提供咨詢建議;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組織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為市政府考核提供統計數據;審批 、指導市各部門制定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以及制發統計調查表;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建立和管理本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組織全市統計干部的繼續教育、統計專業知識培訓;接受市內外統計信息用戶的咨詢,承接委托統計調查任務;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
|
整體績效目標 |
目標1:協調落實“四上企業”培育任務; 目標2:重點民生實事考核數據評估認定 目標3:協調完成六大主要經濟指標及GDP43項支撐指標目標; 目標4:完成全國第五次經濟普查登記工作 |
||||
|
部門整體支出 年度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及單位 |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國內生產總值指標監測 |
43項 |
||
|
全國第五次經濟普查登記 |
≥7450家 |
||||
|
發布統計分析 |
≥12篇 |
||||
|
組織業務知識培訓 |
≥5次 |
||||
|
開展統計法制宣傳 |
≥2次 |
||||
|
成本指標 |
成本控制金額 |
≤356.67 |
|||
|
質量指標 |
目標任務完成率 |
100% |
|||
|
時效指標 |
完成及時率 |
100% |
|||
|
社會效益指標 |
提升統計監督效能 |
顯著 |
|||
|
可持續影響指標 |
推進統計規范化建設,加強統計法制宣傳 |
顯著 |
|||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 |
群眾滿意度 |
≥95% |
|||
填表人:蔡群 聯系電話:13907454566 填報日期: 2024年5月22日 單位負責人簽字:舒宗軍
2024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
填報單位: 洪江市統計局 單位:萬元 |
||||||
|
項目支出名稱 |
統計專項工作 |
預算部門 |
洪江市統計局 |
|||
|
年度本級 預算金額 |
22.5 |
該項目支出上級資金 |
0 |
|||
|
項目支出實施期 |
1-12月 |
|||||
|
實施期績效目標 |
目標1:完成城鄉住戶調查工作; 目標2:完成鄉鎮規范化建設; 目標3:完成糧食測產工作; 目標4、完成限下抽樣調查工作; 目標5、完成勞動力調查工作; 目標6、完成人口抽樣工作。 |
|||||
|
本年度績效目標 |
目標1:完成城鄉住戶調查工作; 目標2:完成鄉鎮規范化建設; 目標3:完成糧食測產工作; 目標4、完成限下抽樣調查工作; 目標5、完成勞動力調查工作; 目標6、完成人口抽樣工作。 |
|||||
|
本年度 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及單位 |
績效標準 |
|
|
|
數量指標 |
城鎮住戶收支情況 |
50戶 |
50戶 |
||
|
農村住戶收支情況 |
70戶 |
70戶 |
||||
|
鄉鎮規范化建設 |
5個 |
5個 |
||||
|
糧食畝產情況 |
120畝 |
120畝 |
||||
|
限下企業生產情況 |
22家 |
22家 |
||||
|
勞動力失業情況 |
768戶 |
768戶 |
||||
|
人口變動情況 |
500戶 |
500戶 |
||||
|
質量指標 |
項目績效目標達標率 |
100% |
100% |
|||
|
時效指標 |
完成時限 |
12月底以前 |
12月底以前 |
|||
|
成本指標 |
成本控制 |
≤22.5 |
≤22.5 |
|||
|
社會效益指標 |
統計監督效能 |
提高 |
提高 |
|||
|
可持續影響指標 |
提供決策依據的能力 |
提升 |
提升 |
|||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群眾滿意度 |
≥95% |
95% |
|||
填表人:蔡群 聯系電話:13907454566 填報日期: 2024年5月22日 單位負責人簽字:舒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