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6-10 18:19 信息來源: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
(三)政府采購情況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六)一般性支出情況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1、擬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2、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研究分析國外、省內外和市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監測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研究全市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并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宏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3、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4、引導和監管固定資產投資。擬訂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中央、省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的申報;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編制并下達市基本建設投資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建設項目。研究提出中長期和年度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指導和協調全市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監督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指導和協調全市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監督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實施;負責全市重大項目庫建設和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
5、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和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牽頭負責全市物流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
6、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促進湘西地區開發;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制定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和貫徹國家西部開發、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全市以工代賑規劃和計劃。
7、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8、推進可持續發展。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9、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10、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執行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11、負責價格分析、預測、預警與監控,研究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參與重要的工農業產品儲備制度的制定,提出通過儲備增減調節供求調控價格的建議,運用價格杠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12、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依法組織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成本費用的監審工作;配合懷化市局做好價格成本調查工作。
13、擬訂全市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定價目錄和管理辦法并負責組織實施;制定和調整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服務價格;參與審核行政性收費項目,會同財政部門審核行政性收費標準,審批事業性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依法組織定價聽證和價格專家論證。
14、管理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強制使用或者指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規范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依法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時期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15、按照權限分工,擬訂通過價格和收費籌措能源、交通、公益事業等建設資金的政策辦法,并會同有關部門對籌措資金進行監管;參與擬定稅費改革、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涉及價格問題的重大改革方案。
16、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商品、服務價格和各類收費中的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鑒證、價格評估工作。
17、負責價格糾紛的調解仲裁工作,負責部門間、行業間、企業間的價格協調銜接工作。價格公示、價格自律、價格誠信、價格信息等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推行明碼標價。
18、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市發改局系財政全額撥款行政單位,核定編制47人,實有在職人員43人,離退休人員64人。機構設置根據上述職責,設5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印章、檔案管理、提案和議案辦理、綜合治理、計劃生育、資產管理、保衛保密等日常運轉工作;組織機關學習活動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協助做好黨群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2、發展業務股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及調控政策措施,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全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準目錄的建議,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政策法規草案;提出市預算內建設投資的規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見,編制并下達市預算內建設投資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重大建設項目,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協調安排中央投資的建設項目;按規定研究提出市重點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協調安排中央投資的建設項目;按規定研究提出市重點項目建設項目名單和計劃,組織協調重大項目的實施。
負責研究工業發展政策;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實施宏觀指導;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負責全市工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組織工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按規定權限核準、審核和備案工業建設項目。
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銜接農村能源、林業、水利等發展規劃;審批(核準、備案)和申報農業、林業、水利等投資項目。
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協調社會發展政策,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游、民政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相關的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審批、核準和備案社會發展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和下達全市社會事業基本建設項目計劃;參與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新建、變更和撤銷的審核工作;參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金融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
組織編制和協調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參與編制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區域合作、資源性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污水垃圾處理、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等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項目的審核,以及資金申報。
提出全市能源、交通等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能源、交通中長期規劃和重點行業發展的專項規劃;核準、審核和申報相關重大建設項目及年度計劃;監測和分析基礎產業的發展建設狀況,承擔國家、省安排我市能源、交通及新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的有關前期工作;統籌協調農村能源發展政策與規劃。
3、綜合改革股
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研究擬訂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跟蹤、評估重要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問題;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提出優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
4、綜合法規股
編制全市價格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年度物價總水平調控目標;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做好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工作;組織價格理論與政策研究,負責起草工作報告和有關會議材料;按行政審批規定和政務公開一個“窗口”管理原則,負責定調價報告的受理和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及登記工作;承擔全局重大工作部署的督查督辦以及全局目標管理考核的綜合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價格宣傳和價格業務培訓等工作;承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和信訪工作。
5、物價業務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物價方針、政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管理,《收費許可證》、《服務價格登記證》、《收費員證》的核發、變更、注銷和年度檢審;負責審核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調、定價工作,提出意見、建議,擬定調價方案報上級或報請市政府領導審定;負責有關部門和單位申報的重要商品價格及收費項目定價前的成本測算;研究制定相關的價格管理辦法,搞好價格管理,對主要的公用事業價格和公益服務價格實行價格聽證制度;督促協調相關部門的價(費)公示和進行價格調研工作。
局黨組按有關規定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包括本單位預算內的收支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485.4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85.4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15.75萬元,主要原因是專項經費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485.40萬元,其中,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371.14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1.6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1.83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0.81萬元。支出較去年增減少15.75萬元,主要原因是專項經費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為485.40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485.40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162.74萬元、津貼補貼94.03萬元、獎金13.51萬元、社會保障繳費88.59萬元、住房公積金30.81萬元、辦公費12.00萬元、印刷費5.00萬元、水電費5.00萬元、郵電費0.26萬元、差旅費5.00萬元、公務接待費6.00萬元、工會經費5.14萬元、福利費13.10萬元、其他交通費31.2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3.00萬元。
(二)項目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1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4.50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增加32.5萬元,增加101.56%,主要原因是專項經費撥款本年度預算內不安排,適當增加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
2021年本部門安排“三公”經費預算數為6.0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0年預算數減少10.90萬元,下降64.49%,主要原因是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縮減了各項支出。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0.0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50.0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我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1年我單位整體支出485.40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4個,其中全年各項工作指標任務工作經費485.4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五) 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1、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2021年,本部門擬新增資產具體為:公務用車0輛,價值0萬元;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六)一般性支出情況
1、2021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0萬元,擬召開0次會議,預計參會人數0人。
2、2021年本部門培訓費預算0萬元,擬開展0次培訓,預計培訓人數0人。
3、2021年本部門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預算0萬元。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