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8-26 13:00 信息來源:洪江市鄉村振興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洪江市鄉村振興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一、部門基本概況:
洪江市鄉村振興局為政府工作部門,單位性質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單位,人員編制數24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在職實有人數24人,臨時聘請2人。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一級部門預算。
(一)部門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鄉村振興工作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鄉村振興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鄉村振興體系建設,建立防返貧監測系統,指導防返貧監測系統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制定鄉村振興培訓計劃,組織指導鄉村振興工作有關培訓,負責鄉村振興有關的信息和宣傳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鄉村振興工作督查、考核工作,承擔鄉村振興風險防控、信訪和輿情處置工作,負責擬定全市鄉村振興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防返貧監測的事務性工作和數據信息的比對、核查、匯總、分析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根據《洪江市鄉村振興局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洪江市鄉村振興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2021年度,洪江市鄉村振興局現有工作人員24人,其中在編在崗工作人員24人,臨聘人員2人。內設機構有:綜合股、規劃財務和項目股、行業協調和社會股、貧困監測和督查股、法規和信訪股、扶貧開發服務中心。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洪江市鄉村振興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1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洪江市鄉村振興局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1544.33萬元、支出總計1544.3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02.48萬元,增加7%,主要是因為鄉村振興投入增加,國家加大鄉村振興力度。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544.3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44.33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544.3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2.19萬元,占23%;項目支出1192.14萬元,占7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544.33萬元、支總計1544.3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102.48萬元,增長7%,主要是因為鄉村振興投入增加,國家加大鄉村振興力度。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544.3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02.48萬元,增長7%,主要是因為鄉村振興投入增加,國家加大鄉村振興力度。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544.3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94萬元, 占1%.,衛生健康支出12.14萬元,占1%.,農林水支出1488萬元,占96%,住房保障支出24.25萬元,占2%。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19.93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544.3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02%,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款)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05(項)。
年初預算為16.95萬元,支出決算為18.3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8%,決算數大于(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測算基數調整。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9(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9(項)。
年初預算為1.5萬元,支出決算為1.6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7%,決算數大于(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測算基數調整。
3、衛生健康支出210(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款)行政單位醫療01(項)。
年初預算為9.86萬元,支出決算為12.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3%,決算數大于(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測算基數調整。
4、農林水支出213(類)扶貧05(款)行政運行01(項)。
年初預算為138.31萬元,支出決算為295.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14%,決算數大于(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鄉村振興投入增加,國家加大鄉村振興力度。
5、農林水支出213(類)扶貧05(款)生產發展05(項)。
年初預算為10.1萬元,支出決算為11.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決算數大于(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鄉村振興投入增加,國家加大鄉村振興力度。
6、農林水支出213(類)扶貧05(款)社會發展06(項)。
年初預算為487萬元,支出決算為500.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決算數大于(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鄉村振興投入增加,國家加大鄉村振興力度。
7、農林水支出213(類)扶貧05(款)扶貧貸款獎補和貼息07(項)
年初預算為175萬元,支出決算為180.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決算數大于(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鄉村振興投入增加,國家加大鄉村振興力度。
8、農林水支出213(類)扶貧05(款)其他扶貧支出99(項)
年初預算為450萬元,支出決算為5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1%,決算數大于(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鄉村振興投入增加,國家加大鄉村振興力度。
9、住房保障支出221(類)02(款)住房改革支出01(項)。
年初預算為13.92萬元,支出決算為24.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4%,決算數大于(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測算基數調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544.3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54.9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7%,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等;公用經費97.2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萬元,支出決算為1.83萬元,完成預算的92%,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減少(增加)0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2萬元,支出決算為1.83萬元,完成預算的9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壓縮經費開支,與上年相比減少3.75萬元,減少67%,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壓縮經費開支。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減少(增加)0萬元。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83萬元,占92%,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83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12個、來賓178人次,主要是鄉村振興工作的檢查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0(單位本級或某二級機構)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544.3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或者上年決算數)增加102.48萬元,增長7%。主要原因是:鄉村振興投入增加,國家加大鄉村振興力度。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1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2.04萬元,用于召開鄉村振興工作會議,人數287人,內容為全市鄉村振興工作推進會議等;開支培訓費1.7萬元,用于開展扶貧系統干部培訓,人數902人,內容為全年共開展鄉村振興干部培訓12期,其中組織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培訓5期,培訓69人次;組織扶貧系統干部培訓6期,培訓138人次;組織行業部門干部培訓3期,培訓206人次;組織幫扶干部培訓2期,培訓259人次;組織貧困村干部培訓2期,培訓139人次。組織協調召開鄉村振興領導小組會議12次,全市鄉村振興推進會8次,其他相關會議17余次。上級鄉村振興政策方針、相關精神全部得到貫徹落實;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組織對2021年度0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組織對2021年度0等0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組織對0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 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 萬元。
組織對0個單位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無項目,未進行項目績效自評。
(3)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部門評價項目數量3個以內的,至少將1 個部門評價報告向社會公開;部門評價項目數量大于3 個的,至少將2 個部門評價報告向社會公開。報告框架可參考《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辦法》(財預〔2020〕10 號)中《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參考提綱)》、《湖南省預算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湘財績〔2020〕7號)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