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3-17 09:53 信息來源:洪江市應急管理局
洪江市應安委辦公室 洪江市應急管理局
關于印發《洪江市安全生產領域社會監督制度》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應安委各成員單位:
現將《洪江市安全生產領域社會監督制度》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洪江市應急和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洪江市應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洪江市安全生產領域社會監督制度
一、總則
1、為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作用,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外部監督制約機制,推動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構筑起全市安全生產領域的堅固防線,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建立本社會監督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以及對應急管理工作的監督。
3、社會監督應當遵循依法、公正、公開、及時的原則,應急管理部門應當保障社會監督主體的合法權益。
二、監督主體
1、全體市民、社會組織、新聞媒體等均依法享有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肩負起維護安全生產秩序的社會責任。
2、組建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委員會,成員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資深專家、企業職工代表等,充分發揮多元主體的監督優勢,實現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深入監督。
三、監督職責
1、信息公開監督:應急管理部門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定期、全面、準確地公開安全生產政策法規、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故調查報告等信息,確保公眾及時、充分地了解安全生產動態,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
2、違規行為監督:密切關注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對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監督,包括但不限于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擅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違規組織作業、不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等行為。同時,對監管部門可能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進行監督舉報,確保監管工作依法依規、公正有效開展。
四、監督方式
1、投訴舉報:設立專門的安全生產投訴舉報熱線、郵箱,確保渠道暢通無阻,方便公眾隨時隨地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2、輿論監督:新聞媒體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獨特優勢,對安全生產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典型事故案例進行深度報道和公開曝光,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迅速整改問題,推動安全生產工作不斷完善。
3、公眾參與:鼓勵公眾踴躍參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等活動,設立科學合理的監督舉報獎勵機制,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充分激發公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4、實地檢查:組織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員,不定期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實地檢查。重點聚焦安全設施設備的運行狀態、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情況等關鍵環節,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有力的一線信息支持。
五、監督反饋與處理
1、應急管理部門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收到社會監督反饋的問題后,應立即啟動核查程序,并自收到監督反饋之日起30日內核查完畢,將核查結果向監督主體公開;情況復雜的,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可以適當延長核查處理時間,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
2、對查實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堅決予以嚴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形成有力的警示效應。
3、每半年定期對社會監督工作進行全面、深入的總結分析,針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精準施策,完善工作流程,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持續優化安全生產環境。
六、保障措施
1、各相關部門全力為社會監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與支持,積極主動提供相關資料,合理安排專業人員配合檢查,確保社會監督工作順利、高效開展。
2、對積極參與安全生產社會監督且表現突出的個人和組織,給予表彰和適當獎勵,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據實保障。
3、切實強化對監督主體合法權益的保護,對任何打擊報復監督主體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為社會監督工作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七、法律責任
1、生產經營單位拒絕、阻礙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和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相應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出現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