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1-10 10:23 信息來源:洪江市江市鎮政府
1月5日上午,江市鎮聯合洪江市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轄區派出所等部門組成“打非”聯合執法小組,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打早、打小、打苗頭”的要求,對江市轄區范圍內相關門店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通過實地排查,在紅蓮洑水村村級小賣部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紅蓮洑水村羅某南雜店存在變更經營范圍,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現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0條、第11條第1款規定,有關部門現場對其存儲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行收繳。此次查處共收繳非法存儲銷售煙花爆竹31件,總價值壹仟余元。并對店主羅某進行現場教育和口頭警告,向其說明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和有關管理規定,責令其立即停止儲存和銷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