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9-30 08:30 信息來源: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度
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單位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一)擬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研究分析國外、省內外和市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監測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研究全市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并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宏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四)引導和監管固定資產投資。擬訂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中央、省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的申報;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編制并下達市基本建設投資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建設項目。研究提出中長期和年度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指導和協調全市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監督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指導和協調全市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監督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實施;負責全市重大項目庫建設和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
(五)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和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牽頭負責全市物流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
(六)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促進湘西地區開發;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制定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和貫徹國家西部開發、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全市以工代賑規劃和計劃。
(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八)推進可持續發展。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九)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執行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十一)負責價格分析、預測、預警與監控,研究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參與重要的工農業產品儲備制度的制定,提出通過儲備增減調節供求調控價格的建議,運用價格杠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十二)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依法組織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成本費用的監審工作;配合懷化市局做好價格成本調查工作。
(十三)擬訂全市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定價目錄和管理辦法并負責組織實施;制定和調整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服務價格;參與審核行政性收費項目,會同財政部門審核行政性收費標準,審批事業性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依法組織定價聽證和價格專家論證。
(十四)管理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強制使用或者指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規范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依法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時期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十五)按照權限分工,擬訂通過價格和收費籌措能源、交通、公益事業等建設資金的政策辦法,并會同有關部門對籌措資金進行監管;參與擬定稅費改革、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涉及價格問題的重大改革方案。
(十六)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商品、服務價格和各類收費中的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鑒證、價格評估工作。
(十七)負責價格糾紛的調解仲裁工作,負責部門間、行業間、企業間的價格協調銜接工作。價格公示、價格自律、價格誠信、價格信息等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推行明碼標價。
(十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機構設置根據上述職責,設5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印章、檔案管理、提案和議案辦理、綜合治理、計劃生育、資產管理、保衛保密等日常運轉工作;組織機關學習活動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協助做好黨群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2、發展業務股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及調控政策措施,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全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準目錄的建議,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政策法規草案;提出市預算內建設投資的規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見,編制并下達市預算內建設投資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重大建設項目,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協調安排中央投資的建設項目;按規定研究提出市重點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協調安排中央投資的建設項目;按規定研究提出市重點項目建設項目名單和計劃,組織協調重大項目的實施。
負責研究工業發展政策;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實施宏觀指導;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負責全市工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組織工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按規定權限核準、審核和備案工業建設項目。
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銜接農村能源、林業、水利等發展規劃;審批(核準、備案)和申報農業、林業、水利等投資項目。
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協調社會發展政策,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游、民政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相關的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審批、核準和備案社會發展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和下達全市社會事業基本建設項目計劃;參與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新建、變更和撤銷的審核工作;參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金融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
組織編制和協調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參與編制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區域合作、資源性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污水垃圾處理、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等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項目的審核,以及資金申報。
提出全市能源、交通等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能源、交通中長期規劃和重點行業發展的專項規劃;核準、審核和申報相關重大建設項目及年度計劃;監測和分析基礎產業的發展建設狀況,承擔國家、省安排我市能源、交通及新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的有關前期工作;統籌協調農村能源發展政策與規劃。
3、綜合改革股
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研究擬訂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跟蹤、評估重要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問題;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提出優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
4、綜合法規股
編制全市價格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年度物價總水平調控目標;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做好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工作;組織價格理論與政策研究,負責起草工作報告和有關會議材料;按行政審批規定和政務公開一個“窗口”管理原則,負責定調價報告的受理和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及登記工作;承擔全局重大工作部署的督查督辦以及全局目標管理考核的綜合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價格宣傳和價格業務培訓等工作;承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和信訪工作。
5、物價業務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物價方針、政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管理,《收費許可證》、《服務價格登記證》、《收費員證》的核發、變更、注銷和年度檢審;負責審核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調、定價工作,提出意見、建議,擬定調價方案報上級或報請市政府領導審定;負責有關部門和單位申報的重要商品價格及收費項目定價前的成本測算;研究制定相關的價格管理辦法,搞好價格管理,對主要的公用事業價格和公益服務價格實行價格聽證制度;督促協調相關部門的價(費)公示和進行價格調研工作。
局黨組按有關規定設置。
(二)決算單位構成。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只包括單位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229.8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92.48萬元,增長31.20%,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增加主要是增加了財政負擔的獎金、養老金等款項;公用經費的增加主要是增加了受疫情影響產生的各項支出。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229.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29.89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229.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39萬元,占83.13%;項目支出207.50萬元,占16.8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229.8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92.48萬元,增長31.20%,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增加主要是增加了財政負擔的獎金、養老金等款項;公用經費的增加主要是增加了受疫情影響產生的各項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229.8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92.48萬元,增長31.20%,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增加主要是增加了財政負擔的獎金、養老金等款項;公用經費的增加主要是增加了受疫情影響產生的各項支出。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229.8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911.63萬元,占7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3.47萬元,占3%;農林水(類)支出58.06萬元,占5%;住房保障(類)支出45.72萬元,占4%;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171.00萬元,占14%。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01.15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229.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45.4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和改革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441.93萬元,支出決算為796.7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0.27%,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財政負擔的獎金等款項。
2、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和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和改革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14.93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0年湘西開發專項資金及救災及防汛物資的采購的投入。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45.06萬元,支出決算為43.4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47%,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異動造成的正常變動。
4、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8.06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扶貧相關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14.16萬元,支出決算為45.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22.8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配套繳納了住房公積金。
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款)自然災害救災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71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洪江市水毀公共基礎設施恢復工程的投入。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22.3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61.7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4.95%,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個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460.6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5.05%,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5萬元,支出決算為7.06萬元,完成預算的28.24%,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25萬元,支出決算為7.06萬元,完成預算的28.2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對“三公經費”支出進行了控制,與上年相比增加2.04萬元,增長40.31%,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接待范圍內的業務增加。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7.06萬元,占1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7.06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103個、來賓538人次,主要是相關業務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60.6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351.63萬元,增長322.59%。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了項目可研報告編制、重點項目開工儀式、救災物資采購等各類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0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人數0人,;開支培訓費0萬元,人數0人;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6.2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8.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7.66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6.2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評價報告綜述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本級現有7個內設股室,1個直屬行政機構,8個二級機構。直屬行政機構和二級單位全部為非獨立預算單位。
內設機構:辦公室、固定資產投資股、工業農業基礎產業股、社會服務財貿股、綜合改革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物價業務股、價格舉報中心和項目稽察股。
直屬行政機構:市價格監督檢查局
二級機構: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市重點項目辦公室、市節能監察中心、市武陵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工作辦公室、市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市價格認證中心、市價格信息監測中心。市發改局共有人員編制45人,其中行政編制13人,事業編制32人。年末實有人數44人。另有離退休人員64人。
(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規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內容、涉及范圍等
2020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包括局機關的收入、支出及專項經費安排情況。收入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等;支出既包括本機關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項目經費。本次部門預算為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本級部門預算。
(一)收入預算,2020年收入1023.89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023.8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0年支出1023.8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1023.89萬元。
1、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規模為1023.8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23.89萬元(人員經費支出561.76萬元,日常公用經費支出462.13萬元)。
2、使用方向: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項目經費。
3、主要內容范圍: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項目支出。
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基本支出
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根據市財政局的相關規定,我局制定了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接待管理規定、公務用車管理等相關制度;加強了資金的使用管理,堅持勤儉節約,反對奢侈浪費,按制度辦事,確保每一分錢都落到實處,每一環節按程序進行,部門財務管理工作做到了細、嚴、實。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發放人員工資、津補貼及獎勵性支出、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報刊雜志費、郵電費、辦公場租、執法服裝購置費、業務招待費、車輛購置、維修和油料費、設備購置和維修費等。2020年收入數1023.89萬元,是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人員支出561.76萬元,公用經費支出462.13萬元。
(二)專項支出
1、專項資金安排落實、總投入等情況分析
湘西開發工作經費4萬元,價格認證工作經費5萬元,物價監管工作經費2萬元,易地扶貧搬遷專項經費10萬元,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56萬元,已全部安排落實到位。
2、專項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分析
2020年專項資金為77萬元,主要用于湘西開發工作、價格認證工作、物價監管工作、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及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的支出。
3、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專項資金按照“量入為出、先存后用、節約使用”的原則,做到有計劃地使用,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運行。
三、部門(單位)專項組織實施情況
(一)專項組織情況分析
專項資金所有開支均按照我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資金的使用嚴格把關,專項資金的運行完成按照我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和財政有關規定執行,各個專項資金使用和具體項目實施內容相符。
(二)專項管理情況分析
湘西開發工作經費4萬元,價格認證工作經費5萬元,物價監管工作經費2萬元,易地扶貧搬遷專項經費10萬元,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56萬元,由我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支付。
四、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績效評估業務工作指標完成情況。2020年,我局財政資金的使用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使用財政資金,保人員支出,緊緊圍繞中心工作,保證了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工作經費不足,難以滿足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
二是在部門整體支出的資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預見性,在科學設置預算績效指標上還需進一步加強,使之更加貼合工作的實際。
六、改進措施和有關建議
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專業性強,建議財政部門進一步加強開展相關業務工作的培訓,組織開展部門之間、單位之間的經驗交流,加強對績效評價的指導,確保績效評價工作順利實施。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