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3-08 08:33 信息來源:洪江市洗馬鄉政府
洗發〔2024〕1號
關于成立洗馬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監督委員會的通知
各村(社區)、鄉屬各單位:
為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規范化管理,全面提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工作水平,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洗馬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監督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三資”管理監督委員會
主 任:熊金華 鄉黨委書記
常務副主任:蔣東霖 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 主 任:朱 剛 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魏光久 副鄉長
委 員:陳 宏 財政所所長
廖橋林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諶孫華 司法所所長
向萬松 自然資源所所長
肖軼雯 鄉村振興站站長
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
管理監督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魏光久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統籌協調和推動落實,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二、工作職責
(一)加強對轄區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和監督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三資”監管制度,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監管專題會議,研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和監督相關工作,通報“三資”監管工作情況;
(二)負責督促“三資”監管服務中心,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編制年度預決算方案或年度經營計劃;
(三)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年度考核方案,審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人員報酬、補貼、養老保險等;
(四)每年組織一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清理核查工作;
(五)組織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年度審計、專項審計、換屆及離任人員的財務審計和移接工作;
(六)負責審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的購建、交易,資源的開發利用、投資入股等事項;
(七)配合紀檢監察機關和上級有關部門對違規違紀違法人員的查處工作。
中共洗馬鄉委員會
洗馬鄉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