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31 09:41 信息來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單位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說明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單位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懷化市及洪江市有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城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給排水、污水處理、戶外廣告、城市照明、垃圾處置、市政基礎設施管理與維護等行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對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指揮協調、考核監督與績效評價。
3.負責城市主次干道和區域內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標準定額和行業規范。負責城區生活垃圾處置審批和管理以及垃圾處理場的管理。
4.負責移交給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的市政公用設施、市政道路、路燈照明、城市橋涵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建成區市政基礎設施的一般性改造和擴建工作。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包括人行道)及公共場所因需要的臨時占用、挖掘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地下管網設施的監管工作,參與編制城區市政工程設施規劃、計劃和市政工程、路燈照明等項目竣工驗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5.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公園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規劃區古樹名木的保護和具體承辦古樹名木的移植審批工作。負責城區綠線綠章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內植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城市園林綠化行業標準和行業規范。
6.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給排水、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8.負責城市建筑垃圾傾倒、運輸、消納、處置等審批和管理工作。
9.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土地上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建(構)筑物的查處工作。
10.負責編制城市市政維護管理方面資金年度使用計劃和申報工作。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檢查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依據界定的職能和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負責各項規費及有關專項資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11.負責本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其職權如下:
①行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
②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③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④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城市公共區域的噪聲污染、道路揚塵污染、露天燒烤、焚燒秸稈落葉、燃放煙花爆竹殘屑污染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⑤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人行道和公共場地亂停亂放車輛、當路擺攤設點、堆物作業等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⑥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以及有照但不執行執照規定場地經營而進行店外經營、店外作業的商販的行政處罰權,對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進入政府指定地點銷售的行政處罰權;對戶外廣告設置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⑦行使對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傾倒廢棄物和垃圾等行為的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作為部門預算單位,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法制股、公用事業股、人事財務股、智慧城管中心。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二級預算單位洪江市園林綠化養護中心和洪江市環境衛生管理所都是財務獨立核算部門,因此,納入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部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4年部門預算包括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收入、支出及專項經費安排情況。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機關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專項補助經費。
(一)收入預算:2024年初預算數4300.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640.9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660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331.5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普調、保險繳費增加等。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300.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4.43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支出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1.8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4027.47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自然資源和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7.24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預備費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轉移性支出0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債務發行費用支出0萬元。支出較去年預算增加331.5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普調,保險繳費增加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為2640.94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4年預算為2296.88萬元。
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項)2024年預算為70.59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4年預算為116.32萬元。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項)2024年預算為4.62萬元。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2024年預算為3.49萬元。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為61.8萬元。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4年預算為87.24萬元。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1210.04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3090.9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為1660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城鄉社區支出(類)農村社會事業支出(款)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支出(項)2024年預算為1380萬元。
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設施(項)2024年預算為280萬元。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2.32萬元,比去年預算數減少31.52萬元,降低18.13%,主要因為厲行節約,進一步壓減開支。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9.0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6.08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3年預算數減少1.52萬元,下降4.97%。主要因為厲行節約,進一步壓減“三公”經費開支。
(三)一般性支出預算
2024年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一般性支出預算112.8萬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務支出中的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其他交通費用等。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本部門開支培訓費0萬元。未計劃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采購預算總額為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說明: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8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7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2024年,本部門擬新增資產具體為:公務用車0輛,價值0萬元;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五)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按照我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4年我單位整體支出4300.94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7個,涉及項目支出3090.9萬元,其中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PPP項目支出2149萬元;城區路燈電費支出280萬元;新增設施維護費支出300萬元,城區園林綠化養護項目260萬元;鄉鎮工作補貼30.48萬元;遺屬補助0.83萬元;非稅執收成本70.59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一)機關(事業)單位運行經費:是指機關(事業)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