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2-28 11:26 信息來源:洪江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洪江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
序號 |
執法類別 |
審核事項名稱 |
實施依據 |
1 |
行政處罰 |
對不履行安置義務的單位處罰 |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2011年10月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608號)第五十條:“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當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企業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數乘以當地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10倍的金額處以罰款,并對接收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予以通報批評:(一)拒絕或者無故拖延執行人民政府下達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務的;(二)未依法與退役士兵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三)與殘疾退役士兵解除勞動關系或者人事關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