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7-25 10:38 信息來源:洪江市黔城鎮政府
各村(社區)、鎮屬相關單位:
現將《黔城鎮2025年開展村(社區)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洪江市黔城鎮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黔城鎮2025年開展村(社區)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關于開展村(社區)“兩委”換屆前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湘農聯〔2025〕36號)及《關于印發洪江市2025年開展村(社區)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洪農聯[2025]14號)有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時間安排
清查審計工作從2025年6月30日起正式啟動,2025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分階段組織實施:7月18日前完成動員部署與人員培訓;9月12日前完成全面清查審計;9月18日前完成審計報告編制;9月30日前完成結果公開與資料歸檔。
二、清查審計范圍和對象
(一)清查審計時間及范圍。清查2020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20日期間村(社區)財務管理情況,對涉及村級財務管理、集體資產資源處置、集體經濟合同、村級違規舉債、重大工程項目建設、違規出借集體資金等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可追溯至相關歷史年度。
(二)清查審計對象。本屆村(社區)“兩委”成員及參與經濟活動的其他組織成員;涉及財務問題的往屆村(社區)組織成員;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法定代表人、理事會成員及財務管理人員等。
三、審計內容
(一)村(社區)財務清查內容。一是村(社區)各項收支,包括投資收益、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補助收入、其他收入等所有村集體收入,以及經營支出、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公益支出、其他支出等各項支出;詳細核查各項資產,如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生物資產、庫存物資等;徹底清理債權債務,確保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二是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和民主理財情況,包括財務審批制度、財務公開制度、民主理財制度、內部審計制度等;重點審查民主理財小組是否切實履行職責,理財程序是否規范,是否按規定開展民主理財活動。三是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村務公開欄工作的通知》(湘政辦明電〔2017〕92號)要求,全面規范公開村(社區)財務情況,確保公開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公開時間及時,公開形式便于群眾知曉和監督。同時,參照全國村級財務清理及2022-2025年“三資”(資金、資產、資源)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排查“三資”管理漏洞,規范財務收支行為,重點排查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虛報冒領、套取截留、侵占挪用、違規出借集體資金等問題。
(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一是審查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情況,包括發包程序是否合法合規、合同簽訂是否規范、項目實施是否符合約定;檢查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招投標情況,是否存在圍標串標、肢解拆分、違規分包轉包、損公肥私等情況。二是檢查政府撥款或接受社會捐贈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是否做到??顚S谩N飳S茫欠翊嬖诮亓簟⑴灿?、私分等情況。三是詳細審計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包括集體資金的收支、保管、借貸等;全面核查集體資產、資源的發包、出租、擔保、處置及其他管理使用情況,重點排查是否存在低價發包、違規處置集體資產資源等問題;嚴格審查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情況,是否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分配,是否存在侵害群眾利益的情況。在財務清查、經濟審計及換屆期間如需簽訂經濟合同需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簽訂,杜絕出現低價發包、親情合同、違規處置集體資產資源等行為。四是對村(居)民反映強烈、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進行重點審計,確保群眾關切得到及時回應和解決、村級風腐問題得到防范和遏制。
四、實施步驟
清查審計工作從2025年6月30日開始,2025年9月30日全面完成。在清查審計期間,要確保村(社區)財務正常往來不受影響、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順利開展。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18日前)。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召開相關會議,開展業務培訓,統一安排部署村(社區)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7月19日-9月25日)。結合我鎮實際,依照程序要求把握好關鍵環節和工作重點,做到有計劃、有步驟,規范有序開展工作,確保清查審計結果客觀真實。
1、開展清查審計(9月12日前)。從鎮紀委、財政、民政、農業等站所抽調人員組成若干清查審計組,對所轄村(社區)財務全面開展清查審計。對經濟規模較大、群眾要求較強烈的村(社區),應當考慮群眾意愿,委托第三方專業審計機構進行審計。清查審計工作中,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應當參與監督。對村委會及村組織成員的清查審計工作按照《湖南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辦法》的規定執行。
2、出具結果報告(9月18日前)。清查審計工作結束后,我鎮或受委托的專業審計機構要充分聽取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意見,客觀公正地出具村(社區)財務清查審計結果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村(社區)財務清查結果和各村(社區)組織成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主要負責人和清查審計機構負責人要在結果報告上簽字。對村(社區)歷年遺留、群眾普遍關注的重點經濟問題,采取專項審計,出具專項審計結果報告。清查審計結果報告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得虛構,避免雷同。對發現的問題要區分不同情況,提出具體的處理意見。
3、公開結果報告(9月25日前)。清查審計工作結束后15天內,負責指導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向全體村(居)民(代表)會議公布清查審計結果報告,并在村(居)務公開欄予以公開。有條件的地方要采取現代信息手段,利用QQ、微信、公眾號、村(居)監督網等向在外務工人員進行公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負責聽取群眾的意見,解答群眾疑問,維護保障成員的參與權、表達權、知情權、監督權等合法權益。
(三)總結歸檔階段(9月26日至9月30日)。指導村(社區)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收集整理清查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報告、工作臺賬、會議記錄、群眾意見及處理情況等相關資料,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入檔保存、專柜保管,確保資料完整、真實、準確、規范。將所轄村(社區)清查審計結果報告建檔永久保存,以便后續查閱監督。
總結清查審計工作,對整體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及重要線索進行全面分析總結,提出下一步解決措施,為2026年換屆做好準備。9月30日前,將工作報告報市農業農村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李軍同志任組長,負責統籌協調;鎮黨委副書記向芬同志任常務副組長,負責協助鎮長統籌;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易啟軍同志、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郭蔚同志、副鎮長瞿劍同志負責牽頭具體抓。黨建辦、紀檢監察組、民政組、財政所、鄉村振興站、林業組、水利移民組、自然資源規劃組、農業農村組、應急組、經管站、司法所等相關站所為成員負責財務清查審計相關工作。各部門要充分認清村(社區)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此項工作與正在開展的鄉村振興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清查工作結束后,工作專班自行撤銷。
(二)明確職責分工。黨建辦、民政組、協調推進清查審計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對清查審計工作的監督和對問題線索的處置;財政所、鄉村振興站、林業組、水利移民組、自然資源規劃組、農業農村組、應急組、經管站、司法所負責對清查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及工作質量把關,切實做好村(社區)財務清查審計工作。
(三)嚴格執紀問責。清查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線索要及時報告鎮紀委。對工作進展緩慢、措施不力的地方要及時督辦;對因工作敷衍了事、清查審計不認真負責、處理問題不徹底,造成群眾上訪和重大不良影響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黔城鎮村(社區)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專班成員名單
附件
黔城鎮村(社區)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專班成員名單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懷化市委和洪江市委關于開展村(社區)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文件要求,進一步強化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客觀公正地評價村(社區)組織成員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
一、成立財務清查審計工作專班
組 長:李 軍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組長:向 芬 鎮黨委副書記
副 組 長:易啟軍 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郭 蔚 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瞿 劍 副鎮長
成 員: 黨建辦、紀檢監察組、民政組、財政所、鄉村振興站、林業組、水利移民組、自然資源規劃組、農業農村組、應急組、經管站、司法所等相關站所負責人或組員為成員,專班下設辦公室(經管站),唐鵬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對清查審計工作的調度和匯總。
二、成立財務清查審計工作小組
第一組
組長:易啟軍
成員:袁愛民、李睿、張莉、唐英、欽麗華、陶焱、曾伍、唐宏鋼、黃淵華
負責雙溪社區、大馬村、嚴家團村、泥溪村、高山村、山門新村、桐坪新村、小陽村、牛頭灣社區、蓮塘社區
第二組
組長:郭 蔚
成員:朱成衛、向培友、袁麗華、李春玉、向黎明、藍園、周小春、舒勤建、向斌
負責板橋村、鐵坑村、三江村、小江村、長坡村、江南村、株山村、桃源村、玉皇閣社區
第三組
組長:瞿 劍
成員:劉丹、瞿璐瑤、欽小軍、孟建香、王濤、唐鵬、
蔣劍飛、謝心怡、許又紅
負責土溪村、紅巖山村、菊花村、茶溪村、雙溪口村、沅江村、干溪坪村、石江村、芙蓉社區、古城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