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7-17 15:38 信息來源:洪江市托口鎮政府
2023年洪江市托口鎮人民政府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 | |||||||
填報單位:(蓋章) | 洪江市托口鎮人民政府 | ||||||
*部門(單位)名稱: | 洪江市托口鎮人民政府 | ||||||
*年度履職目標 | (一)扎實推進黨的建設,筑牢基層戰斗堡壘。 (二)綜合施策,推進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三)改善村容鎮貌,加強城鎮建設,改善人居環境。 (四)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改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和幸福感。 (五)加強自身建設,努力建設學習型、服務型、法制型、廉潔型政府。 |
||||||
年度主要任務 | *任務名稱 | *主要內容 | |||||
真抓實干,做好黨建工作 | 著力抓好黨建基礎工作,強化工作措施,落實相關職責。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強化意識形態工作。 | ||||||
鄉村振興,鞏固提升脫貧成效 | 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井然有序。農業產業發展大力推進。全力整治耕地拋荒和耕地非糧化問題。 | ||||||
改善人居環境,提高人民幸福指數 | 垃圾分類管理,嚴格落實長效保潔機制,制定村規民約,對環境衛生進行檢查評比,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 ||||||
改善民生,推動基礎設施建設 | 疫情防控扎實有力,社會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新成效 | ||||||
加強自身建設,產業改革升級 | 大力發展特色農業產業,積極推動“微網格、微平臺、微服務”建設,促進扶貧與鄉村振興工作的有效銜接 | ||||||
社會穩定與安全生產 | 應急管理、森林防火、防汛、防災減災、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 | ||||||
“三高四新”財源建設 | 完成年度非稅收入征繳任務及財源辦推送的其他協稅護稅工作任務 | ||||||
預算情況 | 部門預算總額(萬元) | 1440.26 | |||||
1、資金來源:(1)財政性資金 | 1440.26 | ||||||
(2)其他資金 | 0 | ||||||
2、資金結構:(1)基本支出 | 1054.86 | ||||||
(2)項目支出 | 385.4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類型 | *指標值 | *評/扣分標準 | *指標值說明 | 備注 |
投入管理指標(50分) | 工作目標管理 (10分) | 年度履職目標相關性 | 定性 | 相關 | 1.年度履職目標是否與部門職責、工作規劃和重點工作相關,計1分;2.確定的預算項目是否合理,是否與工作目標密切相關,計1分;3.工作任務和項目預算安排是否合理,計1分。否則,酌情扣分。 | 1.年度履職目標是否符合國家、省委省政府戰略部署和發展規劃,與國家、省宏觀政策、行業政策一致;2.年度履職目標是否與部門職責、工作規劃和重點工作相關;3.確定的預算項目是否合理,是否與工作目標密切相關;4.工作任務和項目預算安排是否合理。 | |
工作任務科學性 | 定性 | 科學 | 1.工作任務有明確的績效目標,績效目標與部門年度履職目標一致,能體現工作任務的產出和效果,計1.5分;2.工作任務對應的預算項目有明確的績效目標,績效目標與部門職責目標、工作任務目標一致,能體現預算項目的產出和效果;計1.5分。否則,酌情扣分。 | 1.工作任務是否有明確的績效目標,績效目標是否與部門年度履職目標一致,是否能體現工作任務的產出和效果;2.工作任務對應的預算項目是否有明確的績效目標,績效目標是否與部門職責目標、工作任務目標一致,是否能體現預算項目的產出和效果 | |||
績效指標合理性 | 定性 | 合理 | 1.工作任務、預算項目績效指標設置能夠準確反映部門績效完成情況,計1分;2.工作任務、預算項目績效指標清晰、細化、可評價、可衡量,計1分;3.工作任務、預算項目績效指標的評價標準清晰、可衡量,計1分;4.績效指標與部門年度的任務數或計劃數相對應,計1分。否則,酌情扣分。 | 1.工作任務、預算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是否準確反映部門績效完成情況;2.工作任務、預算項目績效指標是否清晰、細化、可評價、可衡量;3.工作任務、預算項目績效指標的評價標準是否清晰、可衡量;4.是否與部門年度的任務數或計劃數相對應。 | |||
預算和財務管理(32分) | 預算編制完整性 | 定性 | 完整 | 1.部門所有收入全部納入部門預算,計1分;2.部門支出預算統籌各類資金來源,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計1分。否則,酌情扣分。 | 1.部門所有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部門預算;2.部門支出預算是否統籌各類資金來源,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 ||
專項資金細化率 | ≥ | 100 | 該指標達到100%得滿分,共計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權重分的1%。 | 專項資金細化率=(已細化到具體市縣和承擔單位的資金數/部門參與分配資金總數)×100%。 | |||
預算執行率 | ≥ | 100 | 該指標達到100%得滿分,共計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權重分的1%。 | 預算執行率=(預算完成數/預算數)×100%。預算完成數指部門實際執行的預算數;預算數指財政部門批復的本年度部門的(調整)預算數。 | |||
預算調整率 | ≤ | 10 | 部門預算總額調整幅度在±10%以內,得2分,每增減1%扣0.1分,扣完為止。 | 預算調整率=(預算調整數-年初預算數)/年初預算數×100%。預算調整數:部門在本年度內涉及預算的追加、追減或結構調整的資金總和(因落實國家政策、發生不可抗力、上級部門或本級黨委政府臨時交辦而產生的調整除外)。 | |||
結轉結余率 | ≤ | 10 | 結轉結余率控制在10%以內,得2分;每增加10%的結余率扣1分,扣完為止 | 結轉結余率=結轉結余總額/預算數*100%。結轉結余總額是指部門本年度的結轉結余資金之和。預算數是指財政部門批復的本年度部門的(調整)預算數。 | |||
“三公經費”控制率 | ≤ | 100 | “三公經費”控制率≤100%,得2分;每增加1%的“三公經費”扣0.2分,扣完為止。 | “三公經費”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經費”實際支出數/“三公經費”預算數*100% | |||
政府采購執行率 | ≥ | 100 | 政府采購執行率在90%-100%,得2分;每超過(降低)10%的波動,扣0.5分,扣完為止。 | 政府采購執行率=(實際政府采購金額/政府采購預算數)×100%。政府采購預算:采購機關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行政任務編制的、并經過規定程序批準的年度政府采購計劃。 | |||
決算真實性 | 定性 | 真實 | 決算編制數據與賬表一致,決算報表數據與會計賬簿數據一致,計2分。每發現1項錯誤,扣0.5分,扣完為止。 | 反映本部門決算工作情況。決算編制數據是否賬表一致,即決算報表數據與會計賬簿數據是否一致。 | |||
資金使用合規性 | 定性 | 合規 | 資金使用完全合規,得6分;其它按照以上8個要點,有1點未達到扣1分,扣完為止。 | 部門(單位)是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用途使用預算資金,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門(單位)預算資金的規范運行情況。1.是否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以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2.資金的撥付是否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3.項目的重大開支是否經過評估論證;4.是否符合部門預算批復的用途;5.是否存在截留支出情況;6.是否存在擠占支出情況;7.是否存在挪用支出情況;8.是否存在虛列支出情況。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定性 | 健全 | 具備或建立健全的預算資金管理辦法、內部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會計崗位制度等管理制度,計4分。制度有缺失或制度存在明顯缺陷每項目扣0.5分,扣完為止;無制度,該指標為0分。 | 部門(單位)為加強預算管理,規范財務行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門(單位)預算管理制度為完成主要職責或促成事業發展的保障情況。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預算資金管理辦法、內部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會計崗位制度等管理制度;2.相關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 |||
預決算信息公開性 | 定性 | 公開 | 1.按規定內容公開預決算信息,計1分;2.按規定時限公開預決算信息,計1分。否則,酌情扣分。 | 部門(單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公開部門預算、執行、決算、監督、績效等相關預決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門(單位)預決算管理的公開透明情況。1.是否按規定內容公開預決算信息;2.是否按規定時限公開預決算信息。 | |||
資產管理規范性 | 定性 | 規范 | 1.資產及時規范入賬,資產報表數據與會計賬簿數據相符,資產實物與財務賬、資產賬相符,計1分;2.新增資產符合規定程序和規定標準,新增資產考慮閑置存量資產,計1分;3.資產對外有償使用(出租出借等)、對外投資、擔保、資產處置等事項按規定報批,計1分;4.資產收益及時足額上繳財政,計1分。否則,酌情扣分。 | 部門(單位)的資產配置、使用是否合規,處置是否規范,收入是否及時足額上繳,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門(單位)資產管理的規范程度。1.資產是否及時規范入賬,資產報表數據與會計賬簿數據是否相符,資產實物與財務賬、資產賬是否相符;2.新增資產是否符合規定程序和規定標準,新增資產是否考慮閑置存量資產;3.資產對外有償使用(出租出借等)、對外投資、擔保、資產處置等事項是否按規定報批;4.資產收益是否及時足額上繳財政。 | |||
績效管理(8分) | 績效監控完成率 | = | 100 | 該指標達到100%得滿分,共計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權重分的1%。 | 部門(單位)按要求實施績效監控的項目數量占應實施績效監控項目總數的比重。部門績效監控完成率=已完成績效監控項目數量/部門項目總數*100% | ||
績效自評完成率 | = | 100 | 該指標達到100%得滿分,共計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權重分的1%。 | 部門(單位)按要求實施績效自評的項目數量占應實施績效自評項目總數的比重。部門績效自評完成率=已完成評價項目數量/部門項目總數*100% | |||
部門績效評價完成率 | = | 100 | 該指標達到100%得滿分,共計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權重分的1%。 | 部門重點績效評價項目評價完成情況。部門績效評價完成率=已完成評價項目數量/部門重點績效評價項目數*100% | |||
評價結果應用率 | = | 100 | 該指標達到100%得滿分,共計2分,每降低百分之一扣權重分的1%。 | 績效監控、單位自評、部門績效評價、財政重點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評價結果應用率=評價提出的意見建議采納數/提出的意見建議總數*100% | |||
產出指標(29分) | 重點工作任務完成(20分) | 社會穩定程度 | ≥ | 95 | 社會穩定率95%以上得5分,每減少1%扣0.5分 | 反映社會穩定,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改善程度 | |
人居環境改善率 | ≥ | 95 | 人居環境改善率95%以上得5分,每減少1%扣0.5分 | 本鎮人居環境改善情況 | |||
黨建工作完成時間 | 定性 | 2022年12月31日前 | 在年底之前完成黨建工作計5分,一項未完成扣1分,以此類推,扣完為止。 | 該指標主要黨建工作完成時間是否達到計劃標準。 | |||
工作完成通率 | ≥ | 90 | 工作完成通過率90%以上得5分,每減少1%扣0.5分 | 各項工作完成落實情況 | |||
履職目標實現(9分) | 履職工作完成質量 | 定性 | 保質保量 | 保質保量完成履職工作,效果明顯得3分,否則不得分。 | 該指標反映履職工作完成質量。 | ||
履職工作任務完成時間 | 定性 | 2022年12月之前完成 | 按計劃完成履職工作任務,得3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為止。 | 該指標主要考察履職工作任務完成時間是否達到計劃標準。 | |||
社會平安幸福程度 | ≥ | 95 | 社會平安群眾幸福指數提高率大于95%得3分,每下降1%扣1分 | 群眾幸福指數提高 | |||
效益指標(21分) | 履職效益(15分) | 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 | 定性 | 全面推進 | 全面推進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效果明顯得5分,否則不得分。 | 該指標反映基層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全面推行從嚴治黨情況。 | |
社會治理制度建設 | 定性 | 完善 | 完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效果明顯得5分,否則不得分。 | 該指標反映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轄區社會治理工作情況。 | |||
公共安全防控體系 | 定性 | 科學高效 | 公共安全防控體系科學高效,效果明顯得5分,否則不得分。 | 該指標反映轄區內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是否高效高質。 | |||
滿意度(6分) | 群眾滿意度 | ≥ | 95 | 滿意度95%以上得6分,每減少5%扣1分 | 群眾對政府各項工作滿意程度 | ||
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 ||||||||
填報單位: | 洪江市托口鎮人民政府 | 項目名稱: | 托口鎮集鎮運維 | 預算金額(萬元): | 90 | |||
績效目標 | 改善人居環境發展、促進集鎮基礎設施正常運行 | |||||||
分解指標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指標值內容 | 評(扣分標準) | *度量單位 | *標值類型 | 備注 |
成本指標 | 經濟成本指標 | 集鎮運維 | 90 | 考核項目成本控制情況。 | 項目成本控制在總成本范圍內,得10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為止。 | 萬元 | ≤ | 合計25分 |
社會成本指標 | 社會成本節約率 | 0 | 社會成本指標節約率=(計劃成本-實際成本) /計劃成本×100%。 | 項目成本控制在總成本范圍內,得10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為止。(如不適用,直接計分) | % | ≥ | ||
生態環境成本指標 | 生態環境成本節約率 | 0 | 生態環境成本節約率=(計劃成本-實際成本) /計劃成本×100%。 | 項目成本控制在總成本范圍內,得5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為止。(如不適用,直接計分) | % | ≥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環境整治實際完成率 | 100 | 項目完成情況 | 完成100%計15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為止 | % | 定量 | 合計40分 |
質量指標 | 確保基礎設施正常運行 | 100 | 考核經費使用合法合規性情況 | 完成100%計15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為止 | % | 定量 | ||
時效指標 | 環境整治完成時間 | 年 | 2023.1-12月 | 完成100%計10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為止 | 年 | 定量 | ||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充分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 效果明顯 | 考核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情況。 | 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發揮,得10 | 無 | 定性 | 合計25分 |
社會效益指標 | 集鎮正常運轉保障范圍 | 應保盡保 | 集鎮正常運轉需要保障水平 | 效果明顯得10分,效果一般5分,否則不得分。 | 無 | 定性 | ||
生態效益指標 | 生態效益情況 | 效果明顯 | 項目實施對生態環境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影響情況。 | 效果明顯得5分,效果一般3分,否則不得分。(如不適用,直接計分) | 無 | 定性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群眾滿意度 | 90 | 群眾滿意度 | 滿意度達90%以上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為止。 | % | ≥ | 合計10分 |
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 ||||||||
填報單位: | 洪江市托口鎮人民政府 | 項目名稱: | 清江湖水面水生植物及漂浮物清理打撈項目 | 預算金額(萬元): | 95.48 | |||
績效目標 | 清江湖水面水生植物及漂浮物清理打撈 | |||||||
分解指標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指標值內容 | 評(扣分標準) | *度量單位 | 指標值類型 | 備注 |
成本指標 | 經濟成本指標 | 水生植物及漂浮物清理打撈 | 95.48 | 考核項目成本控制情況。 | 項目成本控制在總成本范圍內,得10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為止。 | 萬元 | ≤ | 合計25分 |
社會成本指標 | 社會成本節約率 | 0 | 社會成本指標節約率=(計劃成本-實際成本) /計劃成本×100%。 | 項目成本控制在總成本范圍內,得5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為止。(如不適用,直接計分) | % | ≥ | ||
生態環境成本指標 | 生態環境成本節約率 | 0 | 生態環境成本節約率=(計劃成本-實際成本) /計劃成本×100%。 | 項目成本控制在總成本范圍內,得5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為止。(如不適用,直接計分) | % | ≥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環境整治實際完成率 | 100 | 考察村(社區)干部人員數量情況 | 完成100%計15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為止 | % | 定量 | 合計40分 |
質量指標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 | 驗收通過情況 | 完成100%計15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為止 | % | 定量 | ||
時效指標 | 水生態環境整治完成時間 | 年 | 2023.1-12月 | 完成100%計10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為止 | 年 | 定量 | ||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充分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 效果明顯 | 考核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情況。 | 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發揮,得5分,否則酌情扣分。 | 無 | 定性 | 合計25分 |
社會效益指標 | 提高水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 有效提高 | 正常需要保障水平 | 效果明顯得10分,效果一般5分,否則不得分。 | 無 | 定性 | ||
生態效益指標 | 水生態環境質量 | 效果明顯 | 項目實施對生態環境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影響情況。 | 效果明顯得5分,效果一般3分,否則不得分。(如不適用,直接計分) | 無 | 定性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群眾滿意度 | 90 | 群眾滿意度 | 滿意度達90%以上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為止。 | % | ≥ | 合計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