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31 11:05 信息來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執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市城管執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城管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懷化市委、市委關于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懷化市及洪江市有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城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戶外廣告、城市照明、垃圾處置、市政基礎設施管理與維護等行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負責對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指揮協調、考核監督與績效評價。
(三)負責城市主次干道和區域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標準定額和行業規范。負責城區生活垃圾處置審批和管理以及垃圾處理場的管理。
(四)負責移交給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的市政公用設施、市政道路、路燈照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建成區市政基礎設施的一般性改造和擴建工作。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包括人行道)及公共場所因需要的臨時占用、挖掘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除污水主干管外市政管網的管理和維護工作,參與編制城區市政工程設施規劃、計劃和市政工程、路燈照明等項目竣工驗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五)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公園等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規劃區古樹名木的保護和具體承辦古樹名木的移植審批工作。負責城區綠線綠化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內植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城市園林綠化行業標準和行業規范。
(六)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審批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市建筑垃圾傾倒、運輸、消納、處置等審批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土地上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建(構)筑物的查處工作。
(九)負責編制城市市政維護管理方面資金年度使用計劃和申報工作。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檢查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依據界定的職能和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負責各項規費及有關專項資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十)負責本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其職權如下:
1.行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城市公共區域的噪聲污染、道路揚塵污染、露天燒烤、焚燒秸稈落葉、燃放煙花爆竹殘屑污染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人行道和公共場地亂停亂放車輛、當路擺攤設點、堆物作業等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以及有照但不執行執照規定場地經營而進行店外經營、店外作業的商販的行政處罰權,對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進入政府指定地點銷售的行政處罰權;對戶外廣告設置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傾倒廢棄物和垃圾等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