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9-25 09:19 信息來源:洪江市統計局
局機關各股室、局屬各二級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進一步規范統計各執法領域的行政處罰裁量權,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對照《湖南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關于印發<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通知》(湘統〔2025〕20號)文件,我局不另行制定免罰清單和自由裁量基準,直接適用湖南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有關規定。
現將《湖南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關于印發<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通知》(湘統〔2025〕20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準確把握適用條件、實施程序和執法尺度,確保統計行政處罰客觀公正、合法合理,有效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關于印發<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通知》(湘統〔2025〕20號)
關于轉發《湖南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關于印發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通知》文件的通知
洪江市統計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